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遼源、公主嶺三地同日公開宣判三起涉黑涉惡案件

蛟河、遼源、公主嶺三地同日公開宣判三起涉黑涉惡案件

10月25日,蛟河市人民法院、遼源市龍山區人民法院、公主嶺市人民法院分別公開宣判3起涉黑涉惡案件。

蛟河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常賚等4人涉惡勢力犯罪一案。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常賚、趙義山、馬寶忠、張力君以威脅手段迫使兩名村民轉包土地,構成強迫交易罪;被告人常賚夥同他人採取拘押的方式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構成非法拘禁罪;且被告人常賚等人長期盤踞天北鎮某村,把持基層政權,為非作惡,欺壓百姓,給當地社會、經濟秩序帶來了惡劣影響,4名被告人的行為符合惡勢力犯罪的認定標準。

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及認罪悔罪態度,蛟河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常賚以強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兩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被告人趙義山、馬寶忠、張力君均以強迫交易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遼源市龍山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範玉山等7人涉惡勢力犯罪一案。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範玉山曾因犯流氓罪、強姦罪、敲詐勒索罪,分別於1983年、1994年被判處刑罰。刑滿釋放後,範玉山仍不思悔改,於2006年9月至2016年2月期間,在遼源市東豐縣多次實施聚眾賭博、高利放貸、隨意毆打他人、非法佔用農用地等違法活動,並與被告人範玉輪、袁學東、孫婷婷等人糾集,實施敲詐勒索、強姦、騙取貸款、尋釁滋事、聚眾鬥毆等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正常的經濟、社會秩序,在當地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審理認為,範玉山等7名被告人的行為已分別構成強姦罪、敲詐勒索罪、賭博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詐騙罪、騙取貸款罪、妨害作證罪、故意傷害罪,依法判處被告人範玉山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220萬元。分別判處其他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3年至3年6個月,並處罰金100萬元至4萬元不等的刑罰。

公主嶺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曾兆祥、王玉梅等15人涉黑一案。

經審理查明,自2009年以來,被告人曾兆祥、王玉梅為非法獲取鉅額經濟利益,組織、領導其家族主要成員,在懷德鎮、雙城堡鎮、永發鄉等公主嶺市北部鄉鎮,有組織、有計劃地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以曾兆祥、王玉梅為首,侯春元、王強、王立為骨幹成員,劉彥會、王淑蘭、李鑫、唐鐵、曾輝、王忠、王春平、邊立發、汪淑範、馬淑俠等人為一般成員的犯罪組織。

該組織成員於2010年至2016年期間先後實施合同詐騙犯罪16起、詐騙犯罪1起、非法侵入住宅犯罪15起、非法拘禁犯罪2起、敲詐勒索犯罪2起、聚眾鬥毆犯罪2起、尋釁滋事犯罪2起、行賄犯罪1起,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情節、性質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公主嶺市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曾兆祥、王玉梅等人作出判決,判處被告人曾兆祥、王玉梅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合同詐騙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聚眾鬥毆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詐騙罪、行賄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5年。其餘1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18年至2年8個月不等的刑期。


吉林日報社出品

策劃:姜忠孝

作者:吉林日報全媒體記者 粘青 通訊員 宋明月 魏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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