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多亩生态公益林,变成了村支书的“私产”……

生态公益林补偿,是一项惠民政策。但是在郴州桂阳县雷坪镇花园村,有844亩属于集体所有的生态公益林,2009年-2014年的补偿金,却被时任村支书史某一人全领走了……

桂阳县雷坪镇花园村,是林业大村,村民以林业为生。史某担任村支书10多年,一直恪守本分,踏踏实实为村民服务。为了能让村民享受到更多的惠民政策,自2002年起,史某多次往返县城,向县林业局申请生态公益林立项,为村民增加了一笔不小的收入。

也因为如此,史某在当地村民眼中是一位“了不起”的村支书。

2008年,桂阳县拟对2005年以来新增的生态公益林纳入补偿范围,县林业局和各个林业站核实摸底面积后再具体分配指标。

桂阳县纪委县监委调查人员周连勇:花园村2005年摸底的生态公益林面积有1552亩,如果能全部纳入补偿基金发放范围,那可是好事一桩。于是,史某便想尽办法去争取县林业局和林管站人员的支持,他拟好申请报告后多次找到当时联系雷坪镇林业工作的工作人员,请他们到现场测量核实面积。

经县林业局和林业站的工作人员现场测量核对,花园村沿河的公益林面积与2005年的摸底面积符合。

不久后,县林业局将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发放范围分配表分发至各属地,花园村的1552亩全部纳入补偿基金发放范围。

县林业局樟市镇中心站将生态公益林基金勾画图纸,连同公益林面积分户登记卡交给史某,并告知史某:根据图纸确认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的归属后,填写好分户登记卡上交。

桂阳县纪委县监委调查人员张诗军:这个公益林面积分户登记卡是发钱的关键,又是由村干部确认面积的归属。想到有空子可钻,史某等人便动起了歪脑筋。

800多亩生态公益林,变成了村支书的“私产”……

桂阳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花园村三组查看山林现场

2008年5月的一天,时任村主任的邓某找到史某。他们商议后认为,核实面积的时候只有邓某去了,没有人知道真实的面积数,有几片山林是集体公益林,没有人管,分户登记表只有他们两人知晓,干脆把属于集体的公益林登记到自己的名下,可以拿到补偿金。

史某考虑到自己是村支书,怕填写到自己名下会被别人怀疑,影响自己的“好名声”,于是“灵机一动”——将原本属于花园村三组的844亩生态公益林,登记在了自己儿子的名下;将原本属于香炉山自然村的362亩生态公益林,填写至邓某名下。

填写好分户登记表后,史某将公章一盖,便交到桂阳县林业局樟市镇中心站了,林业站工作人员完善登记卡后,交到了县林业局生态公益林办公室。

资料上交后,史某心里还是有些不安,生怕别人会发现他们的秘密。

桂阳县纪委县监委调查人员史利文:村主任邓某于2008年12月因车祸去世,史某更加觉得这件事情是天衣无缝的,没有人会知道这个秘密了。

2010年,县财政局将花园村的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下拨至雷坪镇财政所,史某领取了第一笔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下了。

800多亩生态公益林,变成了村支书的“私产”……

桂阳县纪委县监委工作人员在调查核实情况

接下来的几年里,花园村的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都是由村委干部领取后发放给各组的,史某的儿子又长期在外务工,存折一直是由史某保管,所以几年间,没有人发现他领取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是属于集体所有的。

桂阳县纪委县监委调查人员彭珊:这几年的钱他倒是领得心安理得,史某将领取的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都用于了自己的生活开支。

直到2015年,有人对生态公益林面积的划分提出了异议,史某有些慌乱,但他作为村支书,不得不接受村民的建议。随后,花园村村支两委组织召开了村干部和组干部会议,对全村所有的生态公益林面积进行了重新划分。史某当时以为,这次重新划分只是不能继续领钱,以前的事没有人会发现。

桂阳县纪委县监委调查人员史利文:可是这个世界哪有不透风的墙,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2018年10月,桂阳县纪委接到群众反映村支书史某贪污退耕还林款及生态林等的问题线索。办案人员通过调取资料、调查谈话等手段,将证据材料摆在史某的面前时,史某知道再也瞒不住了,便承认是自己一时糊涂,想给自己增加一些收入,钻了政策的空子,冒领了花园村属于3组集体所有的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4万多元。

2019年10月,史某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清风评

作为一名村支书,应该是生态公益林的守护者和村民利益的维护人,史某却把“守林”变“占林”,把自己的利益置于群众利益之上。打着为群众谋利益的名号,干着与民争利的勾当。

史某之错就在于,他以为人民群众好忽悠!

但是古话说得好:人心不可欺!

记者:华婷、通讯员廖竹、周连勇

800多亩生态公益林,变成了村支书的“私产”……

长按下方图片识别二维码,关注湖南电台“马栏山新闻”头条号↓↓↓

800多亩生态公益林,变成了村支书的“私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