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市任免一批政法干部!
长安皖韵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人员名单
(2019年10月25日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梅 林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唐 峰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万学林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杨国明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顾玉华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王晓民为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戴建中为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蒋 楠为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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