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擬製定地方性法規保護企業和企業家權益

四川新聞網成都11月26日訊(記者 陳淋 實習生 遊娜)

11月26日,四川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第一次全體大會舉行。《四川省企業和企業經營者權益保護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經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通過,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

省經信廳廳長陳新有表示,企業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企業經營者是經濟活動的重要主體,是改革創新的重要力量,是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生力軍。保護企業和企業經營者權益既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依法保護產權、激發創新創業精神、優化營商環境、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各項決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入推進全面依法治國、依法治省方略的重要舉措之一。目前,廣東、福建、海南、武漢等省、市已經制定了保護企業和企業家權益的地方性法規。結合四川省實際,為貫徹省委十一屆三次全會通過的《中共四川省委關於全面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決定》,有必要制定條例,從公平競爭、平等保護、依法行政、優化服務等方面對企業和企業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予以保護。

條例草案共二十八條,包括一般規定(共5條)、企業的權益(共7條)、經營者的權益(共3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對企業和企業經營者權益的保護(共8條)、法律責任(共3條)和附則(共2條)。

省人大經濟委員會表示,制定條例是落實中央要求和省委十一屆三次全會精神的需要,是維護企業和企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需要。條例草案明確了企業的財產權益、自主經營權、公平競爭權等,對典型侵害行為作了禁止性規定;明確了企業經營者的經營管理權、收益權、職業豁免等;明確了政府及有關部門、社會團體等在企業和企業經營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相關職責,內容總體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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