廳官主動投案降為主任科員!十九大以來超5000幹部主動投案

11月2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吉林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李向東被開除黨籍、政務撤職。

與其他落馬官員受處分不同的是,李向東系被政務撤職,降為一級主任科員,屬於斷崖式降級。察時局觀察發現,這與他9月4日主動投案有關。據統計,自十九大以來,主動投案的黨員幹部共有5000餘名。

厅官主动投案降为主任科员!十九大以来超5000干部主动投案

利用職務個人費用讓其他單位支付

生於1960年的李向東,吉林公主嶺人,自2000年1月出任吉林市昌邑區委副書記、區長以來,長期在吉林市工作。歷任吉林市農業委員會主任,吉林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吉林市政府秘書長,吉林市委常委、秘書長,吉林市委常委、副市長,最終在吉林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這一職務上投案自首。

通報顯示,李向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利用職務上的影響,將本人、配偶及其親屬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其他單位支付,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進行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司法活動;以權謀私,收受他人財物。

通報還指出,李向東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缺失,紀律意識淡漠,僥倖心理作祟,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特權思想較重,為官不廉,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財物;底線意識缺失,違規干預司法活動,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知止、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構成職務違法,應予嚴肅處理。

值得關注的是,通報還特別指出,鑑於李向東能夠自動投案,並深刻認識自身存在問題及其嚴重性,主動如實交代全部違紀違法問題,主動上交違紀違法所得,真誠悔錯認錯,按照“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對其可予從輕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吉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向東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一級主任科員;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十九大以來5000餘名黨員幹部主動投案

察時局關注到,近年來主動投案的涉腐乾部不在少數。

據《法制日報》報道,黨的十九大以來,截至今年11月2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審查調查欄目已經通報38名領導幹部主動投案。其中,中管幹部4名,省管幹部34名。

梳理公開數據可以發現,從地域分佈上看,黨的十九大以來共有15個省(市、自治區)有省管幹部以上人員主動投案,其中人數最多的是河南省,共有7名領導幹部主動投案;其次是雲南和吉林,都有5名;緊隨其後的是四川,有4名領導幹部主動投案。

此外,內蒙古有3名領導幹部主動投案,河北、浙江、山東各有兩名,山西、陝西、上海等地各有1名。

從主動投案時間看,今年5月和今年8月主動投案人數最多,有7名領導幹部主動投案;去年8月有5名領導幹部主動投案;今年10月有4名領導幹部主動投案。

北京科技大學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偉認為,這些數據充分反映黨的十八大以來,反腐敗高壓態勢已經形成強有力的震懾,尤其是黨的十九大以來,一體推進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機制,促使更多的違紀違法人員主動投案。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趙樂際在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中提到,黨的十九大以來共有5000餘名黨員幹部主動投案。由此可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的僅是主動投案黨員幹部中的一小部分。

曾與四任落馬市委書記有交集

在投案自首前,李向東曾與已落馬的四任吉林市委書記有過交集。他們分別是:田學仁、徐建一、周化辰、趙靜波。

田學仁於1998至2001年曾任吉林市委書記,2013年11月1日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徐建一於2006年至2007年曾任吉林市委書記,2017年2月9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並處沒收判決書所附清單中的個人財產;對徐建一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周化辰於2008年至2011年曾任吉林市委書記,2016年1月退休,於一年後因嚴重違紀按正廳級確定退休待遇,2018年6月12日被中紀委官網通報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趙靜波於2014年至2017年曾任吉林市委書記,2019年10月9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並於次月由白山市人民檢察院向白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其中,趙靜波於2011年4月任吉林市代市長,一個月後,李向東任吉林市委常委、副市長一職,至2014年12月趙靜波升任吉林市委書記前,李向東一直擔任副職。

文\\馬銘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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