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城事」濮陽一對夫妻借款54萬元遲遲不還,結果...

執行法官讓被執行人還款“拖延”變“主動”

“法官,我的工資卡已經被凍結了10萬元,如果申請人能夠減免利息的話,我想辦法湊齊10萬元把我這個案件了結了吧。” 說這話的,是被採取限制高消費措施的被執行人王某,在河南省濮陽市華龍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的不斷施壓和巧用時機耐心勸導下,自知終究難以逃脫履行生效判決義務,主動聯繫執行法官希望履行欠款。

2015年8月至2015年11月底,谷某兩次向董某借款共計54萬元,並指定將款項匯入谷某的丈夫王某銀行賬戶。同年11月,谷某將欠付利息計入本金共計120萬元向董某出具借條,約定12月3日前將借款一次性歸還。但約定還款期限到來後,谷某仍舊未履行。雙方至此形成糾紛訴至法院。法院審理後判決,谷某、王某夫妻共同償還董某欠款54萬元及相應利息。判決生效後,因谷某、王某未主動履行義務,案件進入執行階段。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法院依法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同時執行法官多次聯繫董某、王某勸其主動履行還款義務,並嚴肅告知若不履行義務,將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限制高消費。但

夫妻二人犯起了拖延症,還款態度並不積極,總以“現在沒錢,還不了欠款”妄圖繼續拖延時間

後承辦法官依法將夫妻二人採取限制高消費措施,並果斷將王某工資賬戶予以查封,且經申請人同意定期對該工資賬戶進行予以扣劃

期間,在執行法官持續不斷施壓下,夫妻二人陸續償還部分欠款,但始終沒能完全履約。近日,執行法官查詢王某工資賬戶發現已經累計近10萬元,執行法官巧用這一時機,積極做王某的思想工作,勸其履行剩餘還款義務將案件早日予以了結。

在執行法官的耐心勸導和限制高消費措施的懲戒下,王某明瞭還債義務終究是躲不過,自己的工作生活也將遇到諸多不便利的影響。最終,王某轉變拖延的態度,與法官聯繫願主動還款。在承辦法官的協調和解下,申請人考量到雙方同事朋友關係,主動放棄部分利息,谷某、王某則將工資賬戶10萬元及積極籌措的10萬元全部匯入法院執行案件案款專戶。申請人領款後向法官出具了結案證明,該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在執行法官持續不懈的執行追擊和司法懲戒下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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