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高科技園區發展經驗對我國新材料產業園建設的啟示

新材料產業具有覆蓋範圍廣、資本技術密集、高風險高收益、產品附加值較大、行業景氣週期長等特點,廣泛應用於信息、能源、交通、醫療等各個領域。目前,新材料技術已經滲透到國民經濟、國防建設和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支撐著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對經濟增長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加快,集群化成為新材料產業發展的突出特點之一。按照產業集群理論,在一定地理空間內聚集的一定數量的企業和機構形成一定產業的生產集群,彼此之間存在互補和競爭作用,有助於降低成本,推動創新,增強產業經濟效益,對地區經濟的發展具有十分有益的推進作用。

世界級新材料產業集群就是由新材料先進製造企業及關聯機構高度集聚形成的產業鏈完善、分工明確、佈局合理、創新協同的新材料產業網絡,在國際化運營、品牌效應、技術水平、市場競爭力等處於世界領先水平,是新材料產業集群和區域一體化發展的高級形態。

我國新材料產業集群化發展趨勢明顯,目前環渤海、長三角、珠三角等地區新材料綜合性產業集群優勢突出,中西部地區一批特色鮮明的新材料產業基地初具規模。著力推進初級產品的精深加工,構建完善的新材料產業體系、科技支撐體系和產品營銷體系,是我國新材料產業集群實現跨越式發展的必然選擇。

未來成熟的新材料產業園的本質即是高科技產業園。本文將通過分析歐美日韓等發達國家的高科技產業園的發展經驗,為我國新材料產業園發展提供借鑑。

一、我國新材料產業園發展情況

我國新材料產業領域的基地建設始於1996年。隨著新材料產業的快速發展,新材料產業逐漸成為政府的主導重點發展的產業之一,我國新材料產業正處於由低級向高級發展的階段,數據顯示,2015年中國新材料產業園區數量約500家。2017年,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四部門聯合發佈《新材料產業發展指南》,指南顯示,提出落實國家區域發展戰略,鞏固提升現有新材料產業基地、園區實力,在重點新材料領域推動形成若干產業鏈完善、配套齊全、競爭力強的特色產業集聚區,促進新材料產業特色集聚發展。中國新材料產業逐漸形成集群式發展模式,形成以環渤海、長三角、珠三角為重點,東北、中西部特色突出的產業集群分佈。

中國新材料產業基地近1/3分佈在中西部地區,主要依託資源優勢;而東部地區則主要依靠市場、技術與人才等要素。各地的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園區和產業基地為新材料產業集群的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新材料產業規劃佈局中,中國將重點建設稀有金屬材料基地、新型輕合金材料基地、工程塑料基地、特種玻璃基地、高性能複合材料基地、稀土功能基地、高品質特殊鋼基地、特種橡膠基地、高性能氟硅材料基地、先進陶瓷基地等新材料產業基地。

我國重點規劃的新材料產業基地

國外高科技園區發展經驗對我國新材料產業園建設的啟示


二、世界發達國家新材料產業園發展經驗

(一)美國硅谷

硅谷位於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北部的大都匯區舊金山灣區南面,最早是由斯坦福工業園區發展而來。因為園區早期是研究和生產以硅為基礎的半導體芯片,所以被稱為“硅谷”。

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硅谷經歷過幾次產業升級發展階段,從國防科技、半導體、電子計算機技術、互聯網以及到“互聯網+”的轉變升級,至今硅谷依舊是世界科技創新的重要力量,是世界上最具創新力的產業集群之一。這與硅谷完善的創新創業生態系統分割不開。該系統中的主體包括大學和研究機構,政府和中介機構,高科技企業。同時,整個生態系統中有良好的商業環境、法制環境、創業文化和氣氛,以及良好的地理位置和氣候。

硅谷擁有世界一流的大學和研究機構,其中斯坦福大學和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是硅谷研究機構的中堅力量。這2所學校在計算機、電氣工程等領域具有領先的研發水平,為硅谷的科技創新貢獻了大量的技術資源和一流的人才。美國允許高校對自擁有技術進行授權和轉讓。斯坦福大學鼓勵本校的老師和學生進行自主創業,老師在學校所獲得的科技成果如果要轉移給公司,學校只收取收益的10%~15%,並對創業的老師和學生進行指導和幫助。這在該地區形成了良好的創業氛圍,帶動了地區的高科技創新產業的發展。因此,硅谷擁有眾多中小型科技企業。當前,硅谷眾多世界著名的高科技企業如雅虎、惠普等都是由斯坦福大學的老師和學生創辦。

硅谷的發展主要以市場為主導,政府在硅谷的發展過程中很少介入,主要是通過適當有效的政策來指導和保障硅谷的發展,並對市場起到一定的監督作用,為硅谷高科技產業的發展營造良好、穩定的市場和政策環境。美國政府為扶持高科技企業的發展,相繼出臺了一些關於技術創新和轉移的法律,如《聯邦技術轉移法》《國家技術轉移與促進法》《小企業技術創新進步法》《創新法案》等,並利用一定的稅收手段如稅收優惠、財政補貼等來保護中小企業的發展。此外,美國政府通過加大對硅谷地區大學和研究機構、企業的研發投入,實現關鍵技術的攻克,促進地區科技創新能力的提升。

硅谷地區的中介組織有非營利性和營利性組織,非營利性的主要有一些協會構成,營利性的中介組織提供的服務更加多樣化。中介機構為地區的人才流動、技術轉移、金融服務、法律服務等提供支撐,在高校研究機構、企業和資本之間搭建起橋樑。中介服務機構既為硅谷地區的組織提供高技術專業人才引進服務,也提供非專業人才的服務。在技術轉移方面,中介組織提供的服務是雙向的。研究機構可以通過中介將科技成果轉移給企業,同時企業也可以通過中介向研究機構反饋技術需求,實現需求信息的雙向流動。法律服務主要是在技術轉移、企業投融資等方面,為硅谷企業提供法律援助。

硅谷的成功得益於其形成了良好的創新生態系統,系統內各主體聯動,發揮了各自的功能和作用,形成優異的政策環境、商業環境、法律環境、創業文化和氣氛,併產生了諸如成果轉移轉化、風險投資等成熟的發展機制。

(二)英國劍橋科技園

英國劍橋科技園,致力於發展生命科學、生物醫藥、人工智能、物聯網、新材料、國防等高新技術產業,是歐洲最成功的科學園區,也是歐洲最著名的科學園區之一。它成立於1970年,截至目前科技園擁有超過120家企業,其中61%的企業起源於劍橋大學,50%的企業成立了十年以上,30%的企業是外資企業,共擁有6500多名僱員。

劍橋科技園位於英國東南部的劍橋郡,距離倫敦市中心近100km,而倫敦是歐洲的商業經濟中心,地理位置優越。科技園周邊交通便利、環境優美、電力設施充足、通訊網絡發達,園區內配套設施完善,建築以低密度的樓宇為主,集科研、辦公、休閒於一體,還建有功能齊全的公共活動中心,定期舉辦健身、文化和社交活動。同時,園區經常舉辦商務活動,促進企業交流,並邀請園區內有相同工作經歷(如人力資源、設備管理、金融、行政助理、業務發展、IT管理等方面)的員工進行交流和分享,促進職能教育和培訓。三一學院每年舉辦3次網絡會議,促進企業與研究員和學生的交流。2017年7月布拉德菲爾德中心開業佔地4萬平方英尺,專門為數百名研究人員、發明家、初創企業和規模公司提供服務。未來5年科技園計劃推出的進一步開發項目包括36萬平方英尺的辦公樓和4萬平方英尺的生物創新中心以及對其進行的重大升級。此外,劍橋科技園擁有一流的物流服務、風險投資機構以及會計事務所和律師。

劍橋科技園是由劍橋大學主導開發併成立委員會進行管理。受斯坦福大學建立科技園區的影響,劍橋大學三一學院在1970年計劃建立劍橋科技園,利用學院的科技優勢進行成果轉化。作為世界一流的劍橋大學,為企業提供了大量的人才和技術支持,吸引了一些企業入駐園區,而且大學本身就派生出眾多的高科技中小企業。同時,隨著園區提供服務越來越全面,在學校和產業界之間搭建了完美的橋樑,加上一些投資銀行的陸續入駐,為高科技企業的發展注入資金,進一步加強了園區的創新創業活力。劍橋大學是劍橋科技園成功的關鍵。

(三)日本筑波科學城

日本筑波科學城位於離日本東京東北約60km的筑波山麓,距東京成田國際機場約40km,由茨城縣筑波町、大穗町、豐裡町、谷田部町、櫻村町和莖崎町組成。科學城建於20世紀60年代,是由日本中央政府投資和管理的高科技區,擁有9個工業園區(筑波北部工業園區、筑波“大穗”技術園區、筑波“羽成”調查研究園區、筑波西部工業園區、筑波“櫻”技術園區、大上島工業園區、筑波“MIDORINO”工業園區、筑波“豐裡”技術園區、東光臺研究園區),是日本最大的科研基地。

筑波科學城擁有筑波大學,31個國立科研機構,300多非政府科研機構和企業(截至2016年的數據)。在這些組織內的研究人員中,擁有博士學位的佔一半以上,來自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研究人員佔總數的1/4(截至2013年的數據)。主要來自中國、美國、英國、俄羅斯、韓國、印度、越南、泰國、中國臺灣等國家和地區。科學城內的高校、研究機構、企業、研究人員等在政府的指導下,形成了密切的合作關係網絡。

科學城的發展主要經歷了4個發展階段。筑波科學城成立之初主要是為了承接東京的部分城市職能,緩解東京的人口壓力。政府決定將教育機構和國家研究機構轉移至科學城。相關的工作人員也隨著這些機構進行搬遷,這起到一定的人口疏解作用。隨著搬遷安置工作的進行,越來越多的政府研究機構搬遷至筑波科學城,同時新成立了部分政府研究機構,還吸引了一些非政府研究機構的入駐。在此期間,科學城產出了大量的科技成果。2001年起,日本政府相繼實施“產業集群計劃”和“知識集群計劃”,這為筑波科學城提供了一次快速發展的契機。“產業集群計劃”旨在營造良好的區域環境條件,推進大規模、不間斷的創新,支持創新企業和具有潛在國際競爭力的中小企業快速成長,形成產業集群。2002年實施的“知識集群計劃”,旨在根據各地的區域規劃,由當地富有潛力並具有自己研發主題的高校和其他機構形成集群,實現研究成果和實際利用相結合。在這2個計劃中,筑波科學城的定位為生物技術和環境技術的發展基地。2010年,日本政府發佈了《新成長戰略》,旨在發展日本的創新經濟,擺脫日本經濟長期處於低迷狀態的困境。“國際戰略綜合特區”就是在此基礎之上而進行的國家項目之一。筑波國際戰略綜合特區作為七大國際戰略綜合特區之一,重點發展生命科學創新和綠色生物技術創新領域,推動下一代抗癌藥物的實用研發和生活型機器人的應用研發,以及藻類生物質能實用轉化和世界級納米技術研發基地建設,建立能夠促進誕生更多新產業、新業態的新機制和新體系。這為筑波科學城的發展又帶來了新一輪的挑戰和機遇。

(四)韓國大德科技園

韓國大德科技園位於韓國中部的忠清南道大田附近,是一個集教育、科研和生產為一體的高科技園區。大德科技園區是20世紀70年代在韓國實行“技術立國”背景下設立的,旨在為韓國培養高科技人才、研發新技術、培育新興產業,從而推動韓國高科技的發展,增強科技實力和創新力,以推動產業結構的升級。大德科技園區的重點研究領域是通信、能源、精細化學、新材料、生物醫療、機械等基礎科學,以及國家戰略產業高技術和大型複合技術。

韓國大德科技園從建立至今主要經過了3個發展階段。在第1階段,園區主要的定位為教育和科研,因此需要吸引大量優質的大學和研究機構進駐園區。其中,原子力研究所和韓國忠南大學是第一批進駐的科研單位。在第2階段園區重點向吸引企業研究單位入駐傾斜,並嘗試實行產業化。目前,園區已經擁有5所大學以及幾十家研究機構,其中既有政府成立的研究機構,如標準材料研究院、電子通信研究院、能源技術研究院、航空宇宙研究院、生命工學研究院,又包括一些韓國著名的大財團(如三星、LG、現代等)設立的企業型研究單位。這些大學和研究機構構成了園區科學技術研究和創新的主要核心力量,為園區帶來大量的技術和人才。在第3階段,大德科技園在積累了知識、技術、人才資源後開始逐步向實現產業化轉移,期望通過產學研合作,推動知識和技術的轉移,培育產業,從而達到將教育、科研和生產集為一體的目標。

大德科技園在上述3個發展階段中,政府為其營造了良好的投融資環境。園區有專業的管理團隊,目前由大德研究開發特區行政辦公室負責管理,管理機構共有3箇中心(技術商業化中心、福利中心、管理支持中心),6個工作小組(計劃和協調小組、商業小組、合作和公共關係小組、商業入駐管理小組、金融管理小組、一般事務處理小組)。同時,政府為園區相繼頒佈了法律法規,包括《大德科學城行政法》《大德研究中心管理法》《大德風險企業特別法》《技術轉移促進法》《大德研究開發特區法》等。在專業的管理機構下,配合完善的法律法規制度,並在稅收、土地租金和購買方面實行優惠政策,政府為大德科技園的發展營造了良好的投融資環境。此外,以設立中小企業孵化器,政府投資指導,民間投資和外國投資等風險投資的模式培育園區產業和企業的發展,在資金方面予以保障。

大德科技園在發展的過程中一直注重國際合作。園區在政府的主導下積極吸引外國先進企業和研究機構入住,與海外研究開發創新群體形成協力關係。大德科技園與我國的中關村科技園區和武漢東湖新開發區、法國索菲亞科技園、英國曼徹斯特科學園等都存在合作關係,除進行技術和人才交流外,還在投資上有合作。良好的國際合作進一步推進了韓國大德科技園的發展。

(五)經驗啟示

美國硅谷、英國劍橋科技園、日本筑波科學城、韓國大德科技園都是世界著名的高科技園區,它們的成功經驗對我國新材料產業園建設具有很大的借鑑意義:

一是要形成完善的產學研體系,推動科研成果的產業化。作為知識創新源頭的大學和科研機構與作為技術創新主體的企業間的高度結合,是高科技園區保持創新活力、實現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硅谷之所以成功, 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有斯坦福大學、加州理工學院等一批研究型大學和科研院所作為依託。據對美國、法國、英國、日本等9個國家的226個科技園區的統計, 依託理工科大學和科研機構創建的科技園區佔其總數的86.36%。

二是構建完善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保障機制。每個產業園都在園區建設與管理、技術轉移、財政、稅收、金融政策、貿易、人才等方面構建完整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來保障園區創新創業活動和產業的發展。

三是完善園區的配套設施。良好的配套設施有助於加強產業園吸引力和增強園區凝聚力。因此,園區應當配備專業的中介組織,建設優異的硬件基礎設施,並進行文化建設以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圍。

四是鼓勵園區企業自主創新。自主創新是一個國家進步和經濟發展的動力,而實現國家的技術自主創新則是關鍵。加快科技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科技投入的配置效率,充分利用現有科技機構進行科技資源重組。根據行業技術經濟特徵和產業組織特點,分類確定科研機構重組方式和產權結構,分層次建立創新體系。

五是推動風險投資。國外科技園的發展啟示我們高技術產業需要風險投資。儘量減少對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和創業資本運作的行政性干預,建設組織式群體“孵化器”,建立並運作創業投資基金,優化企業股權結構;嘗試風險投資運作機制。

六是發揮市場主導作用,制定優惠政策保障。硅谷的發展主要以市場為主導,政府在硅谷的發展過程中很少介入,主要是通過適當有效的政策來指導和保障硅谷的發展,並對市場起到一定的監督作用,為硅谷高科技產業的發展營造良好、穩定的市場和政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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