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公租房可以住一輩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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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租房一般每隔幾年要審查一次入住資格條件,若不具備入住條件,按規定將退回公租房;如果符合條件,可以繼續居住。

二、公租房,在我國以往的實踐中,政府保障性住房有兩個層面:

1、一類是安置房,享受政府土地出讓金、相關稅費等減免,主要用於對危舊房拆遷、城中村改造的城市原住民安置,持有者有產權,和普通商品房一樣可以上市交易。

2、另一類主要是廉租房、經濟適用房,佔比5%左右,沒有產權或產權不完全。

3、其中,經濟適用房由於以極低的價格購買,經過一般5年左右的鎖定期後可以上市交易,並獲得成倍的增值,因而存在較大的尋租空間,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擴展資料: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進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殘疾人。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管理辦法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已經第84次部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佈,自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

第三章

輪候與配租

第十八條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

第三十條租賃期屆滿需要續租的,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滿3個月前向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准予續租,並簽訂續租合同。

未按規定提出續租申請的承租人,租賃期滿應當騰退公共租賃住房;拒不騰退的承租人,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承租人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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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和公租房都是保障房的一種,都是保障困難家庭或者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因此只要是符合廉租房和公租房的租住標準,那麼就可以住一輩子。當然,也不會有人想要一輩子都是困難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一旦審核標準超過了兩種類型保障房的居住申請要求,那麼就要退租。所以說廉租房和公租房理論上是可以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住一輩子的,但在實際情況中住一輩子的家庭幾乎不會出現。



廉租房的申請需要申請家庭是當地低收入或最低收入的家庭,並且住房面積不得超過人均15平或家庭不得超過50平米。廉租房的租住基本上是一年一簽,並且是一年一審,只有通過了每年的審核才可以繼續租住。因此,一個家庭一輩子都處於城市的最低收入家庭層面是很不實際的。除了特殊原因外,通過努力拜託貧困還是大有可能的。

公租房的申請條件相對寬鬆一些,是面向一些外來務工人員、剛畢業的大學生、工作者、殘疾人或者中等收入以下的家庭。公租房的保障範圍比廉租房大,條件也較為寬鬆,同時也能看出來公租房實際的保障性也與廉租房有所區別。一般來說公租房都是五年審核一次申請的資格。之前也有政策公租房連續租住五年之後可以出售給租住一方。因此,符合條件或者可以購買的住戶就可以在公租房當中住一輩子。只不過公租房是面向公共的低租金保障住房,面向的的群體一般來說也是難以長期保持可申請公租房的狀態。因此住一輩子的情況也難以出現。

總的說來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和廉租房都是以租的形式解決特殊群體的住房問題,最終解決住房問題的還得靠買房來實現。公租房和廉租房也不能成為部分人的長期住所,保障這部分資源被需要的人使用到才是保障性住房出現的最終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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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6年開始到現在,全國多個城市開始實行限購政策。即使這樣,房價都沒有下跌多少。而很多人因為買不起房子,不得不住廉租房和公租房了。那麼,公租房和廉租房究竟有什麼區別呢?可以住一輩子嗎?你可以分得清楚嗎答案在這!

公租房資產,是指地方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持有的,納入城鎮住房保障規劃和年度計劃,向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提供的住房。專門向中低收入人群開放的保障性住房,申請居住也是有條件的,且按國家規定,在一定時間內要重新審核(一般是5年一個週期),如果不符合條件就會被請出來的。申請到公租房後,在住滿期限後還可以續租一次。 一般以5年為一個期限,也有部分城市是6年。住期滿後,可申請續租一次,但續租期限不超過3年。而續租期滿後,如需再次申請續租的,就要按照市場指導價格標準繳租。舉個例子,我身邊就有這麼一對小夫妻,申請了公租房,但是由於下次審核時,夫妻二人的工資超出了標準值,所以,就被拒絕了。

廉租房的申請對象主要是針對本市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分配對象主要是低保戶和一些特定保障對象。但是如果一個人在城市的相關部門申請廉租房的話,那你就可以在這套房子裡面住很長時間,但是各位小夥伴要明白,不管是公租房還是廉租房,在那裡居住的人只是擁有房子的居住權,並沒有房子的處置權。這意味著,房子你只能住,並不能把它轉租或者賣掉。

綜上,公租房是不可以住一輩子的。無論是公租房還是廉租房,這都是國家給中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性住房,我們不能據為己有。有能力的人,還是自己買房的好。大家都應該一起恪守公租房的明文規定,租住到期後,有條件的就讓出來,讓公租房能讓幫助到更多有需要的人。大家還有什麼疑問嗎?我是大嘴說歷史神人,只說真心話,歡迎大家評論、點贊、轉發



Edison愛生活


從2016年開始到現在,全國多個城市開始實行限購政策。即使這樣,房價都沒有下跌多少。而很多人因為買不起房子,不得不住廉租房和公租房了。那麼,公租房和廉租房究竟有什麼區別呢?可以住一輩子嗎?你可以分得清楚嗎答案在這!

公租房資產,是指地方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持有的,納入城鎮住房保障規劃和年度計劃,向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提供的住房。專門向中低收入人群開放的保障性住房,申請居住也是有條件的,且按國家規定,在一定時間內要重新審核(一般是5年一個週期),如果不符合條件就會被請出來的。申請到公租房後,在住滿期限後還可以續租一次。 一般以5年為一個期限,也有部分城市是6年。住期滿後,可申請續租一次,但續租期限不超過3年。而續租期滿後,如需再次申請續租的,就要按照市場指導價格標準繳租。舉個例子,我身邊就有這麼一對小夫妻,申請了公租房,但是由於下次審核時,夫妻二人的工資超出了標準值,所以,就被拒絕了。

廉租房的申請對象主要是針對本市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分配對象主要是低保戶和一些特定保障對象。但是如果一個人在城市的相關部門申請廉租房的話,那你就可以在這套房子裡面住很長時間,但是各位小夥伴要明白,不管是公租房還是廉租房,在那裡居住的人只是擁有房子的居住權,並沒有房子的處置權。這意味著,房子你只能住,並不能把它轉租或者賣掉。

綜上,公租房是不可以住一輩子的。無論是公租房還是廉租房,這都是國家給中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性住房,我們不能據為己有。有能力的人,還是自己買房的好。大家都應該一起恪守公租房的明文規定,租住到期後,有條件的就讓出來,讓公租房能讓幫助到更多有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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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可以也不可以!

下面具體說下:

1,說不可以,是因為:

(1)兩者都需要滿足一定條件才可擁有,而且都有定期審核,一但發現超過規定標準,就會收回。

①廉租房,有一定福利性質。

它針對的是特困人群,是城鎮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只要你的收入超過規定標準就會收回

雖然廉租房在租賃總年限沒有具體的規定,但廉租房住戶是每年都要接受審核的,而且審核越來越嚴厲。

②公租房,全稱公共租賃住房。

針對人群是: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如退休老人、殘病人等)、新進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及剛畢業無房的大學生等。

公租房般是以5年為一個期限,合同期滿需要續租的保障家庭,是可以重新申請,但應在合同期滿3個月前,經審核符合條件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2,說可以呢,是因為:

(1)在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核標準後,廉租房與公租房都是可以購買。買後你就可以住一輩子了。

(2)2015年初國家實行“兩房並軌“後,新規定指出:

①廉租房連續居住滿五年即可折價賣給承租人。但所售的廉租房,物權屬於政府,個人僅用使用權,不可繼承;

②同樣公租房業主租住滿5年後,能夠以成本價+銀行利息(根據周邊商品房確定)購買自住。不過公租房不可以上市買賣。

具體怎麼選,就看個人意願了。




憨憨的鐵蛋


一、公租房一般每隔幾年要審查一次入住資格條件,若不具備入住條件,按規定將退回公租房;如果符合條件,可以繼續居住。

二、公租房,在我國以往的實踐中,政府保障性住房有兩個層面:

1、一類是安置房,享受政府土地出讓金、相關稅費等減免,主要用於對危舊房拆遷、城中村改造的城市原住民安置,持有者有產權,和普通商品房一樣可以上市交易。

2、另一類主要是廉租房、經濟適用房,佔比5%左右,沒有產權或產權不完全。

3、其中,經濟適用房由於以極低的價格購買,經過一般5年左右的鎖定期後可以上市交易,並獲得成倍的增值,因而存在較大的尋租空間,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擴展資料: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進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殘疾人。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管理辦法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已經第84次部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佈,自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

第三章

輪候與配租

第十八條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

第三十條租賃期屆滿需要續租的,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滿3個月前向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准予續租,並簽訂續租合同。

未按規定提出續租申請的承租人,租賃期滿應當騰退公共租賃住房;拒不騰退的承租人,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承租人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v小小草


廉租房和公租房是政府根據特定人員,比如年收入,人均住宅面積,戶籍年限,向特定人群開放的,只要你符合條件申請成功就可入租,但是政府會定期審核你的條件,如果一年後你的收入水平超過規定要求,那不好意思,就要回收使用權,也就是說只要你一直符合政府規定的申請條件,就可一直入住,但是政府對廉租公租的資格審查已經越來越嚴,每年回收案例也越來越多


好好說話可以嗎


這個 連當地政府也不值得。。。5年後也要研究決定。 但國家規定廉租房是不允許賣給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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