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一男子禁漁期捕魚反“被捕”

近日,湄潭縣公安局湄江派出所破獲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嚴厲打擊了破壞漁業資源和水域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湄潭一男子禁漁期捕魚反“被捕”

胡某明(右)指認作案現場


  4月8日凌晨3時許,湄江派出所接到湄潭縣綜合執法局河道辦工作人員報警稱:有群眾舉報湘江河湄潭縣新南鎮角口河段有人在禁漁期捕魚,請出警協助。
  接到報警後,派出所民警與河道辦工作人員一起立即趕往了案發地。當日6時許,民警將用漁船和漁網正在河裡捕魚的胡某明查獲,當場查獲胡某明非法捕撈的小白條魚等100條。


湄潭一男子禁漁期捕魚反“被捕”

作案工具


  經查,胡某明用來捕撈魚的抬網邊長達30米,網眼只有4釐米,非法捕魚採用的方式是晚上在網中間安上一個充電小燈誘魚進網。其使用的抬網是禁止使用的漁具,燈光誘捕是禁止使用的捕魚方法。
  經訊問,胡某明(男,70歲,遵義市播州區人)對其在禁漁期使用抬網等作案工具非法捕魚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明因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湄潭一男子禁漁期捕魚反“被捕”

犯罪嫌疑人胡某明(中)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警方提醒:炸、毒、電、網魚等非法捕撈行為嚴重破壞漁業資源,汙染自然生態環境,且將涉及違法甚至犯罪,廣大人民群眾應做到自覺愛護生態環境,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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