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小區想用熱需交齊“整樓”採暖費?濟南供熱新規引熱議,有業主很擔心……

“我們小區超過60%的居民已交了採暖費,怎麼就不給供暖呢?”近日,多位歷城區孝和泉韻小區的居民反映,小區交房後首次申請集中供熱被卡住,原因是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集中用熱開戶協議書有關內容的通知》,其中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向集中供熱企業交納整樓一個採暖季取暖費。


  “整樓”一詞引起多方討論,物業、供熱企業均理解為“開戶率要達100%”。小區業主擔心達不到條件,供熱無望。


孝和泉韻小區: 開戶率達60% 供熱申請卻被退回


  去年底,歷城區閔子騫路孝和泉韻小區交房了。今年10月初,劉鵬(化名)將取暖費交給了小區物業。劉鵬說,根據之前熱力企業的規定,新小區首年用熱的開戶率達到60%就可以供暖,於是他和幾位鄰居組織起來,動員業主們繳費,力爭今年就用上暖。
  “業主把錢交給物業,再由物業交給熱力企業。”劉鵬說,費了好大勁,好不容易開戶率“達標”,可他意外得知小區供暖有點懸。“物業對我們說,剛出臺了新政策,熱力企業要求小區全部繳納供暖費才能供暖,可我們這是新小區,肯定達不到100%。”劉鵬說。
供熱新規: 開發商須交整樓一個採暖季取暖費


  11月7日,劉鵬向記者提供了《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進一步規範集中用熱開戶協議書有關內容的通知》。


  在新建小區供暖方面,《通知》明確,對具備用熱條件的新交房住宅小區以單體樓為單位,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採暖季前3個月提出用熱申請,並按現行採暖費價格向集中供熱企業交納整樓一個採暖季取暖費。對不用熱的住戶,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收取採暖費。對用熱的居民住戶,集中供熱企業應保證達標供熱。在這段話中,“整樓”一詞讓業主慌了神。
  “按開發商和熱企的解釋,整樓就是全部用戶,就是說開戶率要達到100%。”業主趙華(化名)說,雖然文件中要求費用由開發企業交納,但她覺得並不現實。


物業回應: 正和熱力公司協商繳費問題
  帶著業主的疑問,11月7日,記者來到該小區售樓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開發商和物業一直在和供熱企業溝通,“供熱企業說是新下的文件,但我們這裡已有很多業主交了取暖費,而且我們有很多房子還沒售賣呢,也負擔不起整樓啊。”
  該小區物業負責人介紹,目前業主繳納的採暖費剛好達到60%的標準,但還未交到供熱公司。
  該負責人說,物業代收採暖費,熱力公司也來驗收了換熱站。“前期我們和熱力公司聯繫,按照60%這個標準收費,我們這邊收齊了費用,但熱力公司又拿出濟南市住建局下發的新文件,所有新建小區都要按這個文件執行。我們沒這麼大的負擔能力,目前正在和熱力公司協商。”


濟南熱力集團有限公司: 按新文件 開發商需補齊整樓採暖費
  11月7日,記者撥打了濟南熱力集團有限公司的服務熱線。工作人員表示,孝和泉韻小區目前還未滿足供熱條件。“按最新規定,開發企業要向我們繳納整棟樓的供暖費,也就是業主理解的100%。”工作人員說,目前該小區並沒補齊這部分費用。
  對居民擔心的開發企業為還沒入住,甚至還沒售出房屋繳納供暖費“並不現實”一事,該工作人員坦言,肯定存在今年不用熱的用戶,但按規定“就是要開發企業承擔不需要用熱人群的費用。”工作人員說,依據就是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10月29日印發的《關於進一步規範集中用熱開戶協議書有關內容的通知》。
  那之前規定的滿足60%繳費率即可供暖是否就失效了?該工作人員有些模稜兩可:“應該是,我們是按最新規定,建議業主和開發商協商。”


供熱新規
原規定:

  新小區首年用熱開戶率達到60%就可供暖。
新規定
  新交房住宅小區,以單體樓為單位,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提出用熱申請,向集中供熱企業交納整樓一個採暖季取暖費。不用熱住戶,開發商不得收費。


四問“新規”


  新小區集中供熱開戶率要達到100%才能集中供熱嗎?
回答:
  沒有此說法。新規是保障剛需用暖戶,不能簡單以“入住率”“繳費率”來限制。開發商補齊整棟樓採暖費,是對其約束,也可幫其規避後期糾紛。
  若開發企業不履行、不補齊費用怎麼辦?
回答:
  具體問題具體協商,開發企業要對產品負責,不做甩手掌櫃,熱企也要有責任共享、風險共擔意識。
  開發商補齊首個供暖季整棟樓採暖費,第二個採暖季還需補齊嗎?
回答:
  新小區首個供暖季由開發商補齊整棟樓採暖費,第二個供暖季,由熱企負責用熱住戶的用熱標準。居民若第一年沒有用熱需求,第二年有,可直接與熱企籤合同。


  小區之前和熱企有協議,與新規衝突嗎?
回答:
  原來有協議的按原協議執行。有的儘管是口頭約定,住建部門也會督促熱企履約。

生活日報記者 李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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