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課學生玩手機教師不能沒收。因為手機是學生的私有財產,是行使使用權,教師怎麼辦?

子曰院


上述觀點妄圖從法律高度證明學生上課玩手機的合法性,純屬於胡攪蠻纏!

這個問題讓我想起網上瘋傳的一個視頻,一個17歲女孩躲在動車廁所抽菸,導致列車降速驟停,引起不明真相的乘客極大恐慌。隔天又有一女子公然在車廂內抽菸,當時此女子對列車長說抽菸是她的人身自由,不可侵犯,列車長懟她說你敢抽菸我就有權利處理你!

眾所周知,動車時速大約在三百公里左右,一旦發生火災,幾秒之內一節車廂就會燒燬殆盡。抽菸是你的自由,那其他人連生命和財產安全都被剝奪,他們的權利在哪兒,誰來保障?

兩件事看似差別挺大,實質就是當個人的自由和權利可能危及公共安全,違反公序良俗時,應當服從和遵守公共安全規定,自覺維護公序良俗!否則的話,這世上還有什麼秩序?學生玩手機是他的自由,但是這種行為已經違反了學校禁止中學生在課堂上使用手機,擾亂課堂秩序,影響他人正常學習的規定,為什麼就不能收呢?非但要收,還要進行處罰,這些處罰就應該明文規定在校規裡,為維護大部分學生的權益提供依據。

有的人可能說,只是個孩子,玩個手機而已,有必要上綱上線嗎?既然是規定,那就要有它的權威性,違規不處罰,規定形同虛設,為什麼要費神制定這樣的規定呢?!

在動車吸菸事件背後,鄭州鐵路局曾接連處理七起動車吸菸事件。大家要知道,這些人都是成年人,對動車吸菸的危害心知肚明,尚不能自控,為了滿足一時煙癮,置大家的安危於不顧,我們還要高估熊孩子的自覺性嗎?!

按照《鐵路安全管理條例》規定,旅客在動車組列車吸菸,將被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同時,被公安機關處罰或被鐵路部門現場取證認定的,第一次將納入懲戒名單,限制乘坐火車為期180天;第二次將終身限乘。沒有處罰措施,誰能說說如何震懾這些不知死活的違規者?!

對於課上玩手機的學生,也應該制定明確的處罰措施,才能維護規定的權威,維護廣大學生的權利,為老師和學校撐腰,避免屢次為此事扯皮,一勞永逸,不好嗎?

我的一點拙見,歡迎大家指正,評論和關注,謝謝大家!


與你們一起成長


學生上課玩手機,老師是要沒收手機的,如果不沒收手機,那是不合格的老師。

我幾乎每年都任初三畢業班的教學工作,初三的學生,玩手機的不在少數,但我在課堂上就給他們強調紀律,凡在課堂上玩手機的,一律沒收手機,等到期末考試或者升學考試後,由家長領回手機。


上學期自習課上,有兩位同學在課堂上拿出手機打王者榮耀遊戲,我發現後,沒收了兩位同學的手機,並當著全班同學宣佈,這兩部手機老師免費幫你保管,要在期末考試後,由家長到老師這兒領回。從那以後,行課期間都沒有同學玩手機了。


在學校大會和班會上,也一再強調,行課期間,學生不要帶手機進學校,但由於有些學生離家較遠,父母給孩子配有手機,方便聯繫,老師也沒有讓所有學生上交手機,規定學生在上課期間,不準玩手機,否則予以沒收。


手機雖然是學生的私有財產,學生可以行使使用權,但不是在上課期間,學生既然在學校接受教育,就要按照學校的規章制度辦事,嚴格遵守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對違反校規校紀的同學,學校有權通知家長,配合學校共同教育學生,對涉嫌學生上課玩手機的,老師可以沒收手機,通知學生家長來領取,絕大多數情況下,家長也會尊重老師的做法。


Lance課堂


給你們講一個真實的例子,你們就知道很多事情不是我們想象的那樣完美,很多人也不是我們想象的那樣通情達理。

課間時間,一班主任到教室巡查,發現一學生在玩手機,老師把學生叫到門口要學生交出手機。學生用手死死抓住手機,兩眼憤怒,說出一句話“不行,誰都不行!”此時老師沒有強行收手機。打電話叫來家長,家長要手機也沒要出來,讓學生給老師道歉,學生雙手交叉抱在胸前,仰望天花板。老師只能讓家長帶回教育,家長急得坐在地上流淚,學生無動於衷。

這是真實的案例,不知道各位有何見解。或許某些槓精又會說讓家長帶回家是侵犯了學生受教育的權利,在老師家長雙重教育無效的情況下,讓他繼續在教室玩手機嗎?也許有人說老師該強行沒收,如果師生起了衝突,各大媒體的報道又是老師毆打學生,你敢強行沒收嗎?或許還有一些理想型的偽專家會說,應該怎麼教育學生,應該說哪些話,難道還有比母親無奈的眼淚更有用的語言嗎?這個世界太大,很多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麼完美,很多人也不是都和你想象中的一樣!

這個問題不是難在該不該沒收上,而是你想沒收,學生都不給你的時候,你該如何應對!


人生苦旅80後


2018年8月30日教育部等八部門印發《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的通知,明確規定了學生不能帶手機到學校。如果是住校生,星期天下午返校以後,手機應該放在班主任那裡,由班主任代為保管,待週末再還給學生。

如果學生上課玩手機,我作為教師,必然是立即收了,代為保管!因為每一個學生都知道,學生帶手機進教室已經違反國家規定,違反了學校紀律。當然,我會告訴學生關機,我不會查看學生的手機內容,尊重他的隱私。

如果學生拒不上交手機,我會立即叫班長通知班主任或政教主任,前來處理,並通知家長,批評教育甚至是接受學校處分!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極個別故意破壞校紀班規的學生,必須受到應有的處理,這樣的班級才會班風正,學風濃,成績才會好!

總之,教室是學習知識的神聖殿堂,任何違反紀律的事情都該受到應有的教育、處理!


平淡是真oymlq


這個問題,妄圖從法律角度,為自己的違規行為進行狡辯。既如此,我也就從法律角度予以回擊,以正視聽。

《憲法》第13條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公民可以通過合法方式取得財產,並依法佔有和使用。

學生上課的玩的手機,是否為本人合法取得的個人財產?這一點存疑。根據工信部規定,手機號碼必須實名制登記。大多數在校中小學生未辦理身份證,無法登記手機號碼。如果學生主張手機為個人私有財產,請先自證。此一。

第二,即使手機為學生合法私有財產,但也必須“依法佔有和使用”。學校教育是公共服務事業,教室是學習場所。個別學生上課玩手機,擾亂了公共秩序,干擾了教師授課和其他學生學習,屬於沒有“依法使用”手機。

第三,2018年8月30,教育部等八部委聯合印發《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 ,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帶入學校的要進行統一保管。

綜上,學生上課玩手機,教師有權將其上收。

不過這裡有個詞需要斟酌,“沒收”,還是“上收”,意思是不一樣的。“沒收”,是剝奪其所有權,“上收”,是代為保管。教師沒收學生的手機,還是不可以的。

去年曾有個新聞,某學校將收上來的學生手機,在操場當眾集中銷燬,引發熱議。嚴格來說,學校無權這樣做。但手機對正常教學秩序的影響很大,給學校的管理增加很大壓力,不鐵腕治理,很難奏效。

我校一教師,將收上來的手機放在辦公室抽屜,不料週末放假被人偷走。後家長問老師要手機,老師沒辦法,只好只掏腰包賠償。

所以,老師們收了學生手機,一般都打電話讓家長來領取,同時希望家長不要讓孩子將手機帶到學校來。

學生玩手機,主要責任在家長。這次,有代表提出家庭教育立法,就是要求家長要承擔起教育的主體責任。家庭教育出了問題,學校教育也迴天無力。更何況,制度法規對老師們的限制這麼多。

學生帶手機來校的問題,如果家長無法解決,希望老師幫忙,就一定要給老師授權。“捨不得手機,管不好孩子”,老師是人不是神。家校配合,共同發力,才能給孩子更好的教育。


毫米


在這個網絡時代,沒有手機和電腦,就是瞎子和聾子!這是對一般人而言。就中,小學生帶手機,我認為根本沒這個必要,我們拋起法律法規不說,就從道德層面說,老師絕對不能讓中小學生把手機帶到教室。記得幾年前,孩子上高中(定西一中,屬甘肅省重點中學),在晚自習時,班主任發現有學生玩手機,並有一大群孩子圍觀,就馬上沒收了手機,第二天下午,還召開了學生,家長會。在會上,班主任是這樣做的,讓這位帶手機的同學砸了手機,扔到垃圾桶裡,並說了這樣一段話:“各位同學及家長,我的做法可能讓你們憤慨,但我沒有辦法,我們班的這60個娃娃,也許都是大學生,但因一個人的影響,讓10個孩子考不上大學,這是誰之過?誰能負起這個責任?有些貧困的農村孩子,希望用知識改變命運!望各位理解。”當時家長都表了態,堅決不讓自已的孩子帶手機進校,以免害了別人,害了自已。最後,在高考時,只有3人沒達到二本線。聽說,這3個孩子復讀了一年,也考上了大學。總之,對孩子的嚴格管理是教師的責任,同時,也是家長的責任,教師沒收學生手機,是盡職盡責,為了你的孩子,要全力配合老師!


琉璃歲月614


上課帶手機弊端多

現在一般的學校都規定了老師上課還的把手機關掉呢,何況學生。記得幾年前,我的一堂課上,我正講的起勁,忽然一個學生的手機響了,而且聲音很大,當時感到很氣憤,就找到這位學生把手機沒收了,把手機關了,繼續上課,上了了將近10分鐘,又有一個手機響了起來,這把我氣的,於是走下去把手機收交了上來,在這種情況下你想還能上好課嗎?於是就針對這種情況進行了半堂課的教育,沒完成教學任務。

學生帶手機進學校確實弊端很多,既影響學校管理,又影響學生的學習,有的學生整晚在手機上玩遊戲聊天,影響第二天的上課。再說學生看手機眼睛近視的厲害。因此,無論何種原因不能讓學生帶手機進學校,國家發文,學校加大查處力度,嚴格禁止,不然的話影響的不止是學校教學,學生的身體健康,更重要的是幾代人的素質問題。


不是天方夜談


上課玩手機教師不能沒收,因為手機是學生的私有財產,是行使使用權。看來,說這話的孩子,學習不認真,是光研究法律賦予的權利來專心對付老師了!

學生上課玩手機,教師不能沒收?誰說的?簡直就是無法無天!

你在我的課堂玩手機試試?我一定沒收代管,並上報學校領導。還會聯繫你的家長,我只想問問你爸爸媽媽,把你送學校來,是讓你玩的?長個的?如果是,我會告訴你父母,一個班級就那麼三四十個學生,我不允許他們,調皮搗蛋,不允許破壞課堂秩序,不允許在該努力的年齡不努力。

我的底氣就這麼足!因為有政策規定。這話不是空穴來風。如果你不服氣,我給你普及一下政策:

——2018年8月30日教育部等八部門印發《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的通知,明確規定了學生不能帶手機到學校。

孩子,這手機我能收不?

——既然你強調行使權,你再看看行使權是在什麼樣的基礎上行使權利的。中國《憲法》第51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

你上課擾亂課堂秩序,破壞學校規章制度,無視教育等八部門的聯合規定,是不是損害“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

該努力的年齡不努力,長大後將會換來你一生的卑微!

(插圖來自網絡,侵刪)


家校一線,專注教育,共同探討家校共育


家校一線


學生帶手機到學校,課上玩手機已經成了影響學生學習的一個重要因素。我的觀點是對學生上課玩手機,堅決說不。


一旦抓到有孩子上課玩手機,我一定給收起來,然後交給家長,後來發現交給家長以後過一段時間又回到了孩子手裡,還會再次出現在課堂上。

從此以後,我從帶班的第一天起就給孩子說明白,只要只讓我在教室裡發現手機,我就一律沒收,並且保管到畢業,畢業之前,無論是誰都拿不走手機,除非你帶著手機一起離開,因為長期不使用電池等方面出現損壞,我概不負責。



可能看起來我這樣做不遵守法律不合規定,很霸道。但是我這樣做是為了孩子的發展好,孩子拿手機到學校在課上玩手機是不符合規定在前,並且我並不是把手機沒收,再也不給他,而只是暫時保管一段時間,雖然這個時間比較長。只要是一開始就說明白,做好思想工作,一般是沒有問題的。


並且近期山東省13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山東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規定:嚴禁中小學生把手機,平板等電子產品帶到學校帶入課堂,從此老師管理學生的手機有法可依。


邸達物理


現在老師難當了。

一名學生欺負同學,老師轟了他一句,學生說要回去告訴他媽媽,要找校長反映“老師轟他”。好吧,老師怕了!

一名學生課堂跑動,老師三番五次叫他回桌位,學生不理,老師欲拉他回桌位,學生說老師推他要叫爸爸去教育局告老師。好吧,老師不對!

一名學生課堂吵鬧不專心聽課,老師上前拍桌提醒,學生眼框一紅,大聲責問老師:“我是小孩會犯錯,你幹嘛用力拍桌子,嚇我一跳,你們老師不會犯錯嗎?”。好吧,老師錯了!

一名學生作業屢屢不做,經老師批評無悔改,只好聯繫家長處理,學生害怕要跳樓輕生。好吧,老師熊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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