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都一男子借錢週轉生意卻不還,嚐到拘留滋味後立馬還錢

于都一男子借錢週轉生意卻不還,嚐到拘留滋味後立馬還錢

于都:嚐到拘留滋味 主動履行義務

贛州法院網訊 “法官,坐牢的滋味實在不好受,我主動來交錢。”10月28日,被執行人孫某來到于都法院,主動交清執行款10萬元及利息後說道。

于都一男子借錢週轉生意卻不還,嚐到拘留滋味後立馬還錢

2017年12月,被告孫某因生意急需資全週轉,向原告肖某借款14萬元,出具借條給肖某,並承諾儘快償還借款。孫某償還4萬元後,剩餘10萬元一直未還款。法院依法判決孫某償還肖某10萬元及利息。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多次聯繫被申請人孫某要求其儘快履行還款義務,但孫某一直以種種藉口延遲履行。2019年9月,執行法官依法傳喚孫某至法院,因孫某拒不履行判決義務且態度惡劣,法院依法決定對其採取15日的司法拘留。

拘留期滿後,孫某認識到拒不履行法院判決後果的嚴重性,多方籌集資金後,主動來到法院履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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