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人的是“相似”還是“互補”

在擇偶的過程中,對方最先吸引我們的因素是什麼?我們是喜歡和自己相似的人還是更喜歡與自己互補的人?人們常說的一見鍾情,很難是兩人同時鍾情,多數情況下總是一方的愛意先被對方察覺,然後才喚起了另一方的愛意。

吸引人的是“相似”還是“互補”

所以愛情最常見的形式就是兩性之間的捕捉與追逐。人際間的好感可以互相傳達出強大的力量,以至於能夠彌補一些客觀條件的不足,使“公主”委身於 “草民”,這稱之為互惠式好感。它揭示出對某個人產生好感的關鍵性因素在於,我們自認為對方喜歡自己的程度。 心理學家得出了這樣的結論:“事實上人們只是在等待某個有吸引力的人做些讓他們認為這個人喜歡他們的事情。”從這個角度來講,“被對方吸引”是擇偶過程中對方最先吸引我們的因素。

心理學家的研究已經證明,是相似性而非互補性把人們結合到了一起。相似性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心理成分。低人際技巧的人側重於社會交往的工作成分,比如可以得到什麼以及交往的最終結果,他們不關心對方的人格特點或者動機。朋友之間常有著相近水平的溝通技巧——低對高、高對低。研究者發現,與和自己人際溝通風格有所差異的人交往會有挫折感,會因為“沒有共同語言”而較少有進一步發展的可能。

吸引人的是“相似”還是“互補”

當一個人在某些特殊方面和自己不同時,吸引力也可能發生。研究者在對失敗親密關係的案例研究中發現,30%的分手原因是“致命吸引力”,即當初對方最吸引我們的特徵,成為結束關係的罪魁禍首。如當初的“不尋常”變成了現在的“古怪”甚至是“錯亂” 再如,他當初吸引你是因為他對你表現出了強烈深刻的愛,可後來,你卻覺得他的愛 “善妒且獨佔欲太強”。兩人處於一段關係時總會顯出差異,而這些差異原本不應是導致相互吸引的最初原因。但當這些差異成為吸引的原因時,這種吸引力就有可能變得“致命”了。

吸引人的是“相似”還是“互補”

心理學家的這個研究結果並不與“影子人格”的理論相矛盾,“互補”要想發揮吸引力必須要滿足一定的條件,那就是“互補”可以滿足雙方的需求:而 “相似” 則是在一般情況下,人們更加偏好的一種性格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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