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出臺村民住宅新規:不得超3層半,基地面積80平以內

10月27日,黃埔區對外發布了《廣州市黃埔區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實施細則》(下稱《細則》),對黃埔進一步規範農村建房行為,保障村民合理建房需求,改善農村居住環境提出了要求。

據瞭解,該細則主要適用於知識城原九龍鎮的11條村。

黃埔出臺村民住宅新規:不得超3層半,基地面積80平以內

➤適用範圍:知識城11條村

《細則》適用對象為黃埔區村莊規劃確定的集體建設用地範圍內,村民個人非公寓式住宅建設,具體為11個村莊,包括:蟹莊村、蓮塘村、佛塱村、逕下村、洋田村、金坑村、均和村、逕頭村、九樓村、大坦村和麥村。

已完成“村改居”、已列入搬遷計劃、已完成舊村改造或處於改造批覆有效期內的舊村,按照城鎮統一規劃建設管理,不適用本實施細則。

黃埔出臺村民住宅新規:不得超3層半,基地面積80平以內

➤標準:基地面積80平以內,不超3層半

在建設標準方面,《細則》規定,新建、拆建非公寓式住宅每戶建築基底面積控制在80平方米以內,建築面積控制在280平方米以內,建築層數不超過3層半;根據功能需要可以增設梯間和功能用房;3層部分建築高度不大於11米,設梯間和功能用房的建築高度不大於14米;鼓勵建築採用坡屋頂。

新規劃村民住宅,主要朝向的建築間距應不小於6米,次要朝向的建築間距應不小於2米(建設聯排式住宅的除外)。建築成組佈置總長超過45米或因交通、防火特殊需要的,應當預留不小於6米的公共通道。

黃埔出臺村民住宅新規:不得超3層半,基地面積80平以內

➤政府專項資金提供設計方案

現狀村民住宅改建、擴建,不得影響鄰屋安全,臨路方向退縮建築間距不少於2米(以道路中心線為基準),其他方向退縮建築間距不少於0.6米(以用地邊界為基準,建設聯排式住宅的除外)。

最小間距範圍內,不得設置陽臺、飄窗、雨篷、花槽、臺階等。禁止削坡建房及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建房。

九佛街道辦事處、龍湖街道辦事處、新龍鎮人民政府每年安排財政專項資金,納入部門財政預算,為村民個人建房所需的現狀地形圖核查、規劃放驗線、規劃核實測量、權籍調查等費用提供資金保障。

鼓勵村民個人建房選用相關部門統一制定的民居設計方案。

黃埔出臺村民住宅新規:不得超3層半,基地面積80平以內

➤非獨生子女其中一人應與父母一戶

《細則》還規定了對於住宅建設申請人的條件限制。符合“一戶一宅”政策的本村村民,具備本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可以戶為單位提出住宅建設申請。

“一戶”的標準為:夫妻與未達到法定婚齡子女同住的為一戶;有兄弟姐妹的,其中一人應與其父母為一戶,其餘兄弟姐妹達到法定婚齡或結婚後可申請分戶;

是獨生子女的,結婚後可以繼續與父母為一戶,也可單獨立戶;離異後無房一方再婚且配偶無房的可為一戶。

“一宅”的標準為:符合宅基地建房的村莊且不存在違法建設,一戶村民只能申請一塊宅基地建設住房。

《細則》還提到了該區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分配使用的原則,包括符合規劃的原則、節約利用土地的原則、村民自主和符合鄉規民約的原則、農村村民住宅用地集體所有原則、建新退舊的原則。

黃埔出臺村民住宅新規:不得超3層半,基地面積80平以內

➤申請材料如下

已取得新增建設用地或使用存量建設用地建房的村民應當持下列材料向所屬村委會、經濟社提出建房申請:

(一)村民住宅建設申請表(原件);

(二)“一戶一宅”承諾書(原件);

(三)申請人戶口簿、申請人及各家庭成員身份證(複印件,需核對原件);

(四)申請人及本戶內所有家庭成員《個人名下房地產登記情況查詢證明》;

(五)使用存量建設用地建房的,應提供符合前款第六條規定的合法權屬證明材料(複印件,需核對原件);

(六)屬於原址拆建的,應當提供原狀建築四至圖(需標明房屋地址、建築紅線、用地紅線、與四周現狀建築及道路間距、四鄰情況等信息)、各立面照片。

關注公眾號“工改工”加入行業群,和吳工分享交流舊改 、房產開發相關~

黃埔出臺村民住宅新規:不得超3層半,基地面積80平以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