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首例破產重整案件審結 !

近日,平潭法院審結了實驗區首例房地產企業破產重整案。

此起案件涉及協力和興房地產開發(平潭)有限公司(下稱“協力和興公司”)的重整計劃草案,經平潭法院裁定審理,目前已經進入執行階段。

協力和興公司開發建設的協力錦繡城項目位於平潭綜合實驗區金井片區,緊臨實驗區新區政務金融中心和管委會,項目規劃建設16棟25~34層一類高層住宅、部分沿街商業樓、一個12班幼兒園與社區配套服務用房等。

原先,項目因實際控制人缺乏自有資金,加上在開發過程中,資金主要來自民間高息融資,因此,項目從2015年5月份建成4棟高層住宅後,就因資金鍊斷裂處於停工狀態,使眾多購房者及債權人的利益無法得到保障,給相關當事人帶來了不良影響。

據平潭法院法官介紹,法院受理協力和興公司的重整申請後,同時指定由實驗區政府各職能部門和競爭性選任確定的中介機構共同組成的清算組擔任管理人,負責協力和興公司的各項重整工作。

“房地產企業破產是涉眾涉穩型案件,債權人和購房者眾多,風險積聚、矛盾激烈,極易引發群體性事件。”負責案件審判的法官表示,為了保障破產案件審理工作有序開展、穩妥推進,在審理工作中,法院堅持公平與效率的統一,運用“兩個機制”,即屬地政府的前期風險處置與破產審判對接的破產企業識別機制及建立起常態化的法院與政府溝通協調聯動機制,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據介紹,這起案件是實驗區第一起破產重整案件,其審理將為福州地區辦理類似案件作出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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