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探索:為何說日耳曼人的遷徙才是歐洲封建制度形成的“推手”

​導讀:最早的日耳曼民族就像其他遊牧民族一樣過著居無定所的生活,在遷徙中成長、在遷徙中成熟、在遷徙中反思、在遷徙中蛻變,久而久之,逐步探索出一套屬於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分配製度,隨著社會的動盪,逐步演變成歐洲封建制度的最原始形態,而日耳曼人的遷徙,也正是歐洲封建制度形成的“推手”

原始日耳曼人

日耳曼人原來居住在羅馬帝國以北,東起維斯拉渡河、西至萊茵河,南起多瑙河、北至波羅的海,這些地區構成了他們的生活之地,歷史上稱這些地區為日耳曼尼亞或者大日耳曼尼亞,把萊茵河下游地區稱為小日耳曼尼亞,直到公元1世紀,他們基本上還處於原始社會階段,被羅馬人稱為“蠻族”

最早記錄日耳曼人這段歷史的書籍應該就是《高盧戰記》,這是當時羅馬總督凱撒所寫,書中記載當時絕大部分日耳曼人從事畜牧業生產,過著半遊牧的生活,農業經營具有原始“遊耕”的性質,第一年收割完莊稼之後就會遷到另外一個新的地方去。為什麼這麼做?《高盧戰記》133頁中關於日耳曼人的解釋是這樣的:

怕他們養成習慣,從而把作戰的熱情轉移到務農上;怕他們從此孜孜追求大片田地,勢力大的會把勢力小的逐出自己的田地;怕他們從此為了躲寒避暑,熱心於大興土木;還怕他們從此起了愛財之心,從此結黨營私,紛爭起來!

從這些描述我們可以看出日耳曼人的兩個特點,那就是“尚武”和“遊牧”,這些也是日耳曼人能長盛不衰的一個重要原因,《日耳曼尼亞志》中也有類似的記載。

當時財產公有制在日耳曼人生活中還佔據著主導地位,土地歸所有人共有,產品也直接分配,氏族首領負責處理日常事務,最高權力屬於民眾大會,戰時推選最勇猛的人為軍事首領。

歷史探索:為何說日耳曼人的遷徙才是歐洲封建制度形成的“推手”

公元1世紀時,日耳曼人雖然沒有形成國家,但是,傳承已久的氏族公社已經開始瓦解,按照《日耳曼尼亞志》的記載,這時的日耳曼人相對已經定居下來,農業生產技術也有了很大的進步,糧食產量也有了顯著增長。由於生產力的提高,土地佔有形式也隨著發生了變化,雖然依然屬於氏族公有,但已經轉由個體家庭經營,山林、牧場、水源則仍由氏族成員共同使用。氏族酋長和軍事首領因為地位特殊,孤兒佔有更多較好的土地,在戰爭中的分獲物也比其他人要多

從這時開始,氏族內部的平衡被打破,一些人因為擔當公職而變成了氏族中的貴族,這也是封建體制的萌芽

在家庭方面,男子主要從事狩獵和打仗,農業和家務就由婦女和老人去做,成年男子可以袖手旁觀而不用參與勞動。日耳曼人也把戰俘稱為“奴隸”,“奴隸”往往會被統一安排到一小塊土地上進行勞作,向主人繳納一定數量的穀物、牲畜和布匹;奴隸也有自己的家屬,其生命卻沒有任何保障

這時氏族的重要事務都由氏族貴族和軍事領袖組成的貴族會議提出議案,然後再交由民眾大會通過。除了軍事首領外,貴族會議和民眾大會是這一時期的主要權力機構。

日耳曼民族的發展

到了公元3——4世紀,由於階級分化嚴重和戰爭規模的擴大,日耳曼人的部落之間也開始出現聯盟,比較出名的有東哥特、西哥特、汪達爾、法蘭克、倫巴德等;公元4——5世紀,是世界歷史上的“民族大遷徙”時期,日耳曼人的這些部落聯盟也都捲入大遷徙的浪潮中,而同時捲入大遷徙的民族還包括匈奴人、阿蘭人、柔然人等,但是,以日耳曼人各分支為主體:

西哥特人從黑海北岸西部越過多瑙河進入羅馬帝國境內,後來又從意大利轉高盧抵達西班牙;

汪達爾人從歐洲北部經高盧、西班牙後,進入北非;

匈奴人從亞洲到達現在的匈牙利以及西歐;

法蘭克人從萊茵河中下游進入高盧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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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遷徙的過程中,日耳曼人的足跡幾乎遍佈整個歐洲,而建立國家的外在條件也越來越成熟,在西羅馬土地上先後出現了多個日耳曼人的王國,像419年在高盧西南和西班牙北部建立的西哥特王國、439年在北非建立的汪達爾王國等等。西羅馬帝國在奴隸起義和外族入侵的雙重壓力下開始滅亡,在它的廢墟上,先後出現了法蘭克王國、東哥特王國、倫巴德王國等日耳曼人王國,其中,法蘭克王國的存在時間最久、影響也最大,其封建制度的形成和發展也最具典型意義

日耳曼發展帶來的影響

西羅馬帝國的滅亡標誌著西歐奴隸社會的結束和封建社會的開始,但是,離最終確定封建制度卻還有幾個世紀的時間。西歐封建制度的產生,有它自己的歷史條件:

一:西羅馬帝國晚期,奴隸制已經開始瓦解,隸農制的出現是封建社會萌芽的標誌;

二:日耳曼人的征服及其與原羅馬居民的融合;

綜合來看,西歐封建制度的產生是在被征服者(西羅馬)先進生產力、與征服者(日耳曼人)原始制度瓦解的基礎上產生並發展的,這些對西歐封建制度的產生都起到了推動作用;

歷史探索:為何說日耳曼人的遷徙才是歐洲封建制度形成的“推手”

日耳曼人在征服西羅馬的過程中,控制了一半以上的土地,除了大部分分給日耳曼人公社之外,也有一部分被國王直接佔有。國王根據原來戰利品的分配原則,把土地連同那裡的奴隸分給自己的親兵和其他下級首領,對於那些懂拉丁語、懂法律的當地人,也會酌情分發一些土地和奴隸

這些分得土地的人就成為新的土地所有者,被稱為“地主”或者“莊園主”,這些人日益熟悉羅馬隸農制的生產形式,與他們原來對下屬比較溫和的隸屬形式相結合,就形成了一種全新的生產關係。他們自己不再耕種,將土地割據成小塊,分給奴隸或者隸農進行經營,轉而收取一定的“租金”。奴隸和隸農的處境和以前相比有所改善,而這種獨立的經營模式也刺激了奴隸和隸農的主動性、積極性,使生產力有了明顯提高

巔峰

說完生產關係的變化,我們再回頭看法蘭克王國

法蘭克人屬於日耳曼人的一個分支,長期居住在萊茵河中下游,在它的歷史發展過程中,到476年逐漸分成兩大部族:萊茵河三角洲的“薩利克法蘭克”和萊茵河中游平原地區的“裡普利安法蘭克”。趁著西羅馬帝國衰落之際,法蘭克人佔領了高盧的大部分地區。481年,薩利克法蘭克的軍事領袖克洛維建立起了法蘭克王國;486年克洛維定蘇瓦松為首都。為了得到天主教會的支持,496年,克洛維親率3000親兵皈依天主教,由於他在征服羅馬後只是沒收了原羅馬皇室、元老、及其反對者的土地,所以他得到了天主教和富有農場主的支持,後來克洛維穩步發展,在擴張過程中逐步建立起統一的法蘭克王國。

克洛維在征服羅馬之後,將收繳的土地賜給親兵、官員、和教會,也就是後來的“地主勢力”。表面看,這確實有助於鞏固他的統治,但是,同時也造成了另一種新的對立,也就是農奴和地主之間的對立,而且也導致大批自由農民地位下降並最終破產成為農奴。

克洛維死後,法蘭克王國也開始分裂,戰爭始終都是如影隨形,這更加劇了隸農的不滿,卻使教會、地主、貴族的勢力不斷壯大。

歷史探索:為何說日耳曼人的遷徙才是歐洲封建制度形成的“推手”

7世紀中葉,國家政權落到了宮相的手中。什麼是宮相?這有點類似於我國曆史上的內務府總管,是為國王管理財產和收支的宮廷總管,因為受到國王的賞識,權勢不斷增加。8世紀,出了一個著名的宮相——查理.馬特,他在掌權之後遇到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和阿拉伯之間的戰爭,經過浴血奮戰雖然打敗了來犯的阿拉伯軍隊,但是,查理也意識到步兵在戰鬥中的落後,於是,開始擴充騎兵,這也是古代歐洲騎士制度形成的緣由

當時查理面臨的困境就是國庫空虛,於是他就改變了賜地制度,沒收了一部分教會和貴族的土地,分發給承擔騎兵義務的人,同時為了保持對土地的佔有權,他還規定“賜賞的土地不能世襲,一旦不再承擔騎兵兵役,土地就要收回國家”!這種采邑制的實施加速了法蘭克封建化的進程,對整個社會都產生了重大影響,封建制度已經初見端倪:

采邑的大小和負擔騎兵義務的多少成比例,形成了封建的人身等級隸屬關係和土地的等級佔有制;

一批小封建主、富裕農民成為騎士,這些人也成為以後封建社會的小封建主階層;

一部分農民在擺脫兵役後,失去了土地,也就失去了所有倚重,地位進一步下降,最終淪為社會最底層的一個階級;

鞏固

公元741年,查理馬特的兒子丕平繼承了宮相的職位,751年,他在羅馬教皇的支持下奪得皇位,自此,拉開了加洛林王朝長達240年的統治。為了報答教皇,他曾多次率兵攻打教皇的敵人——倫巴德人,並把奪取的土地獻給教皇,西方歷史上稱為“丕平獻土”;教皇在這些土地上建立了名副其實的“教皇國”。

公元768年,查理繼位,在教皇的支持下積極向外擴張,不但征服了倫巴德人、吞併了巴伐利亞和薩克森地區,還從阿拉伯手裡搶奪了科西嘉和撒丁島,實力得到進一步的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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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799年,羅馬教皇立奧三世被羅馬貴族趕出羅馬,查理應教皇的請求進軍羅馬,幫助教皇恢復了地位。為了報答查理,教皇在公元800年時為查理加冕,宣稱其為“羅馬人的皇帝”(記載於《羅蘭之歌》),因此查理也被稱為查理曼,即查理大帝。首都定於阿亨,全國有98個郡,各郡都由國王派伯爵治理,查理每年還會派官員到處巡視,監視伯爵。通過這一系列的手段,王權得到進一步加強。

在查理統治時期,他不斷以賜賞土地的方式換取支持,對土地的需求極為嚴重,故而從未停歇對外掠奪土地的戰爭。他在位的40多年間,對外發動的戰爭次數超過50次之多,大大擴大了查理曼帝國的疆土面積,但同時,也加速了自由農民的貧困與破產,或者說是“墮落之路”。

為了得到各地封建主的支持,查理曼廣賜“特恩權”,這就是法蘭克封建制度形成的又一個階段。當時規定,得到“特恩權”的教俗領主,在自己的領土內具有獨立的行政、司法、經濟、軍事特權,國家也不能進入領地徵稅和干預其內部事務。享有“特恩權”的領主簡直成了一個“小國王”,他的領地也成了不受外界因素影響的“小王國”。但是,“特恩權”的普遍賜授也使國家陷入一個困境,廣大農民在重稅和兵役的壓力下,不得不將自己的土地獻給擁有“特恩權”的領主以換取保護(當時稱為“投托”),這樣做的後果就是各地領主的勢力範圍越來越大,而國家稅收和兵役留下空缺卻無人填補,更悲哀的就是那些獻地的農民,因為要不了多久,他們就會變成名副其實的“農奴”

封建制度的形成

公元9世紀,法蘭克王國的封建制度確立,構成這種制度的基本框架就是:農奴制、莊園制、和等級制。

農奴制:

農奴在當時沒有任何權利和地位可言,除了要向地主繳納地租之外,還要交大量的稅,像“人頭稅”、“繼承稅”,甚至連結婚也要向主人交“結婚稅”,地主和農奴之間是赤裸裸的剝削與被剝削的關係,這是封建社會的一大特徵;

莊園和等級制:

查理大帝統治時期,農村公社在名義上依然存在,但是除了邊緣地區外,其實質已經轉變為封建莊園。一個村莊就是一個莊園,各封建主所擁有的莊園數量雖不相同,但是這些莊園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成了封建主的“私人領地”,除了鹽、鐵、和貴族們需要的奢侈品外,莊園裡可以生產任何東西,完全可以實現自供自足。當然,這裡也是莊園主對農奴實行剝削的地方,各種資源、設備、工具都是要收取租金的。

雖然農奴沒有擺脫被剝削的命運,但是,這一時期的農奴基本上可以解決溫飽問題,這相比奴隸制還是有一定的進步

歷史探索:為何說日耳曼人的遷徙才是歐洲封建制度形成的“推手”

在加洛林王朝統治時期,隨著土地分封的發展,封建等級制度也開始顯露出來。國王僅僅是名義上的全國最高土地所有者,他把土地分給伯爵或者大封建領主貴族,這些人又將土地下發給承擔兵役的小封建領主——騎士們,小封建領主再把土地出租給農奴,這種金字塔式的關係也形成了封建社會的等級制度

所以說,封建莊園制度和封建等級制度的形成,預示著封建制度最後版圖的拼湊已經完成,它們也是封建制度最後確立的重要標誌

城市的興起

封建制度確立之後,生產力的發展推動了西歐經濟的振興,這都為城市的產生奠定了物質基礎。但是,又需要一種外力來引導模式的產生,這種外力來源於哪裡?農奴,或者說是逃跑的農奴

當時農奴逃避莊園主壓榨的唯一方法就是逃跑,因為各領主間互不相屬,所以,一旦逃出來便不易追捕。他們會在城堡、寺廟、關隘、渡口等交通方便的地方集中起來,從事小商品生產。起先,為了防止被掠奪,他們用護欄將居住地圍起來,後來又築起了城牆,於是,一座新的城市就誕生了。這種城市最早是由農奴興建的,所以,完全可以把當時的城市看成是農奴反抗封建主的一種產物

歷史探索:為何說日耳曼人的遷徙才是歐洲封建制度形成的“推手”

在新城市不斷湧現的同時,羅馬帝國時期的舊城市也開始復興。如威尼斯、佛羅倫薩、羅馬等,這些傳統城市有著新興城市無法比擬的底蘊和優勢,所以,復興所用的時間也很短,於是,這一時期的城市建設出現了新舊交輝相映的情景,也可謂是一大盛事

新興城市都建立在封建領主的土地上,要受到封建領主的司法和行政管理,可是隨著城市的發展,除了封建領主外,又出現了兩個對立的集團,一個是農奴和手工業者自發形成的“行會”,另一個就是商人集團為了能持續盤剝“行會”而組建的“商會”。層層剝削,讓這些城市人民忍無可忍,他們通過武裝起義和金錢贖買的方法,紛紛取得自治權。得到自治權並不意味著高枕無憂,還有國王和教會在虎視眈眈,他們斷不會無視這種情況的發生,為了取得合法的政治地位,城市民眾不得不向國王和主教行賄,這才得到它們的認可,維護了城市的平穩發展

在取得“自由”之後,城市發展的動力就完全顯現出來,這不僅體現在商業自由上,連科學的發展也不會受到過於嚴格的約束,這些都是城市騰飛的活力所在

城市的興起是生產力發展和階級鬥爭的產物,同時又成為促進生產發展的條件,它為農業的發展開闢了新的市場,因此又促進了商業、交通運輸業的發展;它更為文化、科學的發展和衝破教會統治創造了條件,也為學校的建立提供了基礎

尾話

封建社會的產生有其自身的歷史性和必然性,而日耳曼人的民族遷徙無疑縮短了這個歷程所要耗費的時間,其直接推動了歐洲封建制度的產生,也是社會和文明進步的一個標誌。雖然從封建社會建立到封建制度的建立又歷經了無數波折,但是,日耳曼人所扮演的角色卻絕對不容忽視;

而城市的興起不單是封建制度下的產物,更是對封建制度缺陷的一種彌補,這對日後經濟、文化、政治等領域的發展都產生了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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