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您問了:超過一年的閒置房如何繳納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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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電諮詢問題】壽光的高女士來電諮詢,閒置超過一年的房子物業費是怎麼規定的,是不能超過百分之六十還是七十。另外電梯費和二次加壓供水費還需要繳納麼?

【回覆】壽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回覆說,根據濰發改物價(2018)428號《濰坊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第十七條普通住宅交付後空置六個月以上的,由業主或使用人向物業服務企業提前提出書面申請,經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雙方共同確認(原則上以水、電、氣計量情況為衡量標準)後,其空置期間的前期物業公共服務費按照實際執行標準的50%收取。該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2019年1月1日之前的空置房物業費第一年全額收取,從第二年開始按百分之七十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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