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成立業委會很困難,已經是全國普遍現象,您認為根本原因是什麼?

家有大米之日記


住宅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這是由2003年國務院公佈的《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該條例於2016年及2018年進行了兩次修訂。《條例》明確,小區業主應在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街道辦事處及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成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為什麼業主委員會成立困難呢?可能主要有如下幾個原因:一是目前的住宅小區交房時一般是由開發商自己的物業公司或者選定物業公司,進行前期物業管理,多數物業公司的服務基本上得到了大部分業主的認可,因此大多數業主對成立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不是十分的熱心;二是業主的業主意識、公益意識不是很強,熱衷於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個別業主往往出於私心,因而得不到廣大業主的積極響應;三是主管部門態度不夠積極主動,甚至有些拖泥帶水;四是部分開發商態度消極,不太希望成立業主委員會。


小豬房論


業委會成立確實很困難。原因是多方面的:.①,業主的原因,業主二個字確包涵了多個人群。大部份人是兩耳不聞門外事,一心幹事業為家庭創收而忙,這些人要求花錢交費可以,但追求好環境高檔次的幸福生活。即使物業工作做的不盡人意,但也能服從物業安排,支持物業的工作。②小區裡有一部份愛算計的人,整天找物業的不足之處,最終目地是不交費或少交費。他們時常打業迷惹人的口號,以維權英雄自居,扇動一些貪圖眼前利益,貪小便宜的人同物業鬥,爭利益,為了達到不可告人的目地,抺黑物業,栽髒物業,他們為了私利,趕走物業。明著說召開業主大會,實際上召集了幾個相同觀點的人,舉舉手就成了業委會,說業主自治,實際上他們自己自治。說業主自管,實際上他自己管,說物業收費高,他們比物業收費還高,說物業服務不好,其實他們比物業還不好。說物業侵吞業主收益,他們比物業還利害。上面說的第一種人,對小區的事,自己沒精力管,不插手,不表態,和事佬,與事無爭,小區有人管就好,啥業主大會,即不熱心,又不參遇,大家咋說咋辦。這也使第二種人有了施展才能的機會,是這些人把小區當成了個人的小金庫,自家的生意。

社區對小區的態度,有網格員及時貫徹上級領導的指示安排。小區有人管就行,業主有反映問題的,以小區安定為前提,業主沒有熱心人奉獻公益事業,社區也沒辦法指派誰成立籌備組,所以小區成立業委會難。

現在成立業委會很難,還在於業主對物業的誤會太深,如業主不交費,業主聚眾堵大門,聚眾打砸物業設備,業主認為維權有理。理直氣狀,違法違規無人追究,媒體助推業主問這合不合理,那合不合法。很多小區業委會在把趕走物業當做中心工作,這樣物業不支持成立業委會也是順理成章的事,社區街道也知道市場經濟規則不可違背,物業虧損不行,業主不交費又打著維護的旗號,對誰能代表業主的心聲又不好界定,小區為穩求穩是各級領導的心態而不會熱心組織召開業大會,或說召開業主大會的條件時機不夠成熟。召開業主大會必須是有一部份熱心公益事業,大公無私,樂於奉獻,且有較好的群眾基礎和組織領導能力,前提還要是尊紀守法的執行者。

新聞媒體為了博得新聞效應,在對物業行業極不專業的情況下報道小區事件,使物業工作出現困境,使社區,街道也避而遠之。問題出在業主利益,物業維護的是全體業主的根本利益,而個別業主向媒體報料多是個人訴求,又如:物業服務的是物業專業方面的服務,業主要求的全方位的為業主服務等問題。在這種環境下,召開所謂的業主大會只能把小區帶上不歸路。舉個事例吧,我市有個還建小區,物業費定價偏低,業主對物業的要求過高,世上本就沒有物美價廉的事,業主說物業服務不到位,物業說業主不交費,物業經營困難,經費緊張,物業要提費。業主不同意。物業對電梯維護電費支付困難,物業沒辦法電梯只好部份停運。記者來了,各說各個理,明擺著業主不交費違揹物管條例,物業也明擺著停電梯不對。物業面對電視錄像,很痛快的把電梯送上了電,業主勝利了。很快物業撤走了,電視臺記者,律師都趕到了,面對小區的全部電梯的停運,誰又有立竿見影的好辦法呢?.

如果電視報道專業一點,客觀一點,深入細緻的報道小區,發動全體業主共同討論,提倡換位思考,縮小矛盾。可能不會出現不該出現的結局。

老物業走了,新物業同樣怕虧損。沒有業委會,物業如何進駐小區。小區召開真正意義上的業主大會是多麼重要。業主像一盤散沙,缺泛粘合劑把業主織織起來,這就是業主大會,業主大會必須在黨和政府的監督領導下舉行和開展活動。象戰爭年代支部建在連隊一樣。小區要安寧就必須召開業主大會,業主大會必須是黨員幹部為主,以身做則,發揮模範帶頭作用。街道社區的黨建工作要把小區納於工作範圍,形成至下而上的糸統黨的組織體系,發揮黨員在小區內先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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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太可行了!!堅決支持取締物業!!!取消物業費、迴歸街道居委會管理!現在的街道社區的組織機構人員臃腫,重新優化完全能更好的為小區居民服務!廣大納稅人的錢不能白養他們!居民也能減輕負擔,同時也能具體感受到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優越性!國家何樂而不為呢?...不為,就是有阻力!就是有人做梗,就是有利益集團搗亂!城管、物業的出現本身就是社會的怪胎,就不是社會主義國家的產物,物業法也是惡法,本來國家的基層組織街道居委會管理工作做的很好,成績大家心裡都有數,不容否定!一切向錢看之後,各種怪胎滋生,但都有一個共同點,都是以收刮民脂民膏為目的巧立各種名目坑民!不念一點初心!本來所謂城管、物業的都是街道居委會的職能之一而且做的很好,非要瞎改。


用戶2910735612626


成立業委會不難,難的是按物業條例規定要在辦事處指導下成立業主大會,業主大會產生業委會,說白了業委會成員由辦事處推薦,業主只有舉手表決的份兒。之所以難成立,其實就是辦事處與參與的業主們就業委會成員問題沒有搭成妥協。你辦事處確定候選人,我業主們就偏不投這些人的票,業主推薦候選人,我辦事處不參加大會,並以程序不合法為由拒絕承認選出的業委會,也不備案。這雙方扯皮業委會就難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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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一人難合百人意噻!不管是張三李四王麻子中的哪一個來當業委會成員,其他的人都有不同意見。我們還房每一棟樓都有一個樓長,這些樓長都是每一棟樓裡的“犟拐拐”來擔任,也就是“刺兒頭”,他們自己沒有當樓長之前,對誰當樓長都有意見,那是天天吵鬧,把一個個樓長都趕下臺以後,他們終於如願以償地當上了這個“官”……很快,他們當上樓長以後,才發現自己又成了捱罵的對象,那是這個人有這樣的意見,那個人有那樣的意見,把樓長們罵得喲,都成了過街老鼠……這下子他們才後悔了,才明白了“高處不勝寒”的道理呀!所以個人認為,選業委會成員和選樓長是一個道理,誰來都有人會不滿意。


鳳146983974


小區業主委員會難,關鍵是社區配套管理服務錯施跟不上小區建設需要而造成的。就500戶的小區而言,各住戶來自四面八方,有當官、有退休的↘有白天上班、有晚上班,有來自農村、還有住戶出租的等人員,如召開小區業主會義,每次只要得到40%住戶,說明不錯了,在選舉業主委員時最難的是; 一是業委會人員無報酬,無私奉獻的人少。二是精力充沛的人都在上班。三是住戶要求不一,物業管理費難收,所以造成難也成立。只有按《條例》《法律》《法規》建業以社區為指導,以小區為單位建立黨支部,由黨支部為核心成業業委會,由住戶業主制定管理辦法,由業委具體執行,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發展,才能有效


李好飛狐


不用問!難道你生活在真空中嗎?現在的業主素質怎麼樣看下你所在的小區就明白了!

我自己的房子大部分是教師,老一點的政府公務員,區政府原來還有部門管理物業,收費用也合理,我家是一戶一梯,生活起來心裡舒服,沒有業委會也很好!去年兒媳生孫子時我們就搬到十年前賣的房子,那個人員結構之複雜、想法之多、個性特點又突出、拒交物管費的、把公共綠地圍起來種花種菜的丶破壞電梯的、為爭車位打架的等等。業委會不是政府治權組織,服務難以適應千奇百怪的人,費力不討好,年青人工作忙請都不一定來,退休的老人哪有這精力去應付五花八門的人?


劍客醉酒


小區業委會成立艱難涉及到社會分工,而現代社會的分工越來越精細化,面臨生存生活的負擔,人人在追求高薪水高福利而且不願有太多的麻煩和負擔。很遺憾,管理服務居民小區沒有太多的大事兒,基本上是繁重的瑣事小事,擔任業委會成員有沒有薪水福利都要應對婆婆媽媽的瑣碎的小事,工作量太大,業委會成員實在沒有多的精力幹別的了,比方上班或者做生意,光是小區的事兒足夠把工作時間全佔了。不是專業不專業,而是必須要專門當業委會,沒時間沒精力幹別的了。更要命的是收物業費,別意淫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就能到收多少物業費,用別的手段業委會馬上會和物業一樣成為人人喊打的“黑社會”,費力不討好,沒幾個人願意參加業委會。建議還是讓物業來管理小區吧,注意了,管理分“管”和“理”,物業不講理該滾蛋,業主不講理最好也滾蛋,物業要真是黑社會,黑社會想讓人閉嘴交錢有多大難度?可物業現如今是人人喊打的“黑社會”,看來物業不但不是黑社會還是好捏巴的軟柿子


立志成蟲


我國下設的街道社區和公安派出所就是維護社會治安,居民管理的。如果任由亂七八糟的個人團體,那就不是社會主義體制了。唯有資本主義社會才那樣做。因為,有錢人可以僱保鏢,保安和保姆,維護自家的安全衛生。可現在在中國,卻出現瞭如此多的擾亂社會正常秩序和危害人民生活的亂象。作為執政者,難道不該反思嗎?喊著“平安,中國",但從如此多的亂象表明,中國根本就不平安。外有列強凌辱,內有鼠摸狗盜,如此下去,怎麼得了。難道這就是所謂的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國家嗎?一個好好的社會主義新中國,被搞成現在這個樣子,豈不是另中國人民寒心嗎!


用戶8682853046527


《物業法》規定不明確!應該規定入住率超50%或交付使用滿兩年前期物業自動終結,居委會在前期物業終結前三個月組織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未選舉產生的,辦事處與居委會相關領導給予降職降級與行政處分處理!這樣業主委員會必定不會選不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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