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罪:下列43種行為構成犯罪,最高可判死刑

近代以來,隨著個人權利意識的逐漸提升,“公共安全”成為一個區別於國家安全的概念重新回到人們的視野,越來越多的國家都在刑法中單列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我國將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列在分則第二章,僅次於危害國家安全罪。按照刑法體例以犯罪的社會危害程度的嚴重性為根據進行排列的理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社會危害性是僅次於國家安全的,其重要程度也就不言而喻。

由於公共安全的重要性,如果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那麼,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與量刑是怎樣的?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內容,將為大家詳細介紹。

危害公共安全罪:下列43種行為構成犯罪,最高可判死刑

【案例】

7月3日晚上22點42分,河南永城市發生一起車輛追尾事故,造成2人死亡,4人受傷。

譚女士今年23歲,7月3日晚上,譚女士與好友劉某、張某三個人,在永城市東城區燒烤店吃飯。三人相談甚歡,邊擼串邊喝酒好不愜意。

醉酒後,三人準備回家,不顧勸阻,譚女士執意要親自開車回家。

“沒事的,家又不遠,而且我沒多醉。”譚女士大大咧咧的說。“放心吧。”

於是三人上了車。

誰知道,上車後,酒的後勁上來了。譚女士在駕駛越野車途中,先是與路邊停放的和正常行駛的多輛小型轎車刮擦後逃逸,到交叉口時,又與王某駕駛的等待綠燈的寶馬車追尾。由於速度過快,越野車一下將寶馬撞飛出去,由於撞到了油箱,導致寶馬車爆炸燃燒起來,造成寶馬車內2人被燒死,甚至碳化,1人受傷的局面。

被追尾車內傷者王某深二度燒傷,目前無生命危險,在重症監護室接受治療;肇事車內3人,譚某肝挫裂傷、胸骨柄骨折,劉某肺挫裂傷、側骨骨折,張某腹腔積液,3人無生命危險,在重症監護室接受治療。

危害公共安全罪:下列43種行為構成犯罪,最高可判死刑

公共安全罪的種類有哪些?

根據刑法分則第二章以及《刑法修正案(三)》的、《刑法修正案(六)》、《刑法修正案(八)》的規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共有四十七個罪名。

一、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十個)

包括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過失決水罪;過失爆炸罪;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破壞特定設施、設備的犯罪(十個)

包括破壞交通工具罪;破壞交通設施罪;破壞電力設備罪;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過失損壞交通工具罪;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設備罪;過失損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

三、實施暴力、恐怖活動的犯罪(五個)

包括組織、領導、參加恐怖活動組織罪;資助恐怖活動罪;劫持航空器罪;劫持船隻、汽車罪;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下列43種行為構成犯罪,最高可判死刑

四、以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為對象的犯罪(九個)

包括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違規制造、銷售槍支罪;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丟失槍支不報罪;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五、過失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犯罪(九個)

包括重大飛行事故罪;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責任事故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責任事故罪 ;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大型群眾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罪;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危險駕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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