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總督、巡撫、將軍、都統、提督,級別差不多,分工大不同!

總督:

總督是地方上最高大員,堪稱封疆大吏,官階為正二品,實際操作中,總督一般會加掛尚書、大學士等從一品甚至是正一品的品階。清朝設有九大總督,除了直隸和四川單省設置有總督,其它七大總督都署理兩個省以上,總督擁有包括屬地的政治、軍事、經濟等各方面的最高級別的管理權。

直隸總督由於在天子腳下,別看只管一省,但實屬各大總督之首。

清朝的總督、巡撫、將軍、都統、提督,級別差不多,分工大不同!

除了地方九大總督,清朝還在部分時間段設置了一個漕運總督,兩個河道總督(江南、東河)。

巡撫:

巡撫是每個省份的最高官員,官階為從二品,低於總督,每省都會有且只能有一個,但像直隸、四川這兩個有總督的單省,為了避免機構重疊,乾脆就取消了巡撫這個職位。在有些地方(如甘肅)和有些時間段,總督衙門所在的省份,也會由總督兼本省巡撫。巡撫負責管理屬地的政務為主,軍務為輔。

總督與巡撫可能會有督撫同城的現象,從級別上,總督要比巡撫高,但兩者之間並非直接隸屬關係,總督比較偏重軍政,巡撫偏重民政,巡撫可上達天聽,直接對皇帝負責。在清朝統治前期,總督權力絕對大於巡撫。到了中後期,巡撫與總督在督撫同城的情況下,不可避免的會產生一些矛盾,解決這些矛盾的措施無非兩種,一種是像兩廣總督和廣東巡撫那樣,乾脆把廣東巡撫裁撤掉;另外一種就是像兩江總督(管著江蘇、安徽、江西)那樣,到了後期安徽、江西兩省巡撫無論從名義上還是業務上都不再歸兩江總督管轄。

清朝的總督、巡撫、將軍、都統、提督,級別差不多,分工大不同!

將軍:

將軍一職,顧名思義,是主管軍務,清朝入關之後,在重要的城市都駐防有八旗軍隊,乾隆年間基本固定下來,共有十四名將軍,他們的稱號就是駐紮地名加將軍二字。從品階上來看,他們是從一品,甚至比總督都要高,這與清朝統治體系有關,他們本身都是滿蒙出身,就實權來說,大部分將軍低於總督。

但是邊疆和清朝發跡的幾個省份,由於不設總督,所以駐防將軍們不僅負責軍務,事實上也要行總督之實,軍政民政都是最高領導。比如盛京、吉林、黑龍江、伊犁、烏里雅蘇臺這五個地方,就都是將軍轄區,沒有總督。

既是總督駐地、又有駐防將軍的城市,比如廣州,涉及軍務大事,一般會採取將軍領銜、會同奏事的模式。兩者互不隸屬,萬一真要是矛盾重重,那就看各人能耐道行了。

清朝的總督、巡撫、將軍、都統、提督,級別差不多,分工大不同!

都統:

都統與將軍一樣,都是從一品,滿蒙漢各有八旗,合計二十四旗,二十四位旗務都統管理本旗軍務民務全面工作。清朝後期的旗務都統一般沒有實權,是由各中樞大臣兼任。

除了旗務都統,還有各地的駐防都統,由於與駐防將軍級別相同,所以駐防將軍與駐防都統一般各有管轄範圍,駐防將軍手下設置的助手叫做副都統。駐防都統在乾隆年間只設有三個,分別是察哈爾都統、熱河都統和烏魯木齊都統,其中前兩者不受駐防將軍節制,烏魯木齊都統與和伊犁將軍在管轄範圍上有一定重疊,因此,烏魯木齊都統雖然品階與伊犁將軍相同,實際上地位要低於伊犁將軍。

提督:

掌管八旗的叫都統,掌管邊疆省份之外的各省綠營軍的就是提督,品階與都統一致,都是從一品。

除了各省提督,清朝中後期還設置有水師提督,京師還有九門提督,他們的品階全都一致。

提督都是從一品,那麼封疆大吏九大總督才是正二品,總督又偏重軍務,豈不是要受很大委屈?

文章開頭闡述過,現實操作中,各大總督一般還會有加掛尚書、大學士名銜,足以達到文臣鉗制武臣的設置作用。

清朝的總督、巡撫、將軍、都統、提督,級別差不多,分工大不同!

總兵:

清朝總兵品階為正二品,全國定員八十多名,受本省或本水師提督直接統轄領導。

綜上,如果硬要排出品階和實權的高低,那麼從高到低,大概可以採取這樣的排列方式:總督、將軍、都統、提督、巡撫、總兵。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