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近期發生在山東省泰安新泰市羊流鎮葦池村男嬰被活埋事件,大家有什麼不同的看法?

大壯瀟灑闖天下


這種問題應該是政府及相關社會機構重點關注的問題!在鄉下,有些貧困家庭,因生活困難,沒有經濟來源等原因,孩子養活不易,在孩子生病的情況下(特別是很難治癒的病症),醫療費用都拿不出,生活的壓力,精神上的壓力。。。往往會令他們走向一個極端。還有一種情況是有的孩子屬於“假死”狀態,因住地偏僻,經濟困難等原因,就匆匆埋掉(己有多起事件)。不論如何,違法犯紀,毀德滅性。。。的一切行為都是對社會的不負責,對“人”的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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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件的是非曲直還沒釐清,我們還是別忙著“口誅筆伐”,真相總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不過有一點我相信,如果孩子呼息正常,如果不是由誰判定孩子是得了什麼不治之症,其家人肯定不會去“活埋”,自已家的親骨肉又怎能下得了手?這是不合常理的。

而且我不知道別的地方的風俗,我們這兒,過去有一種習慣說法:出生7天以裡的新生兒,傷了(也就是夭折了)也就傷了,不算多大的事,記得我小時候,所住的那條街上的西頭,我們叫他張大爺的那個老人,還是專門幹替人扔剛出生的死孩子的,大都是扔到山腳等偏僻之處。當然,這也與當時的醫療條件差有關。

記得當年廠裡宣傳科有一姓王的幹事(後來調機關去了),他媳婦生過一個腦癱兒,據他講,連醫生都勸他,你這個孩子就是留下來,也是個累贅,趁早下決心吧。最後還是在醫院就請人給扔了,當然兩口子也是難過了好長時間。

我為什麼說這些?深有體會。當年兒子出生百天後因肺炎住院,結果又查出有先心病,下了3次病危,搶救了三天四夜。

第三天早晨連老岳母都看著不行了,把我喊到一邊:我看不指了,咱別學人家去扔,你還是準備個小木箱,不行去埋了吧!

我勃然大怒:你這說什麼話?醫生還沒說不行,咱就放棄了?不許這麼說!

結果第四天早上甦醒了。搶救過來了。可自那的一年多時間裡,哪離開過醫院?8個月時我們帶著去上海、南京看病,6歲那年又去過瀋陽軍區總醫院(該院對先心病的治療很先進),那幾年不但錢花光,兩口子的班都無法專心去上,全把時間金錢用在孩子身上了。箇中滋味,不身臨其境是無法理解的。

所以我的看法是:別忙著下結論、忙著去批判,還是等公安機關的結論吧!


嶧縣西門裡老李




平淡才精彩65


不要相信謠言!再一個就是國家也應該相應的立法經有多學科專家認可確無救治痊癒的先天性病患兒允許安樂死,不然的話,讓這樣的孩子受一輩子的罪,實屬慘無人道。將給社會\\家庭造成的損失無活估量,給父母造成的精神損失,生活等等等等損失將遺憾終身。長痛不如短痛。再生一個健康的寶寶,是對個人\\國家\\家庭\\孩子本身的負責。


老路26851


我只能說這個孩子命真大,一個早產兒,出生不久被活埋(可能家長不知情),竟然能活下來,可見其命格不一般。所謂大難不死必有後福,一出生就倍受矚目,今後定能讓社會拭目以待,註定是個不平凡的人生。

所以一個人命不該絕,儘管會遭遇大難,也定能頑強的活下來,這件事充分說明了生命的頑強。



妙法蓮心


現在的新聞不可信,頭條新聞發佈的是濟南市萊蕪區的,今天又報道是泰安市新泰的,到底是哪裡的!


一葉輕舟JH


一會萊蕪,一會泰安,到底是哪裡呀???萊蕪屬於濟南,新泰泰安屬於山東,相差十萬八千里,新聞要嚴肅,嚴瑾!!!!


冷月


牛羊有舔犢之情、虎毒且不食子,因為孩子身體有缺陷需要一定的醫療費,又怕花上錢再落個殘疾孩子,就剝奪孩子的生命權,將其活埋在荒山中,手段極其殘忍,無論怎麼辯解怎麼表,都覺得這家人不如禽獸。


醉清風yang


一家人不善,殺人未遂。可能是沒錢,人窮志短。這樣人就該受窮。孩子既然下生了,就是一個人,應依法辦案。讓本應最親的人奪命,真是可憐!如有心現在表現也不晚。


平行宇宙59522788


國家應提倡優生優育,對有嚴重遺傳病者禁止生育。人何時為人?從精卵結合開始?懷孕七個月開始?從離開母體開始?從離開母體十月後開始?若發現有重病,長不大,或長大自己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給家人帶來無盡痛苦,雙親有權讓其安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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