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至2019年玉門轄區高速公路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曝光

增強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和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的自覺性,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川北高速公路大隊2018年至2019年川北高速公路大隊轄區經典事故案例警示曝光,開展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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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07.15交通事故


2018年7月15日14時10分許,甘肅省阿克塞哈薩克族自治縣駕駛人馬某駕駛甘F“哈弗”牌小型普通客車,由酒泉市駛往阿克塞縣,沿連霍高速(G30)由東向西行駛至2548公里加730米處時,車輛與右側防護欄相撞後翻下路基,造成乘員王某某當場死亡、車輛及高速公路設施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駕駛人馬某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因未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行駛,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第一項:“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之規定,建議駕駛人馬某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乘員王某某不負本次事故責任。

交通事故現場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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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2.2交通事故題


2018 年12 月2 日12 時37 分許,重慶市城口縣駕駛人徐某海駕駛新N“ 斯威牌”小型普通客車,沿連霍高速(G30)由東向西行駛至2548 公里加971 米處時,與前方行車道停駛的由河南省開封縣駕駛人王某某駕駛的贛C“汕德卡”牌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浙A掛掛車尾部相撞,造成新N“斯威牌”小型普通客車乘員周某某、徐某某當場死亡,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駛人徐某海駕駛機動車在冰雪路面上超速行駛且未安全駕駛,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駕駛人王某某駕駛機動車對道路路況判斷不準,採取措施不當,影響其他車輛正常通行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二)項:“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之規定,駕駛人徐某海負本次事故的主要責任;駕駛人王某某負本次事故的次要責任。

交通事故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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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06.08交通事故


2019年6月8日04時許,遼寧省海城市駕駛人潘某駕駛遼C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遼掛重型倉柵式半掛車,沿連霍高速(G30)由東向西行駛至2523公里加180米處時,與前方停駛在應急車道的由山東省東平縣駕駛人孫某某駕駛的魯G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魯R掛號重型低平板半掛車尾部相撞後與檢查車輛故障的孫某某相碰撞,遼C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遼C掛重型倉柵式半掛車碰撞起火後駛下路基仰翻,造成孫某某當場死亡、兩車、車內所載貨物及高速公路設施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駕駛人潘某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未注意觀察前方道路狀況,未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一個原因;駕駛人孫某某駕駛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且車輛發生故障後,不按規定設置警告標誌以及車上人員未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另一個原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二)項:“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之規定,駕駛人潘某負本次事故的同等責任;駕駛人孫某某負本次事故的同等責任。

交通事故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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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8.16交通事故


2019年8月16日13時28分許,安徽省宿州市駕駛人尤某駕駛皖F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皖F掛號重型倉柵式半掛車,沿連霍高速(G30)由西向東行駛至2547公里加600米處時,與甘肅省嘉峪關市駕駛人許某榮駕駛的甘B*****號“宇通牌”中型普通客車發生追尾相撞,造成中型普通客車乘員宋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中型普通客車駕駛人許某榮、乘員陳某某、程某、羅某某不同程度受傷,兩車車輛、皖F****掛號重型倉柵式半掛車所載貨物及道路交通設施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駕駛人尤某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按規定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且駕駛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駕駛人許某榮駕駛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另一原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二)項“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之規定,認定駕駛人尤某負本次事故的主要責任;駕駛人許某榮負本次事故次要責任;乘員宋某某、陳某某、程某、羅某某無責任。

事故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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