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好友借钱不还且态度恶劣,法院执行惩戒后一次性清偿

萍乡:好友借钱不还且态度恶劣,法院执行惩戒后一次性清偿

儿时伙伴欠款结怨念 执行和解留情谊

萍乡:好友借钱不还且态度恶劣,法院执行惩戒后一次性清偿

“作为儿时玩到大的伙伴,从来都是他说借,我就给,他说有困难,我也不会总是催,若不是我现在困难,也不至于……”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的申请人刘某伤心地说。

申请人刘某与被执行人苏某系发小,2008年起,苏某以生意、购房、消费等各类需要为由,向刘某陆续借款并还款,截至2017年,苏某尚欠刘某12万余元,之后苏某长期未还款也不给刘某任何交待,刘某某感到无奈且心寒,只得将苏某诉至安源法院并获胜诉。判决生效后,苏某仍旧我行我素,不拿法院判决当事,也不与刘某商谈,后刘某向安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查证被执行人苏某系某单位正式员工,有固定工资收入,执行法官遂与苏某联系,督促其申报财产并履行义务。执行法官本着“化解纷争、息事宁人”的原则,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希望能够和平解决案件,维护双方友谊。然多次协调,

苏某坚称外债较多,家庭生活开支大,只能每个月挤个几百块偿还。

面对消极且越显无赖的苏某,执行法官经多方调查,认为苏某有固定收入来源却不申报财产,其表明的态度与其还款能力相差巨大,行径恶劣,决定对苏某采取强制措施,向其施压,督促其还款。面对被惩戒的情况下,苏某态度有所转变,经法官耐心沟通、开导,申请人刘某也表示愿意作出让步,即使两人因此反目,至少无悔过去的情谊。申请人刘某放弃了部分借款利息,苏某亦将借款一次性清偿完毕,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终于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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