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瞎眼”的監控補光燈:本為安全來,無奈隱患升?

這幾天,媒體有關監控補光燈“亮瞎眼”的報道引起網友圍觀,其中包括龔先生——最近北京市新裝了一些這樣的探頭,或在機動車道路中間,或在非機動車道路中間。龔先生第一次被它“照耀”後,講真,一瞬間完全看不清路面。當時就想,這麼亮的攝像頭、這種爆閃,還能好好開車嗎?沒想到,這居然是各地司機的共同體驗。微博上,在“北京多條道路監控補光燈刺眼,司機路過被迫降速”的報道下,各地網友紛紛“打卡”——

“天津也這樣啊”

“@蘇州交警我們太難了,被你們的燈閃瞎眼了”

“座標山西太原,我們這兒每個村口都安這個,每次進村拐彎什麼都看不見”

“武漢攝像頭全都是這樣的”……

全國人民似乎都苦其久已。

“亮瞎眼”的監控補光燈會影響駕駛安全嗎?有網友發佈了一段14秒的視頻,內容是他開車經過路口時因強光“照射”險些撞到行人,而之所以沒撞到,是因為車速慢,且行人動作敏捷、躲閃成功。

“亮瞎眼”的监控补光灯:本为安全来,无奈隐患升?

監控補光燈有其存在的必要。夜黑風高,道路之上什麼都可能發生,行人亂穿馬路,駕駛員超速、闖紅燈等,而監控補光燈可以幫助攝像機清晰地拍下一切,車輛號牌、駕駛員長相、誰先違規等等。換句話說,它是震懾違法違規、還原事情真相、定紛止爭的好幫手。

可問題是,如果這個幫手同時是個可能壞事的傢伙呢?

對媒體的報道,北京市交管部門回應稱,已對管轄的視頻監控設備補光燈進行了摸排,未發現超過國家標準亮度的設備。

《交通技術監控成像補光裝置通用技術規範》是目前道路上補光燈設置的基本標準,對補光燈的外觀、光學性能、色度性能、實驗方法、設置要求等均有明確規定。比如,在額定電壓下,補光裝置的功耗每車道應小於等於50W;補光裝置在路面上形成的補光區域應覆蓋交通技術監控設備的監控成像區域,光照度均勻,無明顯暗區,且不得對周邊環境產生影響。

據生產補光燈設備的廠家介紹,監控補光燈分為頻閃補光燈、常亮補光燈、爆閃補光燈三大類。常亮監控補光燈的功率一般為20W,爆閃監控補光燈功率能在瞬間達到200W。

“每車道應小於等於50W”與“爆閃監控補光燈功率能在瞬間達到200W”之間是否存在矛盾;“不得對周邊環境產生影響”與公眾反映的視覺盲區之間是否存在矛盾,亟需專業人士給出答案。

公安部的統計顯示,發生在夜間的交通事故與濫用遠光燈有關的佔三到四成,且呈不斷上升趨勢。而現實中,有些常亮補光燈、爆閃補光燈的亮度,已然是“猛於”遠光燈的態勢。為公共安全計、為公眾生命計,這個問題應該好好解決一下。因為執法而放任盲區和隱患的存在,這筆“安全賬”應該怎麼算?“魚”和“熊掌”真的不能兼得嗎?

“亮瞎眼”的监控补光灯:本为安全来,无奈隐患升?

每每看到成群結隊地車輛堂而皇之地在應急車道上馳騁,看到一些違停的車輛把三四條行車道擠到只剩一條通行,不必說,肯定沒有攝像頭。而有些犄角旮旯,攝像頭則“咔嚓”“咔嚓”不放過——龔先生只剩下苦笑。

公共資源有限,公共財政多是百姓辛苦錢,得用在更有價值、更需要的地方。相關部門在花錢之前,還是要好好算算投入和產出,好好預判一下,別按下葫蘆浮起瓢、顧此失彼。

“城市是一本打開的書,從中可以看到它的抱負。”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

城市治理,從細節處能看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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