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两男子酒吧玩乐生纠纷 围殴伤人被判刑

两男子酒吧玩乐生纠纷 围殴致伤他人获刑

萍乡:两男子酒吧玩乐生纠纷 围殴伤人被判刑


因在酒吧玩乐时与人发生口角,持酒瓶等砸伤他人获刑。近日,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寻衅滋事案,分别判处黎某、卜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8年11月16日晚,彭某和吴某(另案处理)等人在萍乡市区步行街某酒吧玩乐,22时许,彭某在酒吧舞池跳舞时被陈某(在逃)踩了一脚,双方因此发生口角,随后陈某及黄某等人便持酒瓶殴打彭某,彭某跑回自己卡座向朋友求助,随后双方开始互殴,陈某一方的被告人卜某、黎某等人也随即加入斗殴,彭某被打晕在酒吧门口,后被酒吧保安劝开。期间,刘某在双方打斗中被误伤。经鉴定,彭某伤情构成轻微伤。2019年7月4日,黎某、卜某经公安机关传唤自行来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案发后,黎某、卜某家属赔偿了刘某的损失,并取得了刘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黎某、卜某伙同他人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结合本案在共同犯罪中,二被告人的作用,归案、赔偿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萍乡:两男子酒吧玩乐生纠纷 围殴伤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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