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和金的三次和议有什么特点

“靖康之变”后南渡的南宋政权,在与金对峙的百十年里,有三次重要的“和议”分别是“绍兴和议”、“隆兴和议”、“嘉定和议”。几次和议实质上都是宋与金在不同军事、政治、经济等背景下的必然产物。这三个和议也深切影响了宋金之间的关系。

南宋和金的三次和议有什么特点

一.绍兴和议

“绍兴和议” 签订于绍兴十一年十一月,是在金国数次南侵均告失败,南宋的北伐也没有成功,即南宋自守有余,北伐不足的情况下签订的。此次和议最为重要,基本成为了奠定宋金关系的基础,之后的协定基本也都是出于对此次和议协定内容的调整与改动。

对于“绍兴和议”的具体内容,其原文载:“臣构言,今来画疆,合以淮水中流为界,西有唐、邓州割属上国。自邓州西四十里并南四十里为界,属邓州。其四十里外并西南尽属光化军,为弊邑。沿边州城,既蒙恩造,许备藩方,世世子孙,谨守臣节。每年皇帝生辰并正旦-遣使称贺不绝。岁贡银、辑二十五万两、匹,自壬戌年为首,每春季差人般送至洒州交纳。有渝此盟,明神是趣,坠命亡氏,路其国家。”

又《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载:“绍兴十又一年:是日,金国都元帅宗弼遣魏良臣等还,许以淮水为界,岁币银帛各二十五万匹两。又欲割唐、邓二州,因遣其台户部侍郎萧毅,翰林侍制、同知制诰刑具瞻蕃定可否。”由史料记载可知“绍兴和议”之后宋向金称臣,两国许以淮水中流为界,并将西部唐(今河南唐河)、邓(今河商邓县)两州割让给金国,同时宋向金缴纳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每年春季运送至洒州于金国。

此外盟约还规定宋给金的文书一律称“表”,金给宋文书称 “诏书”除此之外,在外交文书中,“大宋去大字,皇帝去皇字,书用君臣之礼,有再拜等语”双方使节往来,可传呼宋朝皇帝之名,而不能传呼金朝皇帝之名,只能传呼金朝皇帝的尊号或庙讳御名。使节互相谈话,只能称“上国”、“下国”,不能称“金朝”、“宋朝”等等。

比之于宋金“海上之盟”后相对平等的两国关系,从两国国书中所称:“尽还其待大辽敌国之礼,惟不称兄弟而已”、“大金皇帝致书于大宋皇帝网下”双方国称皆加“大”字,双方皇帝皆称“皇帝”;到“和议”中所用的“奉表”“臣构”、“岁贡”等对比显然突出了此时宋对于金的“臣属关系”。

南宋和金的三次和议有什么特点

“靖康之难”后金国意在扼杀南宋政权、南宋也意图收复失地,双方在南宋初年多次交战。建炎四年“黄天荡大捷”及后来“和尚原大捷”等使此前金全面占优的局面,逐渐转变为势均力敌的对峙状态。彼时的金并无力去征服南宋政权,反而是南宋更具备北伐的优势,可是在岳飞北伐势如破竹之际,高宗却召回岳飞停止北伐,与金国议和失去了收复中原的大好时机。

关于此次“议和”高宗以出于孝义推诿,帝揪然谓宰相曰:“先帝梓宫,果有还期,虽待二三年尚庶几。惟是太后春秋高,朕旦夕思念,欲早相见,此所以不惮屈己,冀和议之速成也。”显然高宗之举是为了掩盖自己无意于北伐,甘愿自守的本愿。

对于高宗“绍兴和议”显然达到了他的政治诉求,以金钱媾和而达成的不平等条约,牺牲了南宋政治上主权国家的地位,换来了两国局势的相对稳定及高宗本人皇位的稳固。

二.隆兴和议

“绍兴和议”后20年宋金关系相对和缓。公元1161年后金海陵王完颜亮、宋孝宗赵昚相继继位。后海陵王撕毁“绍兴和议”南侵兵变身亡,孝宗亦命张浚北伐但也大败而归,金世宗以战促和,宋孝宗的北伐行动又受到太上皇宋高宗的阻挠。

在此背景下宋金于隆兴二年签署和议,史称“隆兴和议”。 《金史·世宗本纪》:(五年)己未,宋通问使魏杞等以国书来。书不称“大”,称“姪宋皇帝”,称名,“再拜国书于叔大金皇帝”。岁币二十万。“隆兴和议”将宋对金的“臣属关系”改为“叔侄关系”;“岁贡”改为“岁币”并各减五万;重以“国书”称取代“奉表”。

此时“隆兴和议”相比于“绍兴和议”南宋在政治地位上有了明显提高,金宋“叔侄之国”宋皇帝不再由金册封,这使得宋在名义上作为主权国家被得以承认。岁币的减少也促使宋税赋负担有所减轻,有关疆界划定依如“绍兴和议”,国家疆域得以稳固。

可以说“隆兴和议”提高了宋在宋金关系中的地位,但对于孝宗收复的愿望并未实现。后世对“隆兴和议”的结果也多持肯定态度。

南宋和金的三次和议有什么特点

三.嘉定和议

“嘉定和议”的签署又一次使宋金关系发生转折。嘉定和议签署于嘉定元年,此时金国早已不复明章之治,在位的金章宗又荒怠政治,金国国立衰弱。南宋政局虽亦腐败不堪,但时任宰相韩侂胄却认为是北伐时机,仓促进行的“开禧北伐”以失败告终后,杨皇后密谋史弥远发动政变诛韩并与金国媾和。

“嘉定和议”内容方面似与前两个和议如出一辙,岁贡增加到银30万两、絹30万匹,改叔侄之国改为伯侄之国,疆界划同绍兴时期,同时南宋需支付战争赔款300万贯。从和议内容来看,相比隆兴时期“伯侄关系”较之于“叔侄关系”宋在同金交往中的政治地位已然下降,但同时期关于双方交聘的“国书”并没有变化,事关“国体”的尊严被宋所保留。

岁币方面的增加使宋代税务负担加重,300万赔款更是丧权辱国的条约极大地加剧人民的苦难,史弥远等人为取得最高权力的媾和行为,在南宋历史上是最为屈辱的一页。

南宋和金的三次和议有什么特点

综上所述,宋金在“绍兴和议”、“隆兴和议”、“嘉定和议”中与金达成的条约,各有其历史原因也各有其历史意义。

“绍兴和议”奠定了宋金关系的一个基点,也是当时宋金力量达到均衡下的必然产物。“隆兴和议”签订时显然宋在对金关系上渐具优势,可以说取得了在一定程度上的主权,宋的地位明显提高。

南宋和金的三次和议有什么特点

“嘉定和议”究其细节是最屈辱的条约,但在于金此时的衰落,宋收回了被侵占的土地,对领土完整起到一定保障。协定虽然是诸多历史原因汇集的必然产物,但在其背后依然还有南宋朝廷昏聩腐败、奸佞蝇营狗苟的影响。

遍观整个宋金历史,宋金交往过程中,基本上是金一直在起主导作用,而宋则一贯被动屈从,双方南北对峙的百年,基本上都未能打破均势。因此,这种不平等的政治地位始终未能得到彻底改变。

《关于宋金交聘国书的斗争》

《宋史》

《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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