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市場高水平開放持續推進 H股“全流通”改革駛入快車道

資本市場高水平開放持續推進 H股“全流通”改革駛入快車道

資本市場進一步擴大開放的9項舉措正逐一落地。中國證監會近日宣佈,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全面推開H股“全流通”改革,同時《H股公司境內未上市股份申請“全流通”業務指引》(以下簡稱《業務指引》)、H股“全流通”申請材料目錄及審核關注要點等實操文件正式亮相。這意味著市場期待已久的H股“全流通”改革將進入快車道。

中國證監會主席易會滿今年11月初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2019年6月陸家嘴論壇上宣佈的中國資本市場9條開放舉措已經落實了5條,剩餘的4條年底前也將基本落地,其中就包括抓緊發佈H股“全流通”工作指引等。

業內人士認為,在前期試點經驗基礎上推開H股“全流通”改革,有利於促進H股公司各類股東利益一致和公司治理完善,助力境內企業更好地利用境內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獲得發展,也有利於香港資本市場發展,將進一步推進資本市場高水平對外開放。

由3家試點到全面推開

什麼是H股?H股“全流通”含義是什麼?本次《業務指引》顯示,H股公司是指在香港聯合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聯交所”)上市的境內股份有限公司。H股“全流通”是指H股公司的境內未上市股份到香港聯交所上市流通。

從H股公司或擬申請H股首發上市的公司本次適用的“全流通”對象和範圍看,包括境外上市前境內股東持有的內資股、境外上市後在境內增發的內資股以及外資股東持有的未上市流通股份這3類股份。現階段,“全流通”股份上市流通地為香港聯交所。

由於H股內資股不能在境外市場發行並流通,會給企業和市場帶來一定的問題,自1993年第一家H股企業上市以來,市場關於H股“全流通”問題的討論從未停止。H股“全流通”問題,是指在香港採用H股架構上市的內地公司在香港發行H股之前的存量股是否能在香港證券市場轉讓流通的問題。

分析人士認為,由於內資股的不可流通,這部分股權無法用作再融資和質押,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資金的效率和流動性,老股東通常對企業H股上市沒有太高的積極性。

2017年12月末,中國證監會宣佈開展H股上市公司“全流通”試點,以“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方式,選擇不超過3家試點企業,當時試點僅限於原股東減持和增持本公司H股。2018年,試點正式落地,聯想控股、中航科工、威高股份獲得“全流通”試點資格,27名股東持有的約71億股存量股份獲准轉為H股,並在香港聯交所上市流通。

“證監會於2018年順利完成了3家H股公司‘全流通’試點工作。試點期間兩地市場運行平穩,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各方面反映良好。”證監會日前如是評價。

涉及香港市場單H股公司

截至2019年11月15日,港股市場有H股280只,H股總市值約23萬億港元,A+H股116只。據中金公司測算,目前符合“全流通”條件的H股公司數量約160家,對應的可供“全流通”的股份市值約1.64萬億港幣。

H股“全流通”具有拓寬境內企業上市融資途徑、激發管理層積極性、改善公司治理、維護中小股東利益及提升投資者信心等積極作用。分析人士認為,H股“全流通”推出後,對於已通過H股上市的企業,有利於解決內資股股東與H股股東同股同權不同利的問題。

中信建投張玉龍策略研究團隊認為,H股“全流通”將增加H股相關公司的流動性,增加了香港聯交所對於內地公司的吸引力,此外還便於境內未上市股份股東利用境內未上市股份融資。

那麼,存量非上市股份轉為“全流通”將如何影響A股市場?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H股“全流通”改革對A股市場運行並無直接影響。改革只涉及僅在香港市場上市的單H股公司,相關境內未上市股份轉為H股後將全部在香港聯交所上市交易。A+H股公司並不涉及“全流通”的問題。

該新聞發言人進一步表示,目前,單H股公司境內未上市股份存量不大,僅相當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股份總市值的不足7%。試點經驗表明,試點公司和相關股東申請實施H股“全流通”,更加關注境內未上市股份獲得市場化的估值,擴大公司在香港上市股份的流通規模。此外,H股公司實施“全流通”後,受國資管理、維持控制權和市場估值水平等多種因素影響,預計相關股東特別是大股東的交易活動將較為有限,對市場運行影響不大。

“全流通”改革對香港市場的影響如何?中金公司認為,未來新上市的H股可以直接申請全流通,會增加港股的潛在流通市值,有助於支持港股市場做大、提升市場流動性、提升港股在國際指數中的權重。

不設家數限制和完成時限

儘管H股“全流通”改革對A股運行不產生直接影響,但從更深層次看,本次改革反映出資本市場制度向國際化靠攏,有利於推進資本市場進一步擴大開放。

與2018年試點相比,本次“全流通”全面推開有著三方面變化。一是形成了規則制度,並以《業務指引》的形式加以明確;二是不再對公司規模、行業等設置限制條件,在滿足外資准入等管理規定的情形下,公司和股東可自主決策,依法依規申請實施“全流通”;三是不設家數限制和完成時限,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則有序推進。

需要注意的是,境內未上市股份到香港聯交所上市流通後,不得再轉回境內。境內未上市股份股東可根據相關業務規則減持和增持本公司在香港聯交所流通的股份。

那麼,參與H股“全流通”的企業要如何申請?根據《業務指引》,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國有資產管理、外商投資和行業監管等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境內未上市股份股東可自主協商確定申請流通的股份數量和比例,並委託H股公司提出“全流通”申請。H股公司提出的“全流通”申請應當依法合規、公平公正,充分保障股東知情權、參與權,並履行必要的內部決策和外部批准程序。

證監會表示,下一步將繼續認真貫徹“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斷完善境外上市監管規則制度安排,更好地支持企業和實體經濟發展。

郵箱:fnwe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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