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快遞櫃取東西忘拿走被盜,聲稱快遞員沒上門送快遞應該賠償,你支持嗎?

風謎


不支持賠償,評論之前看看發生了什麼:

李女士是一家服裝店老闆,她派員工去豐巢快遞櫃取件,員工輸入取件碼後櫃門已打開沒有取走,後來被另外人拿走。

李女士隨後向快遞公司討要說法,當時下雨員工沒有聽到櫃門打開聲音,以為是故障。如果快遞員上門送貨就不會丟失,所以丟失價值4000多元的兩件毛衫應該由快遞公司賠償。

毫無疑問,毛衫丟失直接原因還是員工大意造成的。

取快遞不是靠耳朵聽聲音,而是靠眼睛看,屏幕上又提示哪個門會開,櫃子也不大,取件人瞄兩眼也就看到哪個門開沒開,雨再大也不應該影響取件。

另外,員工也太不負責任了,沒取到件就直接回去了,打個電話問問快遞員確認一下也不至於丟失。

快遞公司正常投送,放置安全地方而且給了密碼,不能說有過錯。

如果李女士非要求賠償相關損失,可以走訴訟程序,但其本身有過錯,同時也要證明丟失毛衫價值4000多元,估計勝算不大。

畢竟現場有監控,不管是別人撿走也好,還是有人偷東西也罷,報警處理比較妥當,為何非要向快遞公司索賠呢。

上門送不送快遞是一回事,丟東西是另一回事,如果拒絕快遞櫃投送可以不使用那家快遞,現在東西自己搞丟了不能只賴別人。


民間那些事兒


我支持快遞員派送時電話聯繫,送貨上門。只不過這樣以後我們買東西運費可能要翻5倍了。


易無涯1


我是不支持放快遞櫃的,快遞櫃只應該是應急存放的工具,不應該是快遞員的省事終點站。


幻世錄雷歐納德


這個肯定不支持呀,自己都開了櫃子的門,忘記拿了,這肯定不可以怪快遞員


壞大叔18


不支持索賠。放在快遞櫃和丟失沒有因果關係。構成因果關係的是開了櫃門而沒有取。

放快遞櫃前是否已徵詢你的同意,如果同意了,那快遞沒有錯;如果沒有徵得你同意而自行放在快遞櫃,你可以投訴他不送貨上門,按不送貨上門處理。


SallyLuo700


自己忘拿了怪別人!雖然快遞有義務送上門,但你能保證家裡一直有人嗎,設置快遞櫃也是為了方便大家!大夥下了班或者遊玩回來取一下就行了,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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