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編制人員如何調整到公務員單位?


事業編制人員進入公務員隊伍,目前來說主要有四個途徑:

一、通過各級公務員招考或公開選拔的方式,實現事業人員身份向公務員身份的轉變。根據公務員逢進必考的原則,事業編制人員經過自身努力,在公務員考試和公開選拔中,順利勝出,從而進入公務員隊伍。這種情況一般對事業編制人員有年齡、學歷等方面的限制,並不是所有的事業人員都能通過這一途徑轉為公務員。

二、採取公務員調任的方式,在縣(市、區)這一級,幹部身份的事業人員提拔擔任副科及副科以上領導職務,並試用期滿後,可以調任到相應級別的公務員崗位。這個調任途徑也有年齡限制,一般科級幹部不能超過40歲,處級幹部不能超過45歲。

三、事業人員所在單位由事業單位登記為公務員單位後,作為班子成員的事業編制人員,可經上級組織人事部門批准登記為公務員,從而實現事業身份向公務員身份的轉變。

四、還有一個特殊途徑,就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簡稱參公單位)中的參公人員的調動交流。

參公人員雖然是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但實際上他們仍然佔用事業編制,屬於事業編制人員。這類參公單位中的班子成員和通過公務員考試進入單位的一般人員,在一定情況下,是能夠通過工作調動,進入公務員隊伍的。

事業單位的一般人員,要想進入參公事業單位或者黨政群團機關,成為參公人員,或者公務員身份,只能通過公務員考試,沒有其他捷徑可走。

事業編制人員如何調整到公務員單位?

舉個例子,如果已經在事業單位提拔任用為副科級幹部,或者管理八級,並且擔任實職,實習期滿一年後,如果年齡不超過40歲,可以通過調任的方式,成為參公事業單位或者黨政群團機關的副科級幹部;

  也可以在擔任副科級或者管理八級滿兩年後,通過晉升的方式,成為參公事業單位或者黨政群團機關的正科級幹部。

  通過這兩種方式進入參公或者公務員單位後,即可申報登記為參公人員或者公務員。

事業編制人員如何調整到公務員單位?

  6月份新《公務員法》正式實施,其中也規定了公務員和參公人員可以在事業單位、國企等單位之間流動。

  公務員在事業單位任職的,其身份自行轉變為事業人員;而事業人員想要到黨政機關任職的,必須滿足上述條件。在新的規定和實施細則沒有出臺改變之前,上述規定依然有效。

  需要說明的是,大多數省份對參公人員調整到黨政機關任職沒有特殊規定,參公事業人員可以自由在公務員崗位轉任。而部分省份對參公事業人員在黨政機關之間轉任,是有區別對待的。比如事業人員即使滿足提拔滿兩年且年齡不超過40歲的要求,也不能直接調任黨政機關工作,必須先調任到參公事業領導崗位,然後才能調任黨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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