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8人被通報:失職瀆職、監管不力

上海市紀委監委公開曝光5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案例。

1、浦東新區曹路鎮原黨委書記顧雪沛、原鎮長曾愛君、康敏不正確履行職責、失職瀆職問題。顧雪沛、曾愛君在分別擔任鎮黨委書記、鎮長期間,履職不力,未按要求及時組織實施辦理集體土地的邀標前置程序,致使某公司最終無法按協議約定獲得土地的開發權;在處置由此發生的土地糾紛中,措施不當、處置不力,為之後發生爭議引發訴訟埋下隱患。康敏在接任鎮長後,履職不力,未積極處置糾紛協商及訴訟應對等問題,致使鎮政府最終經法院判定支付鉅額補償款,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此外,康敏還有其他違紀行為。2019年6月,顧雪沛、曾愛君、康敏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長寧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原副主任陶成、區建築業管理中心副主任高峰不正確履行職責、監管不力問題。高峰在擔任區建築業管理中心副主任期間,對建築工地噪聲揚塵在線監測系統安裝監管鬆懈,未能發現設施運行不正常以及數據缺失等問題;對市環保督察組移交的7處有關建築工地揚塵汙染防控的違法行為,未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行政處罰,導致產生不良後果。陶成作為區建設和交通委分管副主任,對上述問題失管失察,負有領導責任。2019年1月,陶成受到誡勉談話處理。2019年4月,高峰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3、嘉定區華亭鎮北新村原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朱惠忠不正確履行職責、濫用職權問題。2010年10月至2015年3月,朱惠忠擔任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提議並經村“兩委”班子討論,違規決定將該村10畝臨時性農業輔助設施建設用地租賃給某公司。2012年12月,在和該公司簽訂的《土地租賃協議》中,違規同意將該土地用於生產基地建設。2015年5月,上述土地被國土資源部上海局發現改變土地使用性質,要求整改。該公司停產後,根據《土地租賃協議》要求北新村賠償。2017年12月,北新村向該公司支付補償款598萬元,造成集體財產損失。朱惠忠還有其他違紀行為。2019年6月,朱惠忠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相關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

4、松江區圖書館原館長張群不正確履行職責、管理鬆懈問題。2015年12月,張群作為時任館長,不正確履行職責,管理出現漏洞,對圖書館財政資金使用審核把關不嚴,致使下屬工作人員以虛假採購形式預付辦公經費,發生相關貪汙行為。2018年12月,張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奉賢區奉城鎮洪東村黨支部委員、村委會副主任錢衛明不正確履行職責、對群眾反映訴求消極應付問題。2016年至2018年,錢衛明協助鎮政府從事水稻種植和桔杆還田補貼相關工作期間,未認真履行職責,未核實村民種植實際面積致使補貼款超額髮放,造成國家財產損失。錢衛明在負責上述工作中,村民王某因未收到2016年度水稻種植補貼而多次向其詢問反映情況,但錢衛明不予理會僅要求該村民去銀行查詢,直至2018年,該村民至鎮政府上訪反映情況後才幫助解決,致使該村民的530元補貼款延遲近兩年領取。錢衛明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9年9月,錢衛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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