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按國補15%執行

【能源人都在看,點擊右上角加'關注'】

福州市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按国补15%执行

11月5日,福建福州市發佈《福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財政局關於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辦法的通知》,通知中顯示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標準按照同期國補資金的15%執行。

3月26日,2019年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正式落地。 根據補貼政策顯示: 通知從2019年3月26日起實施,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為過渡期。 過渡期期間銷售上牌的燃料電池汽車按2018年對應標準的0.8倍補貼。

而近期,財政部在對上汽集團董事長陳虹關於氫燃料電池汽車補貼的“兩會”提案作出回覆表示,對氫燃料電池汽車的財政補貼應按既定政策,在2020年完成退出。

財政部在回覆函中稱,考慮到燃料電池汽車成本大、產業基礎薄弱的實際情況,在多次政策調整中均保持補貼力度不變,目前在普遍要求取消地方購置補貼的情況下,允許地方繼續對氫燃料電池汽車予以補貼。

福州市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按国补15%执行

在多方利好因素推動下,燃料電池技術也取得了不小進展。 但目前我國氫能體系建設和燃料電池汽車的商業化以示範運營為主。 出現此狀況的原因是在推廣燃料電池汽車的時候,需要在示範運營區構建集制氫、儲氫、運輸、加註和商業運營一體化的氫能體系。

雖然我國燃料電池汽車目前已取得一定進展,但財政部在回覆函中也提到: 長期執行補貼政策也使得部分企業對補貼產商了依賴,難以應對全球市場競爭。 目前我國燃料電池汽車產業未取得突破性進展、長期大力度支持下仍發展緩慢的情況未根本改變。

全國能源信息平臺聯繫電話:010-65367817,郵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金臺西路2號人民日報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