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1死2伤!抚州突发惨痛事件 警方认定死者全责
一人死亡、两人受伤,四车受损!
又是这件事惹的祸!
2019年10月29日20时25分许,于某某醉酒(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高达234.32mg/100ml)驾驶赣F19K**小型轿车沿抚州市东乡区南英大道由南向北行驶,途经南英大道“中科易能科技有限公司”门口路段,跨越中心双黄线超越同向行驶的由王某某驾驶的浙B8Y0**重型半挂牵引车(后牵引冀DLH**挂车)时,与对向由李某某驾驶的赣F070**重型自卸车发生碰撞,碰撞发生后赣F19K**小型轿车尾部再次与被超越的冀DLH**挂车左后轮再次发生碰剐,尾随赣F070**重型自卸车后由许某某驾驶的赣F396**重型自卸车因避让不及与赣F070**重型自卸车尾部右侧再次发生剐碰,致赣F396**重型自卸车侧翻于路外,发生本次道路交通事故。
本次事故造成于某某当场死亡、
赣F19K**小型轿车副驾驶乘客宗某某
与赣F396**重型自卸车驾驶人
许某某两人受伤、
四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交警判定,
赣F19K**小型轿车驾驶人于某某
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其他人无责!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醉酒驾车产生的后果,
你一定要了解
↓↓↓
一、酒后导致视觉障碍: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外围视界可达180度,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察觉到前方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二、造成运动反射神经迟钝:慢了一两秒。如车速为60km/h,一秒钟车子就已经跑了16.67米,必然会产生严重后果。
三、造成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四、使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五、使心理发生巨大变:酒精刺激下,驾驶人往往会过高估计自己,并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做出力不从心的事。
六、更容易疲劳: 饮酒后由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现困倦、打磕睡的现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
閱讀更多 江西政法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