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微商賣假藥”需用“重典”

廖衛芳

微商朋友圈裡“讓人一天瘦一斤”的古方減肥藥“燃脂減肥膠囊”,被警方認定是無國藥準字號、無藥監局批文的假藥。經權威部門檢測,其中竟還含有對人體有毒有害的禁藥——西布曲明。(10月23日《中國青年報》)

據瞭解,西布曲明是一種用於治療肥胖症的藥物,有增加飽腹感、降低食慾的作用。西布曲明有可能引起血壓升高、心率加快等嚴重副作用,有增加心臟病的風險。2010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宣佈國內停止生產、銷售和使用西布曲明製劑和原料藥。可見,微商朋友圈裡在賣的“讓人一天瘦一斤”的古方減肥藥“燃脂減肥膠囊”,不僅是一種“假藥”,更是一種“禁藥”。

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肥胖者越來越多,許多肥胖者想通過服用減肥藥、減肥茶等“捷徑”達到減肥功效和目的,於是催生了買賣減肥藥、減肥茶等微商的應運而生。由於微商准入門檻低,加之相關部門審批把關不嚴,因而微商入市買賣各種產品的現象十分普遍。其中,微商賣假藥現象更是比比皆是,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健康權益。

就拿名叫“中藥減肥丸”的假藥來說吧!據警方介紹,這種減肥假藥,無國藥準字號、無說明書、無生產批號,屬於“三無”產品,經簡單包裝後,打著“中藥減肥”的噱頭,借微信代理層層分銷。原本成本0.7元/粒,到消費者手中時,價格翻了10餘倍。這種假藥不僅欺騙了消費者口袋裡的“錢”,而且損害了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可以說,打擊“微商賣假藥”已是刻不容緩。

因此,筆者以為,要打擊“微商賣假藥”的不法行為,必須用“重典”。首先,監管要到位。消協,工商等監管部門要積極承擔起監管的主體責任,要嚴把微商審批關、准入關,並開展經常性的督查、檢查,一旦發現微商存有賣假藥等違法行為,就應及時給予制止,以防損害消費者的經濟權益和健康權益。其次,執法要從嚴。相關執法部門要加大對微商賣假藥的處罰力度,不妨採取“高額罰單”或“黑名單”的處罰機制,讓其“一時失信,處處受限”,併為之付出“沉重代價”,從而倒逼其遵規守法,切實履行買賣契約。其三,設立舉報獎勵制度。要鼓勵消費者積極大膽地對微商賣假藥行為的檢舉揭發,並對舉報人實行一定的經濟獎勵,讓微商賣假藥者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使其無買賣假藥的市場。

筆者相信,只要監管到位,執法從嚴,再輔以消費者的積極舉報,那麼,就一定能有效打擊“微商賣假藥”的不法行為,以給廣大消費者一個安全、放心、無憂的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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