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關於澄清2起不實信訪舉報的通報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精神,在嚴肅查處違紀違法問題的同時,積極澄清不實舉報,旗幟鮮明地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激勵幹部幹事創業,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和優良幹事創業環境,現將2起經核查不實的信訪舉報問題通報如下:

1、關於澄清對沅江市泗湖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葉釗在土地徵收中包庇個別黨員、充當保護傘等問題的不實舉報。2019年4月,群眾匿名舉報葉釗在共雙茶垸土地徵收中包庇個別黨員、充當保護傘,在土地徵收面積上侵犯村集體和個人利益等問題。經查,泗湖山鎮共雙茶垸土地徵收項目是湖南洞庭湖區共雙茶垸蓄洪工程安全建設一期工程項目的組成部分。該項目的土地徵收工作根據省水利廳下達的計劃進行徵收,由沅江市蓄洪安全指揮部指派沅江市國土局徵地拆遷事務所進行聽證、走訪、測量。徵地補償分配方案由村組各戶的戶長代表參加會議研究決定,戶長集體表決後,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予以通過。泗湖山鎮財政所按照上級徵收計劃與各村民小組簽訂的拆遷協議進行資金撥付。葉釗在擔任政協聯工委主任期間代表泗湖山鎮政府負責土地徵收協調工作,並未參與土地徵收補償款分配方案的制定。不存在葉釗在土地徵收中包庇個別黨員、充當保護傘等問題。該舉報不屬實。

2、關於澄清對沅江市泗湖山鎮石子埂村村委委員兼村會計熊巨欽貪汙徵地拆遷款問題的不實舉報。

2019年3月,群眾反映2017年第一批分洪閘建設的土地徵收款本人沒有收到,因此舉報石子埂村村委委員兼村會計熊巨欽貪汙了此款。經查,該分洪閘建設為泗湖山鎮級水利設施建設項目,地處石子埂村護華洲10組。第一批徵收款到鎮政府財政賬戶後,經鎮政府、村委、群眾代表共同協定,該組群眾同意按三個項目分攤到戶。第一個項目與舉報人不相關,第二個項目因群眾反映人口有差錯,此款暫時未付,還在鎮財政的賬上,包括被舉報人應分資金。第三個項目的資金於2017年底由鎮財政統一支付,舉報人戶籍與其父母親在一起,沒有分戶,因此徵收款全部打在他父親的銀行賬號上,而他本人不知道這個情況。調查組核實中,舉報人父親承認收到了這筆徵收款,不存在熊巨欽貪汙徵地拆遷款問題。該舉報不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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