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给朋友50万,当时约定月利率百分之五,现在让朋友还钱,朋友却说自己放高利贷,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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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的利息高于法定利率的标准,你就是放高利贷,即使你们是民间借贷


何1008


月利率5%确实有些高得离谱了,虽然当时是你们协商一致的结果,但确实不会受到法律保护。


如题所述,你当初向朋友借款50万元,约定月利率为5%。也就是说,一个月会产生利息2.5万元,一年会产生利息30万元。由此得知,你和朋友约定的年利率为30/50=60%,这确实已经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利率上限了。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一般来说民间借贷的年利率不能超过24%。具体来说,年利率≤24%所产生的利息属于法定债务,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强制履行;24%<年利率≤36%所产生的利息属于自然债务,虽然出借人不能要求借款人强制履行,但借款人自愿履行的也不被禁止;年利率>36%的属于非法债务,不但出借人不能要求借款人强制履行,而且借款人自愿返还的出借人也构成不当得利。

《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如果你的朋友执意要出尔反尔,你也只能强制要求他偿还年利率24%的年利息,即一年12万元的利息。超过这个范围的利息,就不能得到法律保护了。


冰焰



出借50万,月利5%,到期找朋友还钱,朋友却说这是放高利贷,这个问题应该怎么分析呢?站在客观的角度,不管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没安什么好心,不信?咱们略微从心理的角度分析一下……

出借人

朋友缺钱,找自己借50万,处于朋友的道义,借钱帮其渡过难关,这看起来是一桩美事,可实际上,月利5%,年化就是60%,如果是复利计算,超过72%,我都忍不住想说一句他喵的,这就是赤裸裸的高利贷……

借50万一年要还30万,这是什么概念,朋友要是有这本事,一年最少得把借来的50万变成80万以上才能还钱,请问一下,做什么能够一年赚60%?什么样的朋友能这么坑自己人?站在客观的角度,出借人不是在帮朋友,而是想从朋友那里赚一笔钱。

借款人

明知道这是高利息,明知道自己一年不一定能够将50万变成80万,就算赚了80万,你这借的钱一到期,还账之后你怕是又得陷入危机之中,为什么还要借?

那是因为你用心不纯,你的想法很简单,先把钱拿到手,度过眼下的难关,然后在到期的时候拒绝还款,注意,市面上贷款充其量也就月利3%而已,年利36%,你这年利高出了24%,明说,你这笔借款的利率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等借款人拿着钱度过难关之后,到法院一申诉,你这借出去的50万基本上也就只能以年利24%计算了,也就是12万的利息而已,60%年利?想都别想……

总结:

这种事情不是单方面的,出借人也别觉得自己受了委屈,你借钱用心就不纯,年利超过36%就是绝对的高利贷,这点毫无疑问,当你跟朋友说月利5%的时候,你们的关系就注定凉透了。

而对于借款人,只要能借到钱,等到期的时候,他只需要去一趟法院就能让这笔借款的年利变成24%,但是,你们以后注定不再是所谓的朋友了,实际上这个问题就能看出,你们并不是朋友,是朋友就不会要月利5%了,是朋友就不会知道这是高利贷还愿意借这50万了。

一个贪心,一个无德,注定不会有好的结果,何苦来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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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论招财圈


朋友之间,谈钱伤感情,好多朋友都是因为金钱而没有的。

当年,我有一个同学,向我借了一万块钱,因为他刚结婚,装修了家里面,又买了个小车,说是当时手头有点紧,给我借去周转两个月。我也没多想,就从支付宝里转了一万块钱给他,然后当时就把这事给忘了。

两个月后呢,他并没有还钱,想着这也不是一笔大钱,可能同学现在手里还是有点紧,也就没去要了。之后,同学一直没有主动提过还钱给我,直到两年后,我需要用钱,当时买了理财没到期,想起这笔钱来,然后找同学,问他现在宽裕了不,我现在急着需要用钱,先把这笔钱还给我。

结果朋友说,他好像还过了嘛?

要知道,一万块,说好的借两个月,但是整整两年了不闻不问,最后给我说还过了,我心里也是很气的,找他对质了,后来他赖不过了,也把这一万块给我了。但是再之后,基本上没有联系了,这个同学关系,算是划上句号了。

你看,这还是不要利息,还是等了很久去提这笔钱,人家都觉得很不乐意,觉得不就是这么点钱嘛,至于要回去吗?可是这钱也是自己的血汗钱啊!没有利息都搞成这样,你说你借给朋友50万,还约定月利率百分之五,从一开始就注意了你是人财两空了。

本身这笔借款就是高利贷了。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开始实施,该规定要求,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简单来说,法定利率的司法红线包括“两限三区”:一区为超过36%部分不保护;二区为超过24至36%部分类推自然债务,给了就不能主张返还,没给的也不能主张要;三区为24%以下部分,属于合法利息,应当保护按照《规定》来看,我们可以将年利率24%作为一个参考的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低于24%不算高利贷,年利率超过24%则存在争议,年利率超过36%就算高利贷了。

你借给朋友的这笔钱,月息5%,年息达到了60%,早就超过高利贷的红线了,本身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啊,能要回本金来就不错了,另外这个朋友你也没有了。

如果你以后还总是想着放高贷利给朋友,那只能说是“作”了。


财经宋建文



平78514851


别问了。你这是标准的高利贷。敢紧收手否则小心有牢狱之灾。这么高的利息对方根本还不起。人家告你准输。说句良心话。人家要不告你。五十万一年本息不低于五十五万敢紧收回。小心老本打了水漂。


手机用户5492999511常青树


民间借贷约定月利率5%,这样的利息标准确实是超过法律规定。

但并不是说约定的利息超过法律标准,就不能主张利息,只是在超过法律保护的部分不受法律支持。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月利率超过3%部分属于不受法律保护范围,对方若支付的利息超过3%,可以要求返还,或超过部分折抵偿还本金。

月利率在2%-3%部分,属于中间地带,法律的态度是不支持,也不反对。若当事人之间已经按照3分支付利息,法律也不反对。但是当事人若没有按照3分支付利息,而起诉要求按照3分支付利息,那法律是不支持。

月息两分属于标准利息,两分以内都受法律保护。

所以,借款人以高利贷为由拒不偿还借款缺乏法律依据。但是,鉴于双方之间的约定利息超过法律规定,建议双方对于借款及还款利息部分进行结算,理清尚欠的借款。


叶律师


先不说利息的事

朋友借钱,估计也不是什么朋友,哪有给朋友这么高利息的,且称之为客户吧

客户在你这拿了50w,可以说是一笔很大的钱了

约定月利率百分之五。既然是约定,那就是你情我愿的事,这等于是私人放款,不知道你有没有抵押物之类的,如果没有那只能说你胆子够大。

再来说一下利息,50W月利率百分之五等于25000元,十二个月就是300000,年化率百分之六十,这个利息确实很高。高到什么地步呢?高到国家不认可你这个利息,最高年化率不可超百分之三十六。

借钱啊贷款一类的事,我认为完全是看你这个钱急不急用,不急你也不会用这么高的利息,如果银行或者其他金融公司同意给你放款,无论如何也达不到百分之六十,这就说明给你放款是有风险的,是银行和金融公司都不愿意承担的风险,我给你承担了,那就要有所回报,高风险,高回报,也是有道理的。

所以我说,这个钱,该还。

如果实在要不回,你肯定有阴阳借条,把明面上的借条拿去打官司,少挣一点把本金要回来也行。总比肉包子打狗强。

信用社会,且贷且珍惜。






大污师呀


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赚利息。

一个希望放高利贷坑朋友,一个通过高利息骗朋友。这种“两情相悦”的事情不是少数啊。

何为朋?就是两串钱为一朋。古代两串钱可以做一桌好菜,请朋友来吃,这就是朋。

何为友?就是互相陪伴。在陪伴过程中真心换真心就是友。

现在连一面之交之人我们也叫朋友。很多人常说,张三的朋友就是我李四的朋友,来显示自己热情好客!

不过很多时候我们交友不慎!像题主这种所谓朋友,不放当做一种合作关系吧!各自为利已经超出朋友了。


常州号


客观的说,这朋友有些无赖。但是这利率确实已经达到了高利贷的水平,朋友也没说错。抓紧时间起诉他吧。

这朋友确实不靠谱。当时为了借钱,再高的利息都答应了。说不定当时就没打算还。实在不明白题主看在这样的利息份上,敢于借钱出去。所以我反复在这里唠叨,见到太多借钱时恨不得跪下来叫爷爷,还钱时变大爷的案例。一般不是至亲好友,千万不要借钱出去。

而本案中约定的利率确实过高了,真有些高利贷的嫌疑。每个月月息百分之五,算下来年息已经60%了,这利率已经高的没边了。最高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将24%以内的利息视为合理利息,受到法律保护。





综上所述,不用废话了,题主还是尽早起诉这所谓朋友的好。最起码能够拿回本金和合理的利息。只是起诉的时候,要注意收集朋友的财产线索,要不打赢了官司拿不到钱也是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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