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事】大冶男子娶“兩老婆”被刑拘,法盲妻子想離婚“贖”回丈夫

 前言 

10月16日上午,一女子來到大冶市公安局大箕鋪派出所,稱自己兩個月前舉報老公犯了重婚罪,但現在自己準備和老公協議離婚,能不能“把報警撤了”。

這是怎麼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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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事】大冶男子娶“兩老婆”被刑拘,法盲妻子想離婚“贖”回丈夫

報警女子姓熊,今年44歲,與丈夫侯某是大冶同鄉。兩人於2002年5月1日登記結婚,並在2003年1月份生下一男孩,今年已滿16歲。

挑起一家生活重擔的侯某長期在上海、浙江一帶工作,自結婚後常年不在家,只逢年過節回來看看父母。

一年到頭夫妻兩碰不到幾次面,感情也在流水般的日子中逐漸消磨。

2012年12月份,侯某在浙江工作時與一女子劉某(30歲)相識同居,並於2013年11月在沒有和妻子熊某辦理離婚手續的情況下與劉某登記結婚,隨後,劉某又為侯某生下一兒一女。

【警事】大冶男子娶“兩老婆”被刑拘,法盲妻子想離婚“贖”回丈夫

丈夫長期不回家,熊某猜測是不是在外面有女人了,已不抱多少念想的熊某也鬧過要離婚。

2018年,心思放在劉某和她生下的一雙兒女身上的侯某也決定是時候帶孩子回家見見爺爺奶奶了。

讓侯某沒想到的是,帶著劉某和孩子回到家卻遭到了父母的冷遇,老人只承認熊某是他們的兒媳婦,不同意兩人離婚,無奈之下侯某又帶著劉某連夜返回浙江。


就這樣維持一段時間後,今年8月,熊某與在外地的侯某協議好離婚,8月19日,熊某到民政局諮詢離婚手續的事情,結果一查,發現侯某有兩次結婚登記。

【警事】大冶男子娶“兩老婆”被刑拘,法盲妻子想離婚“贖”回丈夫

“他居然早就跟那個女人領證了!”還沒跟自己離婚,早就又跟別人領證結婚這個認知讓熊某氣上心頭,當天就趕到派出所舉報侯某犯了重婚罪。

接到派出所通知的侯某於10月中旬回到大冶,已經冷靜下來的熊某想著孩子要人照顧,一個學期兩萬塊學費都指著侯某,便想著按原計劃辦理離婚,不再追究侯某“重婚”的問題,但離之前還得和丈夫一起到派出所將之前報的警給“撤了”。


可10月16日一到派出所兩人傻眼了,侯某的行為已經觸犯法律,大冶警方依法將涉嫌重婚罪的侯某刑事拘留。

本以為自己報的警,自己可以撤的熊某這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民警告訴熊某,“一夫一妻”制度是我國婚姻法規定的婚姻制度,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不是僅憑個人的意願和一紙協議書就能改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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