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和你沒有籤勞動合同,最快的解決方法應該怎樣?

老五19195673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即使是試用期內,也需要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明確勞動期限和試用時間,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福利待遇、保險,工作條件,違約責任等重要內容。如果用人單位拒不簽訂勞動合同,我們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根據我瞭解的情況,闡述一下,我們如何促使企業簽訂勞動合同。

一、積極和公司領導溝通。我們可以向公司的人事部門提交申請,要求跟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同時,主動跟公司的人事部門領導溝通,諮詢公司拒籤勞動合同的原因,弄清這種拒籤合同的情況是針對你自己還是公司所有員工都沒有簽訂合同,然後有針對性的思考如何促使公司籤合同,我們也可以向人事部門經歷請教如何才能簽訂勞動合同。在跟人事部門溝通無效的情況下,我們可以直接向公司負責職工工作的副總經理或者總經理進行溝通,闡述簽訂勞動合同的必要性,講明拒籤合同的違法性,促使公司管理層重視員工合同簽訂事宜,從而儘快促使企業簽訂勞動合同。

二、申請人民調解。目前,各地都成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發達地區甚至成立了勞動糾紛專門調解委員會,主要受理與勞動者相關的糾紛。我曾經工作過的鄉鎮司法所,就具體承擔了鄉鎮的人民調解工作,我也接觸過非常多的人民調解案件,參與處理過幾個勞動爭議案件。你可以向鄉鎮或者縣級調委會申請人民調解,這個是免費的,調委會一般也有法律顧問,可以向他們諮詢如何維權,請求公司所在地的調委會進行調解。由調委會協調企業,督促企業保護職工權益,及時簽訂勞動合同。調委會調解成功以後,會出具調解協議書,也具有法律效力。你再取得調解協議書以後,可以向當地法院申請司法確認,這樣的協議書和法院的判決書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

三、申請勞動仲裁。縣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設有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專門負責解決與勞動者相關的糾紛,因合同訂立產生的勞動糾紛也是他們主要負責的一項重點內容。我們可以按照規定,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交申請時要詳細寫明自己的基本信息,公司的基本信息,仲裁請求、實事和依據,以及相關的證據,最後說明證據來源。仲裁委會在五個工作日內向你出具受理通知書或者不予受理通知書。經過開庭調查後,仲裁委會作出仲裁裁定書,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仲裁書具有法律效力,企業必須遵守。

四、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你都不想採用以上方法,可以向企業所在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你要向法院提交起訴書,寫明個人基本情況、公司基本情況、主要訴求和相關法律依據,說明企業的違法事實。法院會依據你的起訴書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在法院受理你的起訴後,會先進行庭前調解,調解不成,會根據相關事實和法律依據,作出最終的判決。對於起訴這種措施,我個人並不太贊成使用,除非你是想跟企業要賠償,然後辦理辭職。法院起訴對於長期想在公司工作的人,建議慎重使用。

單位拒籤勞動合同,是違反勞動法的行為,我們要理直氣壯地去維權,爭取自己的權益。


職場百靈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拒不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法律是這樣規定,不過,現實生活中運用法律不只是將法律套用到事實得出一個結論。你必須明確自己想要什麼,運用法律的目的是什麼,要達成什麼利益。

在這個問題上,你就得明確自己是想繼續保住這份工作或者跳槽。

如果想要保住工作,那麼優先的措施應該是與用人單位協商儘快簽訂勞動合同。如果企業因為某些現實問題而暫緩簽定勞動合同的話,或許你也可以選擇給予一段時間的考察期,畢竟找一份工作不容易,然後,在選擇適當時間再提出要求。但是,不管怎樣,你都要留住證明本人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憑據,例如考勤卡、工資單、上崗證、欠條,完成任務記錄等。

如果你想跳槽,這是很好的機會,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當然,這需要走一定法律程序。一定要注意走程序之前,先收集能證明本人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各類證據。不打無準備之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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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實務札記


涉及到勞動合同的問題是大問題,不能簡單對待,這是對題主這個問題的前置定性。

究竟如何解決員工與單位之間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個人建議應當區別分析不同情況來進行逐一嘗試,但是說最快的解決方法就是直接去找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門去要求籤訂勞動合同,沒有之一,因為無論是哪種情形,這一步都是必須先走的,繞不開的。

一、參考同職業同行業同單位的普遍現狀,如果只有自己沒有籤勞動合同,請立即去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門要求籤署合同!一般情況下,人力資源部門會告知你能籤或不能籤,同時會告訴你不能籤的具體原因。如果普遍都沒有籤勞動合同,請首先對自己的工作現狀進行定位,是不是屬於臨時用工。

二、如果確定個人屬於用人單位應簽署勞動合同的範圍而用人單位以各種理由拒絕,或者已經因此侵害到個人的合法權益(一般情況下沒有勞動合同的話會直接影響社保待遇繳納),請結合實際情況確定是否到勞動監察部門申請仲裁。

三、基於社保壓力這個職場現實,國家已經出臺主要針對企業的繳納比例減免政策,我認為,如果企業因為某些現實問題而暫緩簽定勞動合同的話,可以給予一段時間的考察期。工作不易,共度時艱。


司法一棵松


單位沒有和你籤勞動合同,是什麼情況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因此,如果你是新入職員工,不用著急,一個月內簽訂都是有效的。

如果已入職超過一個月了,個人建議還是應先找領導協商,講明利害關係,如果能協商得了,雙方皆大歡喜,如果不行的話,你再考慮是否值得繼續留下。

一般來說,除非是你不想在這家單位幹了,不然的話不太建議走勞動仲裁或司法程序,畢竟,撕破臉之後還能好好幹活嗎?當然,這兩種情況下,只要你保留工牌、工資條等能證明你有在企業待的證據,你都能贏,並且可以要求兩倍賠償。


遊家紅鬥魚


條條大道通羅馬,維權力度不能小。一個途徑是沒證據找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舉報,一個是拿證據上勞動仲裁法庭,一個是網絡媒體曝光施加壓力毀其形象,一個是上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留言,一個是上當地網絡社情民意通道投訴。





山西信息


提問不明確。你是要解決籤合同問題?還是單位要辭退你?還是你不想幹了要離職?

一、解決合同問題,與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溝通,也可以抗辨,長期用工必須依法籤合同,如果單位不同意,你向當地勞動局監察部門申訴,要求解決。這個問題解決了再談幹不幹的問題,這樣你的權益才能得到保障。

二、公司(單位)辭退你的問題(這是我認為的如果),沒有合同,用工單位隨時可以辭退你,不知你幹了多長時間了,如果一年以上了,你不同意被辭退,要求先簽合同再談,單位不採納你的意見,在你無違規違勞動紀律並且勝任工作的前題下(簡言之:你無過錯),向勞動局投訴,要求先解決籤合同問題,爾後再談辭退問題,這樣你才可以要求社保補償和生活補償(一般情況下工齡一年補3年。

三、沒合同又是你自願離職,那就對不起了,責任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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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和用人單位溝通,如果用人單位同意,那麼直接就可以簽訂勞動合同

2、收集在公司上班的證據,比如證牌,工資條、錄音等去當地仲裁局申請仲裁。


指尖HR


以前簽過一次,後來都是協議了,沒辦法,不籤不給發工資



天命自知


本人錄用入單位工作,單位未給其簽訂勞動合同,那是因為本人還出於試用期,所以勞動合同未簽訂。該怎麼辦呢?

一、單位暫末與本人簽訂合同,不要著急,等著觀辦。

二、本人如看好這個單位,那就服從安排,堅持幹下去,好好表現自已,做出點成績讓領導看。

三、領導看準了,認為業績確實表現突出,領導會對你的能幹有個自然認定,會督促單位人力資源部門與你簽訂勞動合同,成為單位的正式員工。

綜上所述,是解決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最快的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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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是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重要依據,也是防止發生勞動糾紛和勞動爭議的一個重要措施,勞動者可以和用人單位協商簽訂勞動合同,如協商未果,可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和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定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但訴訟時間是從知道自已利益受損的一年內,而且要有明確證據證明雙方的勞動關係,否則自己的正當利益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還有這種單位根本不尊重勞動法和勞動者,沒必要繼續留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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