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出闖香港政府總部,黃之鋒“同夥”再被捕

反對派組織“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被捕,涉闖入

政府總部案被控“普通襲擊罪”。

反對派組織“香港眾志”在臉書發文聲稱,該組織主席林朗彥10月31日晚因“6月21日包圍灣仔警察總部案”到長沙灣警署報到,期間港島區公眾活動調查隊現身,稱他涉3月15日闖入香港政府總部案並以“普通襲擊罪”將其拘捕及起訴。

被查出闯香港政府总部,黄之锋“同伙”再被捕

林朗彥資料圖(圖片來源:香港“東網”)

據香港《星島日報》等港媒11月1日報道,香港警方3月15日在中區添美道接獲相關政府部門報案,稱有人強行闖入政府總部並且有一名女職員受傷。警員接到報案後到達現場,以涉嫌“強行進入罪”拘捕了年齡介於18歲至58歲的4男5女。隨後,案件由港島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跟進調查。

警方結案後改控林朗彥一項“普通襲擊罪”,10月31日將林朗彥拘捕,案件將於11月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

《星島日報》9月4日曾報道稱,林朗彥涉嫌參與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事件,與“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與成員周庭一同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林朗彥9月3日在香港機場入境時被拘捕,當天下午就被帶到東區裁判法院審訊。林朗彥獲准以現金一萬元(港幣,約合8982元人民幣)保釋外出,但須遵守宵禁令,居住在上報地址,期間不得離港,每星期兩次到所屬警署報到,並且不得踏入警察總部一帶,案件將在11月8日再審。

香港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曾在8月30日的例行記者會上表示,警方早已表明,對違法暴力事件,必定追究到底,現在正貫徹始終,按當日承諾,逐步並逐個將涉及違法暴力人士繩之於法。他強調,一有足夠證據便會做出拘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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