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軍隊的兩套系統

明朝軍隊的指揮權在兵部,兵部是文官衙門。平時統兵的是五軍都督府。五軍都督府最高官是左都督和右都督,正一品。各省設都指揮使司,都指揮使正二品。都指揮使司下設衛所,衛指揮使正三品,千戶所千戶正五品。從京師至地方,皆成立衛所,遇有徵伐時,兵部則會任命作戰將領擔任總兵(統領軍隊出征的最高將領)、副總兵、參將、遊擊、守備等。開始的時候,這些出征都屬於臨時差遣,無品級,無定員的約束。總兵、副總兵多由公﹑侯﹑伯﹑都督充任,參將、遊擊多由都指揮使、衛指揮等充任,守備、千總、把總則由千戶、百戶等充任,調集衛所軍士,戰事結束後,回到各自的衛所。後來,衛所制有所衰退,明朝軍隊逐漸發展演變成為兩個系統,總兵也成為了鎮守一方將領的職稱。

明朝軍隊的兩套系統

明軍兩的個系統為衛所與營兵。也就是所謂的“軍與兵並存”,這在歷史上是明代獨特的軍事制度。

一、衛所:武將級別(由低到高),由小旗、總旗、百戶、千戶、衛指揮使、都指揮使,上而至五軍都督府統轄。衛所軍士及軍官世襲,為世官,僅五軍都督府官及都司不世襲,為流官,由世職衛所官及武舉選授。衛所軍及官屬軍籍,攜帶家屬,世居一地,並代代相傳,基本上不再變動。每一衛所的駐地固定,軍士數額固定,將官設置亦有定例。

明朝軍隊的兩套系統

二、營兵:武將級別(由低到高),由把總、千總、守備、遊擊、參將、副總兵、總兵,直屬兵部。軍士也無戶籍的規定,服役期限不長,不是終身服役。營兵制在明朝是一種不成熟的兵制,一直處於不斷調整的過程中。從總兵到把總均可獨立成營,人數參差不齊,編制規模懸殊。營兵的副將由副總兵改稱,次於總兵一級,為從二品武官;參將(分守各路統兵官),次於副將一級,為正三品武官;遊擊(率遊兵往來防禦),為從三品武官;守備(駐守城堡),為正五品武官;千總,為正六品武官;把總,為正七品武官,麾下約有士兵440人。

軍與兵在使用上也不相同。兵漸漸取代了軍的作用。兵主戰,軍主守、主屯。“兵禦敵而軍坐守,兵重軍輕,軍借衛於兵,壯軍乃復充兵”。但兵並沒有徹底取代軍的地位,衛所制一直到明朝滅亡。

明朝軍隊的兩套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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