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痛的教训——建国后华县因玩水溺亡学生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华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一再强调注意安全教育,遇有事故发生,即通报各校,加强安全教育。但不安全事故迭有发生,此处所录,仅系部分,借以引起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家长警惕。

惨痛的教训——建国后华县因玩水溺亡学生录

1955年5月8日(星期日),高塘朱张村初小一年级学生东安民(11岁),家人令其浇稻秧,浇后去河中洗澡,捉鱼时跌倒,被水溺死。


1957年5月11日(星期六)下午,下庙小学高秋57级学生刘志庆(17岁),去渭河游泳,溺死。


1957年7月23日渭滨小学,早晨学校考完试,中、下午教师阅卷,学生不来校,班主任放学时对学生讲明,不要下河洗澡。五年级乙班学生刘保正与几个同学不听教师告诫,饭后去渭河洗澡,刘保正溺水死亡。


1958年7月25——28日,少华小学发动学生开展割草沤肥运动。28日学生去老火车站(张家场北)附近割草,三年级学生吴广绪下塘玩水溺死。


同年7月25日小涨小学六年级学生岳正明,去沙河玩水溺死。


1959年6月21日赤水河涨,初小三年学生宋毓贞,早饭后与同班一些同学到河滩地拾麦,下河玩水,落水溺死。


1971年7月17日渭南地区政工组通报,说自6月份以来,一些学生因工伤事故,玩水而死亡的事件不断发生,玩水溺死6名,触电死亡1名,其中华县杏林公社建华七年制学校玩水溺死1名学生。


1972年5月19日柳枝南关曹家巷小学早饭放学时布置中午学农课任务,一年级学生不再来校,自找伙伴,给学校的猪、羊割草。早饭后,一年级学生杨干实(10岁)、杨刚鱼(9岁)、同遇安(10岁)等到村北老铁路的水坑割草,下水洗澡溺死。


1974年6月渭滨小学四年级学生乔钢喜(13岁)、三年级学生王西遇(11岁)下鱼池洗澡死亡。


同年7月20日中午,侯坊姚家初小四年级学生陈海需与几个同学到东赵公社郑老堡水库洗澡,溺死。


1976年5月5日下午,瓜坡公社群力学校六年级学生云水平(14岁),从家中到小华山水库排水渠捉鱼,被水卷入漩涡,经群众抢救,上岸口吐黄水,当即死亡。


1977年暑期7月杏林建华学校学生王怀孝,放学回家,午饭后在村外截渗渠玩水,溺死。


1980年7月8日上午10时,赤水台台小学三年级学生刘红心与同级学生刘卫平去遇仙河洗澡,当刘卫平在河中发生危险时,刘红心立即抢救,刘卫平脱险,刘红心不幸溺死。


1981年5月19日早饭后,东赵续村小学二年级樊永利等3名学生到北沙代销店买作业本,返回去北沙二级抽水站洗澡,樊水利先脱衣下水,手抓池岸茅草,试探深浅,草断落水。等北沙青年秦江涛闻讯赶到,将其救出,该生脸色乌青,呼吸停止。


1989年暑假,下庙中学学生东岳(家在杏林上溪湾,外婆家在下庙)回家,去火车站东马家斜村办的游泳池游泳,溺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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