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平方米0.4元漲到了0.7元,孟村陽光名城小區:物業費說漲就漲?

每平方米0.4元漲到了0.7元,孟村陽光名城小區:物業費說漲就漲?

本報記者 劉冰禕

最近,孟村陽光名城小區將下一年度的物業費收費標準從原來的每月每平方米0.4元漲到了0.7元。這一價格變動的原因,與小區接入集中供熱,取暖費無法再補貼物業費有關。對此,一些居民產生質疑。

居民:物業費為啥說漲就漲

孟村的張女士於2010年搬進了陽光名城小區。她告訴記者,這些年,小區物業一直向居民收取每月每平方米0.4元的物業費。與此同時,小區的供暖也由物業負責,居民向物業交納取暖費。

前段時間,小區物業開始向居民收取下一年度的物業費,但價格每月每平方米漲了0.3元。物業費變成每月每平方米0.7元。

張女士說,小區物業於11月7日貼出了通知,表示往年物業收取的取暖費對物業費進行了一定貼補。今年小區接入集中供熱,原來的物業費已無法維持物業公司正常運行,因此,小區物業在與業主委員會協商後,決定上調物業費。

對於物業的這一做法,張女士無法理解。“漲物業費,是否經過了有關部門的審批?怎麼能說漲價就漲價?”張女士說。

每平方米0.4元漲到了0.7元,孟村陽光名城小區:物業費說漲就漲?

物業:漲價前曾與業委會協商

11月20日,記者聯繫到陽光名城小區物業。工作人員表示,陽光名城小區於2008年建成,有1000餘戶居民。自小區建成起,物業費的收費標準就是每月每平方米0.4元。

據介紹,往年,物業負責小區供暖工作。物業將收到的取暖費對物業費進行了一定補貼。工作人員說,這些年物業沒有提高物業收費價格,但人工費用、耗材費用都在上漲。今年,他們小區改為集中供暖,取暖費不再由物業收取。於是,結合小區的實際情況以及孟村其他小區的收費標準,在與業主委員會協商後,物業將物業費漲到了每戶居民每月每平方米0.7元(不含電梯費),以維持物業公司的正常運轉。

工作人員說,漲價後,他們不會降低物業服務標準,會努力提高服務質量。

物價部門:可依據市場調節

記者聯繫到孟村回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物價科。工作人員表示,根據《滄州市區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等級基準價》規定,我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等級基準價分四等,分別為每月每平方米0.95元、0.7元、0.45元和0.28元,可上下浮動10%。

對於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的收費標準應按照基準價執行。收費標準發生變動時,要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到物價部門進行備案。

對於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的收費標準可依據市場調節,由業主委員會與小區物業協商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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