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車快遞“燃燒”!天貓“雙十一”剁手後的新問題

2019年的11月11日是沸騰的,既是天貓經典的“雙十一”購物狂歡節,也正逢中國空軍建軍70週年,可謂是舉國共慶。繼天貓雙十一總成交額1分36秒突破100億元,全天銷售額創歷史新紀錄2684億元之後,是無數個包裹和快遞的問題。無數的“剁手黨”苦苦期待的快遞一天不到達自己的手中,一天都不踏實,但是快遞偏偏這幾天就頻頻出現問題。

又一車快遞“燃燒”!天貓“雙十一”剁手後的新問題

雙十一當天,廣州一快遞點突發火災,無數快遞包裹被燒燬。網友評論:

快遞沒了可以買,或是被賠償,人平安就好

我剛好幾個快遞從廣州發

啊,我的螺獅粉沒事吧

剛過一天,馬上就又出事了。11月12日最新消息,一輛從北京開往湖南的百世快遞公司物流車在河南安陽起火,這輛車長約15米,車廂內裝載有13噸的快遞包裹,據瞭解沒有人員傷亡。起火原因可能是車裡貨物太多,太重,某些電子設備被擠壓變形了,就著火了。

又一車快遞“燃燒”!天貓“雙十一”剁手後的新問題

這樣的問題頻頻出現,不得不讓相關部門引起反思。相關部門和商家,應該提前做好應對措施,避免再出現諸如此類的問題。本來雙十一是一個讓人快樂消費的日子,不能因為這樣的意外事故而讓廣大消費的心寒下來。

雙十一快遞起火每年都有,沒有人員傷亡是最大的幸運。最令人擔心的一定是快遞被燒之後如何賠償的問題了,在面對被燒掉、溼掉、丟掉的快遞,我們該怎麼辦呢?

又一車快遞“燃燒”!天貓“雙十一”剁手後的新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貨物的損毀、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規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也就是說,快遞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意外時,快遞公司應在第一時間賠償給寄件方,也就是賣家。買家未能及時收到貨物可以要求賣家補發新貨,也可以要求全額退款。此時,。賣家應當同意買家要求,其損失應與物流公司協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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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只要是誠信賣家或者快遞公司,一定會承擔大家的損失,大家不用過於擔心。這個雙十一不知道你是否清空了購物車,也是否在等著快遞的上門。希望大家都能早日收到雙十一的快遞,早日用上那件心儀很久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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