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賠償?行政補償?一字之差,兩個性質

許多人在主張自己權利的時候分不清行政賠償與行政補償的概念,對此,我們在這篇文章中加以分析。

行政賠償?行政補償?一字之差,兩個性質

行政補償與行政賠償的相同之處:

(1)二者的行為主體都是行政機關,都是由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造成的;

(2)二者都是行政機關在行使其行政職權的過程中造成的;

(3)二者實際上都造成行政上的損害結果;

(4)二者都是對所造成的損害結果給予的一定的彌補;

(5)二者都屬於公法的範疇,都由公法來進行調整。

行政補償和行政賠償的不同之處:

(1)二者的性質不同。行政補償是由合法的行政行為造成的,而行政賠償是由違法的行政行為造成的。這是區別二者的重要標誌。

(2)二者發生的時間不同。行政補償既可以在損害發生前,也可以在損害事實發生後進行;而行政賠償責任只能在損害發生後才能進行。

行政賠償?行政補償?一字之差,兩個性質

如果你遇到了徵拆方面的法律難題,需要律師協助,請點擊文末的“瞭解更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