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如何把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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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如何把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翻開全會《決定》,新時代中國共產黨人堅持和鞏固什麼、完善和發展什麼的行動綱領和政治宣示擲地有聲,標誌著我們黨對鞏固發展社會主義制度的規律性認識達到了新高度,吹響了開闢“中國之治”新境界的號角。

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中國之治”的制度密碼,是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的金鑰匙。為此,人民論壇特邀權威專家從“國家治理效能”“黨的領導制度體系”等關鍵詞入手進行深入研讀。思響哥將陸續推出策劃文章,為幹部學習貫徹全會精神提供助力。

如何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今天,我們聚焦這個重要問題,邀請全國政協委員,中共中央黨校原副校長、教授趙長茂

為我們解讀。

深刻!如何把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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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國家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有力保證

一個國家的發展史是和國家制度的變遷及國家治理的演進緊密相連的。國家制度是國家治理的根本遵循和重要保證,是指一個國家的憲法、法律規定的關於這個國家的性質和形式等的總和。其中,國家性質具有決定性意義,決定國家發展的總方向。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黨和人民在長期實踐探索中形成的科學制度體系,我國國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動都依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展開,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及其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回顧我們黨的奮鬥歷程、總結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制度的經驗,特別是依據黨的十八大以來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完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明顯提高的生動實踐,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得出一個重要結論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是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植根中國大地、具有深厚中華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擁護的制度和治理體系,是具有強大生命力和巨大優越性的制度和治理體系,是能夠持續推動擁有近十四億人口大國進步和發展、確保擁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華民族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進而實現偉大復興的制度和治理體系。

這一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包括:黨的集中統一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全面依法治國,全國一盤棋,各族人民一律平等,基本經濟制度有利於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促進全體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緊緊團結在一起,保障和改善民生,改革創新、與時俱進,選賢任能,人民軍隊絕對忠誠於黨和人民,“一國兩制”,獨立自主和對外開放相統一等。

這些顯著優勢,是我們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據,是國家治理效能的源泉。“優勢”變“效能”,必須經過的一個關鍵環節就是“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唯此,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才能實現現代化,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才能獲得足夠的支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才能更加鞏固、優越性才能充分展現。

按照黨的十九大報告的論述,“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包含在“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目標之中,即實現前者是實現後者的重要標誌。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按照十九大的總體部署和戰略步驟,確立了從“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顯成效”,到“基本實現”現代化,再到“全面實現”現代化“三步走”的總體目標。

理論和實踐的邏輯是,無論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還是包括這一目標在內的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目標的實現,都離不開“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正是從這一重大意義上,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強調,“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保證”。顯然,把握這一邏輯十分重要。

從國家有效治理的角度說,國家制度優勢是基礎、前提,提高國家治理效能是目標,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是關鍵。優勢不能更好轉化甚或不能轉化,既定目標就不能達成,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就不能如期實現。如果能更好轉化甚或充分轉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發展勢頭必然持續強勁,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然增強。

基於已有的實踐,我們應該對推動國家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抱持足夠的信心。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優勢的發揮,使國家治理效能不斷提高,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進入新境界。以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長期穩定“兩大奇蹟”為標誌的“中國之治”,不但得到了中國人民的肯定,而且引發國際社會關注和諸多國外人士積極評價,認為中國的成功實踐為世界其他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提供了新鏡鑑。比如,英國 48 家集團俱樂部主席斯蒂芬·佩裡說,中國在改革開放以來能夠取得偉大成就,無不得益於其獨特的制度優勢和發展模式。厄瓜多爾國民大會議員多麗絲·索利斯認為,中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了令人驚歎的成就,值得世界肯定和研究。得益於國家治理體系和模式,中國長期保持政治穩定,在經濟發展方面取得了跨越式發展。

形成對照的是,西方國家制度優勢式微、國家治理效能不彰已成為事實。2019 年 8 月,法國總統馬克龍在一次講話中稱,“西方霸權或許已近終結”。而“西方霸權的終結,不在於經濟衰落,不在於軍事衰落,而在於文化衰落”。英國著名學者馬丁·雅克撰文說 :“大部分美國人對政治制度和統治精英越來越失望,認為他們無法兌現民眾所期待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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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在北京舉行

02

把國家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世界範圍內“制度競爭”的客觀要求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好壞強弱,是衡量一個國家綜合國力和社會穩定的重要標準。社會發展的歷史表明,大多數社會動盪、政權非正常更迭,原因最終都可以歸結為沒有形成有效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因為沒有有效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就不能有效解決社會矛盾和問題,矛盾和問題日積月累、積重難返,必然帶來嚴重政治後果,而已經形成有效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治理效能高的國家,現代化進程都比較順暢。

早在2014年2月,習近平同志就指出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完整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這是兩句話組成的一個整體,即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我們的方向就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可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不是一個技術性問題,而是一個事關國家發展方向的重大政治問題,把我國國家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的實質,是使社會主義制度更加鞏固和完善、優越性進一步彰顯,從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上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方向。

把國家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也是世界範圍內“制度競爭”的客觀要求。列寧認為 :“資本主義可以最終被戰勝,而且一定會被最終戰勝,因為社會主義能夠創造新的高得多的勞動生產率。”鄧小平同志指出 :“社會主義是一個很好的名詞,但是如果搞不好,不能正確理解,不能採取正確的政策,那就體現不出社會主義的本質。”“我們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是要在經濟上趕上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在政治上創造比資本主義國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實的民主,並且造就比這些國家更多更優秀的人才……所以,黨和國家的各種制度究竟好不好,完善不完善,必須用是否有利於實現這三條來檢驗。”可以相信,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過程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將通過國家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不斷得到證明。對此,我們應該有這個自信。

然而,可以觀察到的現實情況是,並非所有人都有這樣的自信。有人認為,中國的現代化要以西方國家為模本,甚至認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就是西方化。應當承認,西方國家率先完成現代化,包括在國家治理方面形成一套有效制度和做法,為後現代化國家提供了先例,被後現代化國家所借鑑。但事實表明,西方的東西並非都是“好東西”,即使是“好東西”,也並非普適於所有國家,他們的理論和實踐並不能放之四海而皆準。比如,被西方國家引以為傲的西方民主,的確成為助推西方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因素,但推廣到其他國家,常常水土不服,成為社會撕裂和動亂之源。一個時期以來,這樣的國家不乏其例。

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提高國家治理效能,不照搬西方模式不等於不吸收西方國家的有益經驗。我們從來不拒絕真正好的外來的東西,實踐讓我們懂得一個道理,兼收幷蓄才能使自己強起來,把他人的好東西化成自己的東西,才形成了我們的民族特色。因而,鄧小平同志認為 :“我們的制度將一天天完善起來,它將吸收我們可以從世界各國吸收的進步因素,成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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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堅定不移地推進全面深化改革,破除體制機制弊端,完善制度體系,推動國家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

把國家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的要害是“轉化”。實踐證明,在國家制度既定條件下,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的程度和質量取決於相關體制是否達到了“更好轉化”的要求。

習近平同志指出 :“我們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總體上是好的,是有獨特優勢的,是適合我國國情和發展要求的。”中國之“治”在於中國之“制”,這是已被實踐證明了的重要結論,不承認這一點,就不是真正的歷史唯物主義者。既然是“好的”制度,就不應該在雜音干擾下思謀改弦更張,而應始終不渝地堅持,但“堅持”不等於固步自封、墨守成規,因為世界在變,實踐在變,現代化是動態的,即使成功的制度也必須與時俱進、因時而變,緊跟時代發展步伐不斷完善。“總體上是好的”,說明我們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尚有不足的地方,還存在不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方面。中國之治,說明制度優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是成功的,但並非已經達到了理想狀態,既存的不足和不適應還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國家有效治理。四中全會強調“更好轉化”,則意味著還有轉化不充分、不到位的情況,不看到這些,就不是真正的辯證唯物主義者。

把國家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情,必然遇到種種體制機制障礙、權利格局調整所產生的阻抗,因之必須堅定不移地推進全面深化改革,破除不利於國家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的體制機制弊端,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加強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努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不斷提高國家治理效能。

因此,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法治體系、行政體制、基本經濟制度、文化制度、民生保障制度、社會治理制度、生態文明制度體系、黨對軍隊領導制度、 “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外交政策、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等在內的各方面制度和體制。

其中,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至關緊要。習近平同志指出 :“國家治理體系是在黨領導下管理國家的制度體系。”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把國家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最根本的就是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為了保證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還需要改進,堅持黨的領導的體制機制有待完善;黨要更好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核心作用,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實現黨、國家、社會各項事務治理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只有這樣,黨的領導才能更加適應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新要求。

選自 | 《人民論壇》11月上

原標題 | 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

原文美編 | 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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