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平和縣公安局崎嶺派出所民警深入轄區開展“一標三實”信息採集工作,在訪查至崎嶺鄉南湖村下樓組片區時,發現該區域一民房存在外來流動人口居住的現象。
民警經過當場詢問調查得知,該民房房東林某將自家一樓出租給外來務工人員範某等四人居住,但並未對承租人範某等四人的身份信息進行登記,也未向轄區派出所進行申報。
民警隨即將房東林某傳喚至崎嶺派出所做進一步調查,林某對自己未按規定登記承租人身份信息的事實供認不諱,民警依法對林某作出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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