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發佈會通報了內蒙古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情況

這個發佈會通報了

內蒙古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情況

这个发布会通报了内蒙古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

12月13日,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第一批、第二批內蒙古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情況。

这个发布会通报了内蒙古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

2019年8月底起,內蒙古組成督察組分2批對包頭市、通遼市、巴彥淖爾市和呼和浩特市、赤峰市、烏海市6個盟市開展了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

督察開展情況

第一批督察期間,督察組共與29名廳級幹部進行了談話,調閱文字資料1萬餘份,走訪42個部門,對24個旗縣區開展了下沉督察,實地檢查企業(項目)640個,公開曝光典型案例10個。

第二批督察截至12月4日,督察組先後與15位廳級幹部進行了談話,調閱資料近2100份,走訪市直部門單位30個,對24個旗縣區開展了下沉督察,實地檢查企業(項目)600多個,公開曝光典型案例6個。

督察主要成效

▪樹牢了幹部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

▪壓實了地方生態環境保護責任。

▪強化了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落實。

▪解決了一批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推動了重點難點生態環境問題的整改

第一批督察期間,自治區督察組交辦的1578件群眾舉報案件中,已完成調查處理1554件。責令改正387件、立案處罰110件、罰款255.5萬元、立案偵查39件。

第二批督察期間,自治區督察組共收到群眾來電、來信舉報508件,被督察地方已完成查處444件。責令改正146家;相關部門立案查處42件,罰款1431.79萬元;公安部門立案偵查33件;約談1人,問責1人。

2020年督察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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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及時向被督察地區黨委、政府反饋督察意見,地方黨委、政府需在一個月內製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清單。


2


加大整改督辦力度,定期調度通報

整改工作進展情況。


3


認真組織2020年督察工作,於2020年3月份完成對烏蘭察布市、鄂爾多斯市和阿拉善盟3個盟市的生態環境保護督察;2020年5月完成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錫林郭勒盟3個盟市的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實現對全區12個盟市的督察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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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賈奕村

實習生:

趙珂馨 包麗麗

校對:沐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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