事業單位改革,縣級畜牧獸醫局會怎麼改?

user8536293503866


由於黨政機構個數限制,縣區一級的畜牧獸醫局,一般設置為事業單位。在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中,以及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的“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方案”中,明確規定撤銷原畜牧獸醫局,將其承擔的動物診療機構許可、職業獸醫註冊備案、獸藥經營許可等行政職能劃入新組建的農業農村局。也有為了工作考慮,保留畜牧獸醫局牌子,和新組建成立的農業農村局合署辦公。因為掛牌機構不能實體化,因此即使是掛牌或者合署辦公,縣區一級的畜牧獸醫局機構,都算是撤銷了。

同時,按照“行政執法機構改革方案”規定,隸屬於縣區畜牧獸醫局管理的動物衛生監督管理所,也就是動物衛生方面的檢疫執法機構,也隨同改革,職能和人員、編制整體歸併到新成立的農業農村執法大隊,統一執行農業農村領域內的行政執法職能,為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縣區執法農業農村執法大隊實行“局隊合一”的模式設置,大隊長由農業農村局局長兼任,設置一至兩名專職副隊長,為副科級級別。原動物衛生執法人員中,具備執法資質的參公人員可整合到農業農村執法大隊工作,工人和其他人員分流到事業單位。

畜牧獸醫局撤銷後,其承擔的公益服務職能保留,成立畜牧服務中心,依然為正科級事業單位,隸屬農業農村局管理,繼續承擔畜牧獸醫技術推廣服務等公益服務職能。原參公人員部分可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整合到農業農村局機關任職,過渡為公務員,置換為行政編制。由於縣區行政編制太少,各黨政機關都有著嚴重的超編問題,因此轉到機關的人員非常少,基本上都是領導幹部。大部分參公人員和未登記參公的幹部,以及工勤人員,都將保留在畜牧服務中心,隨同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政策,統一安置。


公事吧


我是一名畜牧獸醫系統工作的老人,解放後黨和國家在五十年代就成立了畜牧獸醫工作站,主要就是從事動物的診療和防疫工作,後來又加入了畜牧業管理工作,在文革時期改為“農業學大寨工作站”,但職能沒有改變;後來文革結束又改為畜牧獸醫站,到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改為畜牧中心,到2010年前後又改為畜牧獸醫局,一直至今。職責雖有小的調整,但是基本職責沒有大的改變。

政機構改革前,縣級畜牧獸醫局我們這裡的有的是參公事業單位,有的是事業單位,這個與單位當時的主要負責人有關,如果局長是公務員往往參公,如果是走技術職稱則一般是事業單位(這個是公務員參公工資待遇不變,同樣的技術職稱變為參公單位則工資待遇要下降),當然這個與當地是否嚴格控制編制也有很大關係。

機構改革後,我們這裡的畜牧獸醫局已經撤銷,改為畜牧獸醫站,其相關行政職能全部劃入農業農村局,作為其內設機構職能,行使相應的畜牧和動物疫病防治相關服務職責,機構性質為公益一類,行政級別、領導職數和隸屬關係不變。不過人員不受大的影響。

我們這裡的畜牧獸醫獸醫行政職能歸併入農業農村局後,由於原屬行政編制人員只有兩三位局領導,其餘有局機關十來位參公事業編制人員,這些行政編制人員和參公人員除部分隨職能可能劃轉分流到農業農村局外,其餘估計大多數會留在原單位畜牧獸醫站。因為農業農村局他們的行政編制也很有限,可以說現在也不夠用,至於留在畜牧獸醫站的參公人員將來會怎麼樣,現在還沒有政策,尚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轉為行政編制可能不大,因為我們這裡行政編制卡的很嚴

縣級畜牧獸醫局撤銷後,原來在鄉鎮設置的畜牧獸醫站(動物監督所)也可能會進行了改革,應該是全部劃入了鄉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在業務上接受農業農村局指導,不再單設站所。隨著鄉鎮相關站所的撤銷,畜牧獸醫這個機構完成使命,從此退出歷史舞臺。

畜牧獸醫局是2005年時獸醫體制改革時的產物,由於定位不準,沒有充分發揮官方獸醫的作用,而是簡單的將畜牧獸醫中心擴編為畜牧獸醫局,換湯不換藥,未來在獸醫監管體制改革中,估計會成立一個獸醫首席官類型的官方獸醫機構,採用直管模式,而對於其他如獸醫診療、動物防疫、畜牧技術推廣、飼料服務等服務類工作,隨著經濟的發展、體制環境的變化及市場開放程度的提高,要麼實行社會化服務,要麼完全推向市場,這既是國家改革開放的需要,也是畜牧業的需要。

我是寂寞的青韻,這是我的一點看法,有現在的實際情況,也有我的分析和猜測,如有不當,請各位批評指正!





寂寞的青韻


黨政機構改革前,畜牧獸醫局在省市以上基本是行政單位,部分設置參公。縣一級受機構和編制限制,很少將其列入行政機關序列,基本上是事業設置,部分列入參公管理,視當地畜牧業發展實際情況而定。

機構改革後,畜牧獸醫局已經撤銷,其相關職能全部劃入農業農村局,作為其內設機構職能,另設畜牧業服務中心加掛動物疫病防治中心,作為農業農村局管理的二層機構,行使相應的畜牧和動物疫病防治相關服務職責,機構性質為公益一類。部分地區為了強化畜牧獸醫行政職責,在畜牧獸醫局全部隸轉農業農村局後,仍保留了畜牧獸醫局牌子,作為其二級局,但基本不設崗位,人員和職能全部由農業農村局機關負責。

畜牧獸醫歸併入農業農村局後,原屬行政編制人員全部隸轉到農業農村局安置,參公人員除部分隨職能劃轉分流到農業農村局外,其餘隨單位改制劃到畜牧業服務中心(動物疫病防治中心)安置,保留參公身份和待遇,直至調離或退休編制核銷。如畜牧獸醫局原本就是公益類事業單位的,其行政職能被剝離歸併入農業農村局,人員則全部保留現狀隨單位由局改為中心,不再保留“事業局”。

縣級畜牧獸醫局撤銷後,原來在鄉鎮設置的獸醫站、動監站也相應進行了改革,全部劃入了鄉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在業務上接受農業農村局指導,不再單設站所。隨著鄉鎮相關站所的撤銷,畜牧獸醫這個機構完成使命,從此退出歷史舞臺。

畜牧獸醫局是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在特殊時間起到過重要作用。隨著經濟的發展、體制環境的變化及市場開放程度的提高,國家提倡簡政放權和放管服,畜牧獸醫局和物價局一樣都已沒有單獨存在的必要,改革勢在必然。本輪黨政機構改革,應該說正應了這個潮流。


80後小公


縣級畜牧獸醫局,實際上在有的地區早已不再是單設局了,而是劃歸到農業局了。而這次的改革,從目前公佈的改革方案來看,形勢也都非常明確了,獸牧獸醫局將會取消,和農機局一併劃到農業農村部門。

畜牧獸醫局不會是農業農村局的二級管理部門,不會加掛牌子,其行政職能將會進行整合,行政審批等行政類職能交給局機關,而其原先所屬的執法隊伍,如果有農業執法的會一併整合到農業執法,如果沒有的,則可能交到綜合行政執法局。而像技術推廣、衛生監管、醫藥指導等公益性職能則會繼續保留,不會再像以前一樣細化分類,可能採取大畜牧的科室格局。

縣級畜牧局的改革,還涉及到一個重要的問題,那就是所屬的鄉鎮動監站和獸醫站等部門改革,這些站所一直以來都屬於雙頭管理,由畜牧獸醫局和鄉鎮政府共同管理,因為鄉鎮的畜牧業務相對來講比較普遍,特別在一些地區還是主導產業,所以一般不會裁撤,可能還會繼續保留,業務主管與農業農村局管理。

總體來講,縣級畜牧獸醫局的機構合併至農村農業局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情,其業務會進行調整歸類,但人員不會受到影響的。


元芳有看法


隨著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改革的推進,區縣級政府職能部門的轉變。大機構改革將以前的職能部門進行兼併重新組合,像畜牧局的疾控防疫職能分解到衛計委的疾控中心去了,畜牧獸醫醫療,畜牧產品流通監管這部分職責分解到農業農村局。以前縣局級委辦五十多個部門現在精減壓縮到二十多個部門,除公安,財政,稅務,沒有被整合。其他好多部門重新組建新的部門。農業農村局就是以前的農業局,水利局,林業局,畜牧局整合而來。交通運輸局就是以前的公路局,交通局,港航管理局,整合而成新的部門。商務局是由以前的商業局,糧食局,二輕局,外貿局整合而成。市場監督管理局是由工商局,食藥監局,物價局,安監局組合而成。畜牧局的縣級機構整合過後,鄉鎮畜牧站改製為服務性質的企業管理模式,是農業農村局下屬派駐事業單位,同時也承擔畜牧防疫管控。好多區縣級行政職能部門轉換成事業單位或者服務性質的企業,有的是事業編制自負盈虧財政不負但。


放飛夢想成就2019


我作為農業技術人員依我瞭解,縣畜牧局合併到農業農村局,公務員辦公室以前行政股室相同功能的合併,事業單位站所合併。


川渝柑橘


按照現有的例子,畜牧獸醫局合併到農業農村局後撤銷,一部分機關人員組成農業農村局的畜牧獸醫科,一部分分流到農業執法隊,其餘站所辦合併到農業農村服務中心。


西吳居士


能利於益國家,利於益社會,怎麼改都行。


晴空萬里70467譚大泉


即然合併了就不要加掛什牌子,體現了機構改革的嚴肅性。


元子167540536


重歸農業口,恢復獸醫站,自收自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