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車給朋友都存在什麼風險呢?

隨著科技的快速發展,人們的出行方式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的變化。當代社會,無論是全家出行還是走親訪友,開車已經成了最方便的出行方式之一。有車的朋友難免會遭遇“被借車”,親友開口借車,一般情況下都不好拒絕,而借車給親友後發生事故的案例也不在少數,有人甚至因為借車給朋友賠掉了一套房.....借車給朋友,出了事故車主必須承擔責任嗎?那我們今天就通過兩道題來看一下,借車給朋友應該注意什麼。

借車給朋友都存在什麼風險呢?

【試題】甲擁有汽車一輛。好友乙因週末去野外郊遊,於是向甲借用該汽車。甲知道乙沒有駕照,但是礙於情面將車借給了乙。乙駕車行駛過程中,突遇行人丙在非人行橫道處橫穿公路,乙將其撞傷。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的責任限額內對丙進行了賠付,但是丙仍然有一部分損失未獲賠償。對於該部分損失以下說法正確的是:()A.應當由乙全部承擔

B.丙應當自己承擔部分損失

C甲與乙承擔連帶責任

D.甲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答案】BC。解析:本案例中,行人王某在非人行橫道處橫穿公路,也是導致自己受傷的原因,因此自己要承擔超出交強險部分的損失,具體的比例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的比例承擔。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二十六條的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張某知道李某沒有駕照,但是礙於情面將車借給了李某,依法律規定,車主對出借行為存在過錯,應當承擔連帶責任。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試題】張某與李某是好友,某日張某借來好友李某的車參加同學聚會,聚會結束後,張某喝醉了,並將李某的車開出去,不料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撞上了行人王某。關於案件中的責任劃分,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張某屬於醉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B.肇事車輛的所有人是李某,李某也應當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C.李某無過錯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D.張某與李某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答案】AC。解析:本題中,張某喝醉後開車的行為構成醉酒駕駛,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應當承擔刑事責任。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三款還規定,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作為車輛的所有人李某,李某要承擔責任嗎?2010年7月1日以前,借車給別人,出了交通事故,車主和駕駛員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自2010年7月1日《中華(參數|圖片)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實施以後,借車給別人,出了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的責任由保險公司和駕駛員承擔。如車主無過錯,則不承擔賠償責任。在這個案件,李某對張某使用車輛的情況並不知情,因此沒有過錯,也就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注意】現實中交通事故頻發,反映到考試中,醉駕入刑也是一個熱點事件,所以掌握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顯得尤為重要,希望每位考生能將有關交通事故方面的知識點牢記於心,考場上做到靈活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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