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屯昌縣人民檢察院陳春萌、孟憲海尋釁滋事案被害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

海南省屯昌縣人民檢察院陳春萌、孟憲海尋釁滋事案被害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

犯罪嫌疑人陳春萌、孟憲海尋釁滋事案,已由屯昌縣公安局於2019年10月17日移送本院審查起訴。

2008年至2011年期間,犯罪嫌疑人陳春萌為了拒不支付承包商工程款,夥同犯罪嫌疑人孟憲海多次惡意毆打討薪人員。

由於本案被害人眾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經本院聯繫,仍有部分被害人無法送達,現採取公告送達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審查起訴階段享有的權利義務。內容詳見屯昌縣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hntcjcy)及附件《海南省屯昌縣人民檢察院被害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

聯 系 人:葉檢察官

檢察官:葉紅楓、王秋霞

聯繫電話:0898-6782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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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检察院陈春萌、孟宪海寻衅滋事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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