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當事人確有冤情,但法院和檢查院不支持再審申請怎麼辦?

順其自然271463664


首先說說再審的一般程序,有三類不同的啟動程序,一類就是本級法院院長髮現本院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有錯誤的,可以提交本院審判委員會 討論決定是否啟動再審。第二就是最高院或者上級法院發現下級法院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有錯誤的,可以提審或者指定法院再審。還有就是上級檢察院發現下級法院裁判文書有錯誤的,可以向同級法院提起抗訴。現在向法院檢察院申請再審沒有得到支持,只能說證據方面是不足的,要想已經處理的案件通過再審審核,難度也不小,有的案件其實本身就是沒有什麼證據,無論走什麼程序都沒有什麼用。


雖然目前審判程序是二審終審,大概率是可以保證當事人充分舉證和發表意見,但是案件處理不可能讓所有人滿意,因為再審和一審一樣都是證據說話,說一個例子就足夠。某人的借條被借款人撕毀,出借人起訴要求還錢,由於是現金交易,沒有轉賬記錄,沒有任何第三方知道借款情況,也沒有其他證據證明,你無論怎麼打官司都贏不了,但是事實上確實有借款,如果債權人申請再審,和前期的審判程序一樣沒有證據,再審申請都不會得到支持,這也是目前某些人認為自己明明冤屈的原因,但是目前沒有解決的辦法。

其實目前很多人對再審程序有誤解,在很多人心裡和二審的意思是一樣,只是二審已經走完了,換個途徑繼續上告罷了,反正只要是一個途徑就要試試,只有沒有申訴的地方才會停止,這樣的情況估計很久都不會消失。對於執著於再審的人,假如真的是目前證據不足,只能多從證據方面努力,不然沒有證據盲目要求申訴或者要求再審,真的作用不大。每一個裁判結果都是不會輕易改變的,只有足夠的證據推翻原來的結果才可能,不管哪個法院檢察院對於已經生效的裁判結果的再審都是謹慎小心的。


太狼312


最近有一句話在網上很流行:“沒有程序的正義,就沒有實體的正義”。這句話是法律教科書裡的,不是哪一個律師的原創。

用這句話來回答這個問題正好。

如果當事人想要就一個法律已經生效的案件,依照法律規定提出“再審”,而再審的請求又不被法院或者檢察院支持。那麼這個案件在法律上就已經“板上釘釘”,在法律程序上再無“翻案”可能。

儘管當事人自己可能覺得自己正確,法院判錯了,那也只是單方面的一己之見。絕不代表真的是法院判錯了。在此情況下,當事人就應該“息訟”,不要一味的固執己見,反覆尋求再審翻案。

花費大量精力是浪費時間。

對於自己堅定不移的認為自己有理的當事人,應該做的,就是在原有的訴訟材料之外,另行蒐集新的可以證明自己主張的證據。能蒐集到新的證據,再申請法院或者檢察院再審。否則,沒有新證據,是龍,也盤著。

如果程序正義,已經宣告了你的路窮盡。那就不要去挑戰程序正義,而是把精力用到尋找新證據上。

當新證據找到,正義的程序之門將會再次為你開啟!讓你走進程序的正義之門,探尋你的實體正義之果!


上海默石


我行政訴訟證據是行政登記機關收條收取房權土地使用權材料訴訟中認可收條事實陳述是歸檔變造證據抗辯為他人頻證合法,法官捏造事實認定駁回起訴一審,二審,再審,申請監督都套一審捏造事實無證據裁判決定,只能控告法官撿察官絢私枉法行政枉法裁判。房屋己由他人割門入室強佔,砸鎖哄搶財物拖走,63頁證據自訴法官一句無犯罪事實不予受理上訴駁回。


趙光代


要看具體的案件情況。

向法院檢察院申請再審沒有得到支持,只能說證據方面是不足的,要想已經處理的案件通過再審審核,難度不小,有的案件其實本身就缺乏證據材料,無論走什麼程序都沒有辦法得到支持。

如果確實掌握了新的證據材料,也可以去檢察院反應情況,要求提起抗訴。


京益企業法律顧問


審案審的是證據,對一個事件是否有理要靠證據說話,無證無據憑口憑理法院不會釆用的,只有證據充足,理由充分,法院判案才有理有據,證為證明,有書證,人證,物證等,據為依據,有律,例,文件,民俗等,也就是事理要分明,如借款,必須有借款的證明,其次要有還款的理由和依據的法律,說明這個借款要不要還。所以法院在開庭時,首先宣讀訴狀,說明案件的要求和理由,再由被告答辯對原告的要求給予否定及否定的理由,然後雙方提供證據,質證以確定證據的真偽,再進行辯論說理,其中最為關鍵的是證據,所以無證無據就不要打官司,證和據缺一不可。


謝天隆恩


首先說說再審的一般程序,有三類不同的啟動程序,一類就是本級法院院長髮現本院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有錯誤的,可以提交本院審判委員會 討論決定是否啟動再審。第二就是最高院或者上級法院發現下級法院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有錯誤的,可以提審或者指定法院再審。還有就是上級檢察院發現下級法院裁判文書有錯誤的,可以向同級法院提起抗訴。現在向法院檢察院申請再審沒有得到支持,只能說證據方面是不足的,要想已經處理的案件通過再審審核,難度也不小,有的案件其實本身就是沒有什麼證據,無論走什麼程序都沒有什麼用。

雖然目前審判程序是二審終審,大概率是可以保證當事人充分舉證和發表意見,但是案件處理不可能讓所有人滿意,因為再審和一審一樣都是證據說話,說一個例子就足夠。某人的借條被借款人撕毀,出借人起訴要求還錢,由於是現金交易,沒有轉賬記錄,沒有任何第三方知道借款情況,也沒有其他證據證明,你無論怎麼打官司都贏不了,但是事實上確實有借款,如果債權人申請再審,和前期的審判程序一樣沒有證據,再審申請都不會得到支持,這也是目前某些人認為自己明明冤屈的原因,但是目前沒有解決的辦法。

其實目前很多人對再審程序有誤解,在很多人心裡和二審的意思是一樣,只是二審已經走完了,換個途徑繼續上告罷了,反正只要是一個途徑就要試試,只有沒有申訴的地方才會停止,這樣的情況估計很久都不會消失。對於執著於再審的人,假如真的是目前證據不足,只能多從證據方面努力,不然沒有證據盲目要求申訴或者要求再審,真的作用不大。每一個裁判結果都是不會輕易改變的,只有足夠的證據推翻原來的結果才可能,不管哪個法院檢察院對於已經生效的裁判結果的再審都是謹慎小心的。


孤獨1749


什麼叫確實有冤情?先普及一下概念,法追求法定事實與客觀事實相統一,但法定事實與客觀事實不統一,以法定事實為準。我在30餘年的執法實踐中,絕大多數普通百姓所說的冤情得不到法的支持主要出在一是法定事實上,也就是其主張沒有充分的法定證據予以證實,簡單的說證據不足,甚至除了本人陳述沒有其它證據支持,而我們又是大陸法系,需要嚴格證明。二是對法律規定,尤其是為什麼這麼規定由於其視野的原因不知道或無法理解,最常見的是法律對保障交易安全和促進交易的傾斜性條款。


雲自飄1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拯救非人類


申冤的途徑有很多,關鍵的要掌握兩點:一是你要確有冤情,而不是你自己認為有冤情,我們在辦理案件的過程中經常碰到告狀者,也就是通常說的老上訪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只講自己的理,別人的話聽不進去,律師不順著他說他就投訴律師,象這樣的情況是沒有辦法處理的,我們也不支持那麼做,因為對上訪人沒有好處。二是需要明白法律,講究方式方法,如果有理講不出來,不能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你的冤情也得不到解決,到了申冤的程度,不是一般的程序可以解決的了,必須專業人員幫助,就像生病,已經到了疑難雜症甚至癌症的地步,不是吃點感冒藥就能好的,需要找好醫生診治,同樣道理,需要好律師幫助處理。


隋筆律言


我有一場官司,我是原告,一審基層法庭審理敗訴,中院二審以實事不請證據不足發回重審,但是基層法庭二次(未經審委會)審判對我方更不利,中院二次開庭審判,情況對我方不太好,現在等待判決,其結果令我堪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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